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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确想过要将他碎尸万段,不止是他,包括他身边的那些人,也一起杀掉,一个不留,以血祭奠逝去的人。”
血鹰渐渐冷静下来,与冯褚对视,毫不躲闪,“但是我跟你们人类不一样。”
就像最开始的时候,它可以因为老人一个眼神,而忍下杀念一样,那个时候,它内心被极端的痛苦与愤怒所支配,从高空俯冲而下,向着那个杀人凶手而去,不过眨眼的时间,它便到了对方头顶上方。
只要爪子落下去,那个杀人凶手的脑袋,就会被抓爆,鲜血与脑髓,红与白交织,鲜艳又残忍的极致美。
可是最后一刻,它还是放弃了,整个身躯擦着对方头顶飞过,落在了最近的树上。
那些人依旧在哭闹怒骂,从头到尾,没有一个人察觉到危险,更不知道他们刚与死神擦肩而过。
“那个时候,你为什么忍了下来”姜晴天问。
血鹰闻言,偏头向远方,神情似乎有些恍惚的感觉,“那个时候,在动手的时候,我忽然想到,如果我动手杀人了,不管是为了什么,他都一定会不开心的。”
它和老人一起生活的那些年里,对方时常与它说起他儿子的事,哪怕它从未在他面前吐露人言,他也毫不厌倦的,一次又一次的说起。
老人的儿子,从小品学兼优,运动天赋也很好,长大后顺利考进大学,毕业后进入公安系统,成为一名警察,最终的结局是因公殉职。老人每次提起这个儿子,悲伤之余,还有一种自豪,那是他的孩子,是他的自豪
起初的时候,血鹰听不懂这些复杂的话里的意思,但是能感觉到老人内心的痛苦。后来它勉强能听懂后,便陪着老人一起难受。
血鹰伪装成一只毫不起眼的小麻雀,老人却把它当孩子来对待,不然哪能把好不容易才能吃一顿的肉,都省下给它吃
而作为他的孩子,可以一事无成,碌碌无为但无论如何,不能是个杀人犯
“尽管他已经死了,不管我做什么,他都不可能再知道,可是我依旧不想给他抹黑,就算不能像他的孩子一样成为他的骄傲,至少不会变成他的耻辱。”
的确是这么个道理,但是很多时候,话说起来容易,真正要做到太难了。
而血鹰克服了这种困难,忍下了满腔的杀意。
“我就站在树梢上,着那些人,他们最后要怎么办。一直到了傍晚,哭喊与打骂才结束,那个人最终没有去自首,不仅如此,他甚至还想跑躲起,呵呵”
血鹰说着话,转着头扫了一圈在场的众人,“我说过,人不是我杀的。”
它的确没有杀那个人,但是不代表就此放过他。
“我打了他一顿,打瘸了他的狗脚杆,让他想跑都跑不脱。然后我就打了电话报警,讲这边杀人了,把地址报过去,等警察来抓他。”
血鹰下手很有分寸,像极了经验丰富的社会人,一顿胖揍能让人吃够苦头,但又不会伤及筋骨,只是点皮肉伤,还是套麻袋式的行事风格,一套打完,被打的人根本不知道是谁打了自己。
不过随着社会的发展,套麻袋渐渐不怎么有用了,因为大街小巷到处是监控,死角极少。同样的,血鹰以为自己的行动十分隐秘,却不知道这个世界上还有管理处的存在,这些修习玄门术法的人,可以根据一点残留的气息,找到更多的线索。
“我打瘸了他的脚杆后,就把他丢在我们家的房子附近那点。至于他的家人,我都没得去动他们,饶他们一命。”
那之后,血鹰本来是准备在那边等把老人下葬了,再离开的,没想到中途出了点意外,导致他连夜都没敢过,仓皇而逃。
“你遇到了什么”绯色插嘴问了一句。他注意力一直在血鹰身上,所以捕捉到一个细节说起这句话的时候,血鹰庞大的身躯,微不可查的抖了抖,那是一本发自内心的恐惧,显然它遇到了对它来说很可怕的东西。
“我不知道”血鹰摇了摇头,又重复一遍,“我是真的不知道,但是本能的察觉到了危险,那是一种预感。我的预感很准的,以前在深渊里的时候,很多次都靠这种预感救我一命。”
那个时候,预感告诉血鹰,如果它不敢在天色彻底暗下来之前远离那片地方,它就会死。
“所以我就走了。”
生活了那么多年,它对人类社会的一些规矩勉强懂了一些,知道老人的尸体暂是没办法安葬的,所以它也不是很急,先保命要紧,等危险过去了,再回来等着。
但是它没想到,那一走,几乎就成了永远。
还没等它回去,一群可怕的人类就先找上了它,指控它杀了人,且是以极其残忍的方式,制造了一桩灭门惨案,影响十分之恶劣,不可饶恕。
血鹰就这样,莫名其妙的被打上了变态杀人魔的标签。
“你既然懂得人类的语言,为什么不试着跟他们沟通”绯色又问。他跟管理处接触得比较多,所以知道一些情况,关于管理处这个部门的运转方式,已经延续了很多年,里面绝大多数人,都是讲道理的,特别是处理这种人命案,更要讲证据,因为都要留档的。
“我告诉过你们,我说了很多次,但是没有人相信。”血鹰回道,嘲讽的语气,只是不知道嘲讽的对象是其他人,还是它自己。
《逢魔之时是几点》146146(第1/2页)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