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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雨小说 > 其他类型 > 当我穿成历史名人的宠物 置业 > 第 197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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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盛蹲在弘时的院子里,被一群小阿哥围起来看,还有想上手捏耳朵的,被大黑狗一呲牙吓回去了。

当年康熙把皇孙们都养在宫里读书,后来因着废太子事的缘故,就停了许久,如今雍正即位,看着自己这几根苗,连书房都塞不满,大手一挥,也把兄弟们家里跟弘昼弘历差不多的侄子们接进来一块读书了,顺便让小兄弟们培养一下感情。

“弘昼,你说这狗二十岁了?假的吧?”旁边一个穿着蒙古袍子的小男孩想过来撸一把,被狗子甩了一尾巴,低头揉揉大腿,满脸写着不信。

这小男孩是科尔沁部族一个王公的嫡子,清朝皇帝与科尔沁部落一向亲密,为表忠心,常有蒙古贵族继承人被皇帝鞠养宫中。

“就是啊,我舅舅养的大狗,养得那么好,也才活了十四岁,而且最后那几年嘴边的毛都白了,这狗这么凶,跑起来那么快,怎么可能二十岁了?”十三爷家的阿哥弘暾也很怀疑。

弘昼看大家都不信,把头一扭:“爱信不信,不信你们回去问问各位叔叔伯伯。”

说完,看见弘时正从外面走进来,于是把围着的人扒拉开,把弘时拽过来:“三哥,你说,当年李额娘怀着你的时候,是不是元福提醒的?元福是陪着你长大的吧?”

弘时低头,一群十来岁的小阿哥们眼巴巴地看着他,再看另一边,元福满脸不耐烦,尾巴尖在底下扫来扫去,估计一会儿就该踹人了。

“弘昼没骗你们,元福是康熙四十一年被皇阿玛抱回来的,当时大哥才六岁,到如今,也有二十年了。”

小孩子们似乎对大孩子的话更相信一些,闻言都信了八九分。

然后就对元福更感兴趣了,他们从小也没养过大狗,内宅中一般不会给小孩子养这么大的狗当玩伴的,要不是元福在被抱回去后迅速展现了自己不同凡狗的神奇之处,等慢慢长大也会被带到外院去养的。

得知弘昼几个从小就跟这么威风漂亮的大狗一起玩,刨坑玩球爬树串门,都很羡慕。

“元福,让我摸摸嘛,弘昼,你帮我哄哄元福,求你了!”弘暟站在旁边脚步根本挪不动。

他是十四爷胤祯的幼子,从小就被宠着,生下来的时候有点体弱,别说大狗了,从小到大,小时候想养个兔子,嫡福晋完颜氏都怕咬着他不给养,这会儿看见大狗,真是眼睛都在冒光。

弘昼见状,像是炫耀一样把元福从头撸到尾,享受了一会儿堂兄弟们艳羡的目光,这才低头好声好气地跟元福商量:“元福,他们肯定特别小心,你能让他们摸摸吗?等这个月休息的时候,我去求皇阿玛和大哥,带你去西山跑马打猎!”

李盛瞥了他一眼,算了,孩子话都说出去了,就当是给孩子撑撑场面,给你这个面子了!

“汪呜~”

轻轻叫了一声,李盛往地下一趴,闭上眼睛。

弘昼很高兴,元福真给面子啊!

“你们排队啊!一个人只能摸一次,

嗨嗨,恏??牞?????虎???_[]?『来[]?看最新章节?完整章节』,你那一手的油渣子!我们元福前天刚洗的澡,跟着你的太监呢?让他们给你端水来洗手再摸!”

为了摸摸万岁爷的凶猛俊逸大狗狗,一群皇家小阿哥们心甘情愿地被支使着排队,一个个地蹲下从头摸到尾,弘昼还在旁边看着,就怕谁不讲究惹着元福,这祖宗可谁的账都不买,说变脸就变脸。

他皇阿玛那天忙着议事没吃晚饭,苏公公都不敢进去叫,元福才不管那些,头一拱把帘子拱开,进去就叼着皇阿玛的裤脚把人拽出来带到饭桌前面,非得让人吃饭,还用前爪踩住皇阿玛的脚,不吃好不让走。

后来他去长春宫皇额娘那里请安的时候,就听见皇阿玛跟皇额娘抱怨,元福的脚踩在自己的靴子上,愣是把自己新做的靴子上踩了一个凹印子,明明爪爪也不大,踩上去力气倒是不小。

李盛把头放在前爪上,这些小崽子们倒是都很听话,摸摸也很小心,不像胤禛那样,批折子批烦了就把人都撵出去,把头埋进自己的毛肚皮里狠狠rua。

忽然,他的鼻子动了动,嗯?奶酥饼子的味儿!

他睁开眼睛看着眼前这个小阿哥,这是康熙的二十三皇子胤祁,康熙五十二年生人,比弘昼弘历还小两岁呢。

生母是个没名没分的庶妃,但是因为生得晚,康熙疼爱幼子,雍正为表孝悌之心,待这些小弟弟们也很好,如今也住在阿哥所里,跟着自己的小侄儿们一起读书。

趁着人蹲下撸狗,李盛一扭头张嘴叼住了人家腰上系着的墨蓝色荷包。

胤祁一愣,试探着把荷包打开,拿出一块奶酥饼来托在手里递过去。

大狗狗看了他一眼,低头叼住吃起来。

《当我穿成历史名人的宠物 置业》第 197 章(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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