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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雨小说 > 其他类型 > 我在娱乐圈派发系统目录 > 第三十章 星火和唐仁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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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秦枫就跑了一场在魔都市内的商演,唱了两歌,总共活动时间不到半个小时,o万到手,当然,这钱会直接打到公司里,公司再给他分成。

说实话,这个商演价格很低,只相当于一些过气明星的价格,而且主办方请的也不是他,而是他唱的这两歌,他相当于附带的。

没办法,谁叫他不火呢,在《步步惊心》里他的出场只有几分钟,能火起来才怪,如果不是这两歌火了,根本没人会请他。

在一个星期内,秦枫又跑了两场商演,一场还在魔都市内,另外一场在鹿城,离魔都也不远。

蔡宜侬对秦枫跑商演的事情倒是很高兴,虽然没多少钱,但不管怎么说都是一笔意外收入,唐仁除了他之外,根本没有艺人去跑商演,胡戈不用说了,连公司的戏都不愿意拍,还得她苦口婆心的做工作,而且按照胡戈跟公司签的合同,即使胡戈去跑商演,公司也分不到什么钱。

至于公司的新晋一姐刘施施,在熟人面前倒是很放的开,但一到外人面前就彻底蔫了,如果她敢让刘施施去跑商演,刘施施就敢哭给她看。

蔡宜侬签艺人的原因很简单,根本没想着从他们身上赚多少钱,只是想让他们低价拍公司的戏,外边那些当红艺人价格贵还难请,哪像自家艺人,价格便宜还听话,所以也不会逼着公司的艺人去跑商演。

同时经过一个星期的反复斟酌和跟同华的几次沟通无果之后,蔡宜侬心里终于有了决定,给秦枫打去了电话。

秦枫刚跑完商演回到保姆车上,就接到蔡宜侬的电话。

蔡宜侬先是夸了秦枫跑商演的事情,然后说起了《东宫》,她想跟星火传媒的李总聊聊,让秦枫帮忙在中间沟通一下。

秦枫精神一振,知道蔡宜侬心里已经有了倾向,至于能不能成,还要看谈判的结果。

跟蔡宜侬打完电话,秦枫又给李总打去了电话,车上还有莹莹和司机,他不想在他们面前暴露出来,简单的通知了李总一声,然后挂了电话。

……

李娟,今年三十五岁,也就是秦枫口中的李总,她大学毕业之后进入了电视台工作,几年之后又跳槽到了一家影视公司当高管,但在几年前,因为生孩子,她把工作辞了,专心在家带孩子。

孩子稍微大点了,李娟想出来工作,但几年时间过去,她以前引以为傲的工作经验并不被重视,再加上宝妈的身份,让她无论应聘任何一家影视公司,都只能从底层重新做起,在她犹豫不决的时候,一个猎头公司的朋友把她介绍给了秦枫。

起初李娟根本看不上星火传媒这家皮包公司,也不太看得上秦枫这個帅的让她有些失神并且疑似玩票的富二代,她混的再差,也能进入像华策、尚世这样的大型影视公司工作,但在高工资待遇和秦枫的忽悠之下,她犹豫了几天,终于答应了。

当然,工资什么的李娟不太看重,如果公司干两个月就黄了,再高的工资又有什么用?她和她老公都是魔都的坐地户,家庭条件很好,并不缺这点工资,她看重的是秦枫对影视行业未来的深刻洞察和秦枫那毫不掩饰的野心。

李娟这几年虽然一直在家养胎和带孩子,但一直在关注和思考着影视行业,秦枫忽悠她的很多话与她心里的想法不谋而合,既然都是从底层干起,为什么加入一家新公司,跟它共同成长呢?

在入职之后,李娟也知道了秦枫的身份,知道秦枫不是富二代,还知道秦枫是唐仁的签约艺人,让她感觉世界太魔幻的同时,也愿意配合秦枫的表演。

入职的这两个多月,除了招聘员工和按照秦枫的要求去买小说版权外,没有其他工作了,虽然能经常回家陪孩子,但也让她闲的有些难受。

不过昨天终于传来了好消息,星火传媒终于要有第一个项目了,虽然要跟唐仁合作,但以星火传媒现在的实力,也无法独立运作一个电视剧项目,那么跟唐仁合作就算最好的选择。

一大早,李娟打扮完,拎上包准备出门了。

“不吃早饭了?”李娟老公赵宏宇在她身后叫道。

“不吃了,我有急事,你自己吃吧。”李娟换上鞋出门了。

开车来到唐仁,见到了蔡宜侬。

蔡宜侬在影视行业里也是一个传奇人物,以前李娟虽然是一家影视公司的高管,但跟蔡宜侬相比,还有不小的差距,不过李娟并不怵蔡宜侬,现在她们的身份是对等的。

“李总你好,请坐,我看李总似乎有点眼熟,咱们以前见过?”

“应该是见过,我以前在东方卫视和剧酷文化工作过,我和蔡总应该是在一些公开场合见过。”

“哦,应该是这样。”蔡宜侬点点头,“星火传媒是李总创立的?”

“不是,我们老板也是一位姓李的女士,她不太方便出面,所以把公司事务委托给我了。”李娟摇了摇头,所谓的李女士正是秦枫的老妈,他老妈在老家农村呢,自然不太方便出面。

不过蔡宜侬误会了李娟的意思,以为李女士是一个身份很敏感的人,也不再多问。

她们寒暄了几句,说起了正事,李娟说道:“蔡总,我让人估算过了,这部戏的投资ooo万就可以拍出来,我们星火传媒吃点亏,出ooo万现金加上小说版权和剧本,占的投资份额……”

“李总太会开玩笑了,你这哪是吃亏啊,明明是占便宜,小说版权和剧本哪能值oo万……”

“蔡总才是在开玩笑,oo万已经是很低的价格了,听说贵公司还准备拍同华的《大漠谣》,买下这本小说光版权费就不止oo万吧?更别说还附带一个优秀的剧本……”

“这能一样吗?同华是知名作家,她的作品自带收视率,改编价格自然就高,《东宫》的作者呢?有几个人认识?更何况编剧还是我们唐仁的人……”

“好吧,蔡总,我退一步,还是同样的条件,我们要o的投资份额……”

“不行,不行,还是太高了……”

“……”

经过一番唇枪舌剑,她们终于谈妥了,星火传媒以ooo万现金加上小说版权和编剧占的投资份额,相当于小说版权加上剧本作价不到oo万。

《我在娱乐圈派发系统目录》第三十章 星火和唐仁的合作(第1/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