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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接上回,怎么也找不到合适纤袅的衣服。纤袅干脆散开头,用弘昼送给她的玉簪盘好,然后戴上通草绒花,换下身上的男装,也不看华贵旗装,竟从衣柜里面拿出珍藏已久都不敢穿的民间女子的衣服——那是有一次纤袅去大栅栏,看见有一家成衣店正在打折,样式也不错,管他三七二十一就买下来。一身雪白的民间女子装束,衣服上开满着梨花,纤袅又根据衣服的风格换了一双平底鞋,就跟着弘昼出门去了。
年味加重,街上人来人往,屠夫的生意算是好,过年了也都可以来买肉。冰糖葫芦摊儿也生意兴隆,娃娃们争相恐后地去买,白胡子老爷爷脸笑开了花。纤袅摸出一块碎银子,走过去问那老爷爷:
“多少钱一串?”
“三文钱。”老爷爷笑呵呵地递给纤袅一串冰糖葫芦。纤袅将碎银子给他,他连忙露出难色:“我这找不开啊。就算把这全部的冰糖葫芦买了,也够不了这银子的零头啊!”
“拿着吧,过年了,给家里人买点儿好的。”纤袅笑着离开了。
纤袅欢快地将冰糖葫芦放在弘昼面前晃,放在他嘴边示意他张口。弘昼表示吃冰糖葫芦降低自己的身份,无奈纤袅自己吃,一颗冰糖葫芦进了嘴一半,弘昼马上用嘴抢走:
“嗯,不错,酸酸甜甜。”
“不是说不吃吗?”纤袅问,“怎么还抢我的了?”
“我只是想尝尝银子买的冰糖葫芦好不好吃。这些老百姓平常用铜钱,估计银子都没有怎么见过。我们倒好,铜钱没怎么见过,全用的银子,偶尔还会用金子呢。”弘昼道,“走吧,我们去你想去的地方。”
白天承春楼算是生意清淡,晚上才热闹,但毕竟过年了,街上人来人往也好揽客。隔老远就听见青楼野鸡的吆喝声——那些野鸡,就是青楼里面最底层的女子,相貌不算出众,但是打扮得花枝招展。
“话说我怎么进去呢?以前杨姨会给我留后门,这么多年来想必不会有了吧?”纤袅看着无比繁华的承春楼叹息,“要不你进去?”
“你放心我一个人进去吗?”弘昼拉着纤袅的手就要朝里面走,“我就说我来卖人,怎么也见得到杨姨吧?”
“你让我脸往哪儿搁?”纤袅白了他一眼,“好吧,回去之后你要好好补偿我。”
弘昼带着纤袅进去,告诉一旁的野鸡说要卖人,那野鸡就给他们找了一个房间,然后就去找杨姨了。弘昼见这房间如此华美,不仅感慨:
“这还是第一次来,没想到这些女子也可以住那么好。”
“像你看到楼下揽客的,就是几个人挤一间。像这种房间,算是长三的房间。长三只接待贵宾,就像王公权贵就是她们的熟人,卖艺也卖身。而往下走就是幺二,接待平民,地主家的儿子也只能去那里。揽客的野鸡地位最低,你看样貌也算不上好,但是打扮很好,总要吸引客人不是吗?最上层的自然就是书寓,卖艺不卖身,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年轻美貌,气质高雅。而能够脱颖而出的,就是花魁,必定是才貌双全的珍品。”纤袅道,“我小时候接触到的都是书寓,基本不会遇见长三、幺二和野鸡。”
“以后等莞儿长大了,我们就在这里买一个书寓教她琴棋书画如何?”弘昼道,“要说世间才女聚集之地,莫过于青楼。”
此时杨姨进来了,她早就不认识纤袅,女大十八变,越变越好看,杨姨一看到纤袅就赞叹不已。
“我从未见过这么美丽的姑娘啊!万两黄金都不够啊!”杨姨本还在兴奋,忽然又看到纤袅的耳朵,有两个耳洞用银圈暂时戴着,另一个耳洞配的是南珠玛瑙耳环,便道:“我们楼里的规矩,是不收旗人的。且不说我拿不出一万两黄金,就算我有,若是被官府知道我收了旗人,那可是死罪啊!”
“好了,不逗你了,我们不是来卖人的,是来买人的。”弘昼道,“你这里可有一位叫‘菀柳’的姑娘?”
“有,当然有。”杨姨笑道,“不过菀柳已经二十八岁了,但是她过去是花魁,现在是一个书寓,过去我可疼她了。看您这样子,想必也是个王爷贝勒吧?如果要见她,先得二百两银子,谈话还要加价五十两银子,听她唱曲儿,与她吟诗作对又要五十两银子,如果要买,我就便宜点儿,毕竟菀柳也快三十了,五千两银子,如何?”
“便宜一点儿如何?您就把那见面的零头去了,我给您这儿的姑娘们送点儿东西?”纤袅笑着握住杨姨的手,“您不认识我了?十四年前我可是跟着菀柳学艺呢!”
“你是……茑娘!”杨姨兴奋地从头看到脚,“我就说嘛,长大了肯定是个大美人,我这都认不出来了!”
“那您总得给我便宜些不是?我给您送些乐器来,您说明宫元宫里面的乐器如何?我那里可多了去了。”纤袅道。
“都是老熟人了,这样,我便宜一点儿,零头去了,再减一点儿,四千五百两,如何?”杨姨笑着又看了看弘昼,“这是嫁得哪位贵人了?谁娶了你,不都得美死了!”
“实不相瞒,我竟嫁了个纨绔子弟!”纤袅道。
“我哪里像纨绔子弟了!你看我当初忙苗疆战事,多累啊!无论是先帝还是现在的皇上,不都得器重我?”弘昼道。
“当初你那两个表兄来我这里,出钱可是相当阔绰。”杨姨悄悄在纤袅耳边道,“当初都以为十四王爷当皇帝,你那两个表兄也有意娶你,你这丫头,差点儿当皇后呢!”
《稽古得未有》第四十二回杨姨怒言骂菀柳弘昼喜见舞弊案(第1/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