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琉璃灯才刚刚亮起,她就透支了一点力量,替他医治伤口。千岁一瞬不瞬瞧着,又掐指算了算时间,发现一切如常,这小子并未像前几次两人肌肤相触时那样冒出红疹。她懂了,轻轻“切”了一声。就以这时,草丛里忽然簌簌一响。千岁指尖的琉璃灯一下消失,她缓缓转过头去。¥¥¥¥¥天还没亮,男孩醒来,身体沾了露水有点沉重,但腿上的疼痛却减轻许多。他试着屈膝,好像不咋疼了,只是创口看起来还有点吓人。草药那么好用?“你倒是睡得香。”声音从左上方传来。男孩一抬头,就望见千岁倚坐在树枝上,纤长的双腿一荡一荡地。他走上两步,差点被个软物绊倒。低头一看,地上赫然躺着一具狼尸!这狼好大,看着比他还要重得多。男孩摸了摸脑门儿,背上有两分寒气。多亏千岁守夜,否则他早变作这头黑狼的夜宵了。“今日份的肉食有了。”“……”狼要吃他,她却想着吃狼。她这是将他当成了诱饵?男孩取出自己贴身的小刀,认命地准备割肉。黑狼死去两个时辰了,尸体开始僵硬,不那么好下手。可是刀尖还未碰到狼尸,千岁已经晃到他面前,一把捉住了他的右手腕。他飞快缩腕,如被蜂螯。千岁对他的异常视若无睹:“乱来。你这样,会坏了一张好皮子。”这头黑狼油光水滑,她昨日用了点巧劲,瞄准它的双眼打了个对穿,这才没伤着一身皮毛。臭小子倒是大开大阖,一上来就要钝刀割肉。她伸手抓起狼尸,下一秒,它就不见了。男孩眼睁睁看着这一幕,想起前几日她手里的食盒也是这样出现又消失。她一定是将东西藏去某个看不见的地方了。不过,她早可以这样做,也早可以剥了狼皮,为什么偏偏要把狼尸搁置到清晨?难道是为了让他看上一眼?不可能的,他一转眼就将这念头抛去九霄云外。女人,真是莫名其妙。“想死就往前多走两步。”男孩刚迈开两步,听见她这么说,足下就顿住了,一动不动。千岁虽然毒舌,但她神通广大,而且很少出错。她这才微微一笑:“再往前是个陷阱,用来捕大型猎物的。挖得很深也很用心,可以将你连人带马都陷进去。”她可没有那么无聊,这里地处荒野,陷阱八成是猎人用来抓捕虎、熊等大型猎物的。他遵从她的指引,小心翼翼牵着马避开陷阱。就在这时,赤红的金线从叶缝中透过,千丝万缕,照在地面。日出东方了。就这么一眯眼的功夫,千岁不见了。竹篓里倒跳出一只白猫,不紧不慢踱了几步,在晨曦里弓着背伸了个懒腰。……这个白天,男孩基本都在马背上度过。除非必要的休整,否则他一直策马往西北方向而去。安抚使下令追查他的行踪,黟城附近的村镇就那么几个。他若敢逗留,被抓住的机率大增。与千岁商量以后,他就决定整个白天都用来赶路,以期比追兵更快一步。走得越远,越是安全。入夜以后,千岁就能以人形出现,足以应付更多危险。可是走出不到六、七里地,忽闻前方喧哗。白猫从竹篓里探出来,按着他的肩膀:“往前往下看。”男孩依言看去,不由得一惊。撞破这里山走蛇形,盘曲蜿蜒,他一低头就看到对面半山腰上,有两支队伍正在激烈厮杀!一方有五十余人,护着十几辆大车且战且退,队伍后方有男有女,皆是面带惊恐;另一方人数不到三十个,皆是精壮汉子,撵着前头的车队穷追不舍。男孩亲眼看到其中一人灰巾包头,接连砍翻了一对男女。劫道!他自小在黟城长大,从未离开城池,但在南来北往的人们口中也曾听过外头的险恶。此情此境,像极了人们谈之色变的山匪劫道。天很亮,千岁现在是只猫,而他只有几岁。男孩迅速评估眼前形势,果断掉转马头,半点都不曾犹豫。山匪的注意力都被前方的肥羊吸引,他又立在阴暗的树影里,只要快速离开,谁也不会注意到他曾经来过。可惜,天不从人愿。有个女客被匪徒追砍,与车队分离。大刀落下,她一抬头恰见二十丈外有一人一马隐在林中,与山匪不似一伙儿。危急关头,她都来不及细看对方长相,本能地向他伸手尖叫:“救我,求你救我!”身后匪徒一刀剁掉她半个脑袋,鲜血喷溅而出,凄厉的呼声戛然而止。
《大魔王娇养指南 风行水云间》第44章(第1/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