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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那位从来没有透露自身真实姓名的神偷所托,自其死后,司小空就成为了青竹派的一份子。
在蓝玉川印象当中。
司小空这么多年,从一个孩童成长为少年,乃至于还差两年时间便可及冠成人,担起“青年”二字,一路走来,几乎没怎么在外面闯过祸。
甚至平日里的衣食住行,青竹派都不必刻意按月留出银钱拿给司小空过活。
这孩子,吃百家饭,穿百家衣,省心得很。
就算没有贪下神偷遗物里唯一值钱的珠子,这笔“买卖”,蓝玉川也一点都不亏。
更不用说,那颗珠子自神偷死后,就沦为了蓝家父女所属之物了。
要说司小空给青竹派添的最大的麻烦,无非就是平日里的劫富济贫了。
头两三年,偷涿城本地的公子哥。
后面几年,把本地公子哥们偷的差不多了,出门在外甚至不敢带太多银钱银票了,他就开始偷外城来往涿城的公子哥。
尤其是这外城来的,许是在自己家所处城池,没见过这么明目张胆搞偷盗的,所以在发现自己跟司小空经过短暂接触,并被偷走出行时所带全部身家后,第一反应当然是立马跑到涿城城判府,寻求城判丁昱的帮助。
头两三年过去,丁昱哪里还会不知道“瘦小”、“白净”、“皮肤极薄”、“浑身脏污”、“像是小乞丐”等等这些形容词说的是谁。
但没办法啊!
一来,凡是被司小空偷走随身钱财的人,根本拿不出人证物证,来证明是司小空偷的东西。
二来这涿城的天,有一半是靠青竹派撑着的,若是铁了心打官腔,涿城城判府自是不虚青竹派,可你打官腔,总也得有个由头吧?
再者,青竹派弟子的单打独斗战力,明显就要比城判府里的城卫们高一大截。
真把青竹派惹急眼了,随便派出几个没爹没娘的七星境,乃至六合境的弟子死士,稍一折腾,还不就得给城判府在职的大人、城卫们,全给搞得家破人亡?!
和气生财。
这是丁昱始终奉承的行事准则。
况且蓝玉川还特别会做人,一开始抓住司小空这位“嫌犯”后,蓝玉川立马出面,背地里塞给丁昱几百两银票,事儿也就那么算了。
再之后,等司小空逐渐明白了其中门道,干脆就直接从那些恶少身上偷来的钱财,分出三成出来,拿给丁昱当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好处费。
三成。
可能是几两银子,也可能是几千两银子。
反正司小空是跟丁昱协定了这么一条不成文的交易规则。
你只要不为难我,我就稳定分你三成“收益”。
但前提是,你不能再因为这件事,收我蓝伯伯的钱。
否则等小爷盗术大成,第一个要搞得倾家荡产的,就是你丁城判!
退一万步来讲。
你要是不答应,又能怎么样呢?
最多不就还是关小爷几天?
想判刑,可以。
拿出证据。
《此剑直百金》第283章 懊恼的蓝玉川(第1/2页)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