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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同魍魉做了交易,你不知道吧?”他吃吃的笑,声线令人毛骨悚然的寒,一双温情四溢的明眸熠熠生辉,他捉住少年已经停止淌血的手指,挨个吻了一遍,意犹未尽道,“你这么美,我一点儿也不后悔。”
魍魉与鬼不同,最爱人心底坑脏的思想和欲望,越是黑暗,就越是能得到它们的垂青。他不觉得自己脏,他不过是借由它们的力量来达成自己的愿望而已,所以他同意出卖自己的灵魂,来换取隅殷色的永生。他那么美,不应当因死亡和沦入无间地狱,更不应该投身轮回,下一世他们是否能够遇见?这是多么残忍的猜忌,他不能,断不能容许有这样的可能发生,所以不如由他亲自结束他的生命,然后用一些美妙的方式,令他获得永生。待到自己死去后,二人还能纵横阴间做一对快活侣……
他一想到这些便觉热血沸腾,双目灼灼发光,剔骨刀轻快的割破了少年的右手腕间的动脉,因为早先割破过手指,少年体内的血液早已流失过多,后来被他用冰冻住了伤口,虽然还是嫌血收藏的太少,不过再那样流下去,只怕这美丽的身躯就会成为枯槁的干尸。
怎么可以……
他割破少年的手腕,用剔骨刀另一端钝重的手柄用力砸碎少年的腕骨,再反过来,将碎裂的骨骼轻轻剔掉,粗略的缝合经脉和外部肌肤。做好这一切后,那手腕看上去似乎没什么差别,不过只有他知道,他已经取出了自己需要的脆骨。将骨头同心脏放在一起,点上一只红烛,取一滴烛泪滴入盛满少年鲜血的金钵里,男子抬刀利落的切开自己左手腕,将炙热的血液也滴进钵内,融成一体。想了想,伸手向袖内掏去,掏出一枚哑锁。
说是哑锁,也只是铃铛因为年代久远的缘故而早已不再动听,锁面锈迹斑驳,古朴的图腾,沧桑的韵意:喜上眉梢,长命百岁。锁身两边各缀有海棠瓣纹样,做工万分精致,只是因了年代久远的缘故而显得有些古旧,被光一照,隐隐的透出几分诡异感。
隅枕书将那锁连同少年的心脏、腕骨一同丢进二人血水里,用沾了荒坟里死人枯灰的银筷子小心搅动,直至三件物品尽数被血水淹没。约莫小半个时辰过去,方才将东西一样样捞上来。
先是腕骨,被血洗后,愈发洁白如玉,十分之美妙。
隅枕书笑道:“腕骨万古,万古长存。”
起手再捞下一件,长命锁,捞出一晃,叮泠作响,声脆入土初。
他眯起眼又道:“长生一梦,百岁难醒。”
捞心脏时,他丢了器皿,竟挽起袖子亲手去捧,从血水里以视如珍宝的姿态捧出来,捧在手心,那心脏噗通噗通,鲜活如昨。
隅枕书眼底万光如日,咧嘴一笑:“我的小殷色,就快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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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光必露,视为大凶;夜半刨坟,是为大邪;以生人之血告慰故人,于十五子夜阴盛阳衰之时,取其右手腕骨、十指连心血及完整心脏,集合大邪之物投掷血盆半个时辰,以荒坟枯灰搅之,可散其前世记忆,扰其昨日烦忧,时其重生如新;此后以一古物镇之,将心与腕骨长埋地下,只以古物贴身傍之,三年内不得见天日。三年时到,当再于还魂夜时焚毁逝者心脏及腕骨,令古物取而代之,贴身相随,形影不离,七日后,终成厉鬼。上天下地,永世不如轮回……”
——《魍魉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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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华七十八年夏,七月十五,还魂夜。
那声绝望的哀嚎仿佛是从脚下阿鼻地狱里传来,透着渗人的极寒,令人浑身汗毛倒竖。云衍怀反映只慢了一秒,但觉面上一片绿萼轻纱拂过,宛同流水,指尖一空,隅殷色已腾空而起,飞身循着那声线而去。也便是短短瞬间,他方从怔愣中醒悟过来,心中百味陈杂,又见素来不爱沾事故的薄佻白再度破天荒折身,紧随少年乘风而去。
此夜更深露重,火烛被阵阵阴风扑灭,偌大隅府却如一所阴郁的囚笼,潮湿,而布满杀机。奴仆们似早已被遣散,守夜人在一片毛骨悚然的阴风里脊背发怵,继而感觉一只冰凉的手轻轻放在他右肩上,身体如同冰柱从脚寒到发梢,眼睁睁看着那一缕妖丽的绿纱如梦幻般飘渺,擦肩而过的还有一玉衫男子,黑暗中轻轻说了句:“忘记你看到的一切,明日,或还有生机……”
眼前世界骤然顿灭。
“你便是真好心也不必这样明显,明日之后我再杀谁,你可是管不着的。”绿衣少年脚下一缓,声音如无机质。薄佻白淡淡瞥他一眼,并未答话,而少年似乎也并不想听见他答复,身形一侧,如鬼影般飘进隅家主屋——现任掌家隅枕书的寝屋。
声音果真是从地下传来的,循着空气里一丝若有若无的血腥味,隅殷色眼前逐渐显出一方逼仄的暗室,他妖异的绿衣一角轻轻掠过地面,沾上半分尘埃,而后身形陡然一僵,整个人如同雕像,直直得杵在暗门前。
一双玉白的手轻轻拨弄了下暗道里几欲昏灭的灯芯,前方被夜明珠映射的方向透出一抹奇异的白光,似置身冰天雪地。薄佻白立在隅殷色僵直的身侧,顺着他的目光望过去,而后,微微顿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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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从不曾明白爱一个人的涵义,就像你以占有和毁灭为方式,不顾一切的燃烧你的热情,你过分坑脏的心脏,早已承载不下除了贪婪而自以为是之外,任何一种情感……”少年温柔的捧起男人隽永的面庞,嘴角浮起一抹讥诮的笑意,嗓音低凉,幽幽说着。
《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神回复幽默》第70章(第1/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