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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雨小说 > 都市言情 > 重生后我成了皇叔的掌心宠 的掌中宝 > 第222章 长兄如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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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汗血宝马?”凤清歌下意识地回头看拴在门外的两匹骏马。

只见那两匹马体型生得饱满优美、头细颈高、四肢修长、皮薄毛细,站在原地微微踱步,步伐轻灵优雅。

最完美的,则是它那纤细优美的躯体,再衬以弯曲高昂的颈部,勾画出它高大又纤细的身躯;其肩部和颈部染上些许潮湿,配上其枣红色的颜色显得更加鲜艳,给人以“流血”的错觉。

凤清歌对这神驹早有耳闻,关于汗血宝马的传说最早始于一千年前的大汉,当时的大汉官吏张骞两次出使蛮境,也就是如今的大夏西境一带,带来汗血宝马的传说。

元鼎四年秋,西境的一个囚徒捕得一匹枣红色奇马,献给汉武帝以求赦免。

武帝得到此马后,欣喜若狂,称其为“天马”,并作歌咏之。

汗血马体形好、善解人意、速度快、耐力好,适于长途行军,非常适合用作军马。好战的武帝一眼看出了此马的军事价值。

然而,仅有一匹千里马不能改变整个大汉的战马品质,为夺取大量神驹,大汉与大宛国发生过两次战争。

最初,武帝派百余人的使团,带着一具用纯金制作的马前去大宛国,希望以重礼换回大宛马的种马。大宛国王或许是爱马心切,亦或者从军事方面考虑,毕竟在蛮族以骑兵为主,而良马是骑兵战斗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故而不肯以汗血宝马换汉朝的金马。

汉使归国途中金马在大宛国境内被劫,汉使被杀害。

武帝大怒,遂作出武力夺取汗血宝马的决定;之后武帝命大将率领骑兵数万人,行军八千里,到达大宛边境郁城。但初战不利,未能攻下大宛国,只好退回边城,回来时人马只剩下十之一二。

三年后,武帝再次命人率军远征,带兵六万人,马三万匹,牛十万头,还带了两名相马官前去大宛国。

其时,大宛国发生政变,只能与汉军议和,允许汉军自行选马,并约定以后每年大宛向汉朝选送两千匹良马。而引进了汗血马的汉朝骑兵,果然战斗力大增。

史书中记载,甚至还发生了这样的故事:汉军与外军作战中,一支部队全部由汗血马上阵,敌方人数众多,刮目相看。久经训养的汗血马,认为这是表演的舞台,作起舞步表演。敌人用的是矮小的战马,见汗血马高大、纤细、勃发,以为是一种奇特的神兽,不战自退。

后来,随着汉朝的覆灭,汗血宝马渐渐绝迹;历经三国,魏晋,乃至前朝,终是彻底灭绝。

至于史书上的大宛国,更是湮灭于千年的尘嚣与洪流之中,再无此国。

“太一贡兮天马下,沾赤汗兮沫流赭。骋容与兮跇万里,今安匹兮龙为友。”凤清歌默念着武帝当年咏颂此马的歌,眸中光华涌动,“这就是传说中的蛮族神驹吗,果然名不虚传!”

“既然你喜欢,我让人给你府上送两匹。”宇文烨见她眼中写满了喜欢,不假思索地道。

凤清歌先是一喜,反应过来忙摇头道,“君子不夺人所好,还是算了。”

她虽然很喜欢,但并没有据为己有的想法。

宇文烨一噎,心里微微不舒服。

他主动送,她居然拒绝?

凤清歌怕他那张嘴又说些什么刺人的话,遂又补了一句,正色道,“师兄,我在京城里哪有什么骑马的机会,这等神驹还是留给你跟军中将士用,才不算是折辱了它们。”

“给你,你就收着。”宇文烨哼了一声,皱着眉道,“区区汗血宝马,又不是什么价值连城的宝物,本王送的起。”

“……”凤清歌面露难色。

宇文烨:“有话直说便是,扭捏什么。”

“那我就说了,”凤清歌叹口气,道,“我没有养马的地方。”

这种神驹,进了凤府,难免会被凤钦抢走。

她是有点武力,有皇帝师父撑腰,明面上却还是凤钦的女儿,对方占着父亲这一天然的有利位置,纵使是抢了,她也没处说理去。

传出去,还会被扣上“不孝”的帽子。

况且,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眼下她只想静静地提升自己的实力,为了两匹马而跟凤钦产生不必要的矛盾冲突,太不明智。

宇文烨黑眸盯着她,似长夜幽星,清冷而深邃。

凤清歌任他看着,无奈地耸耸肩。

“那便先养在烨王府,你什么时候想骑,过来便是。”宇文烨顿了一下,“俞老头门下就你我两个徒弟,你跟我不必客气。”

反正两座府邸离得近,来回花不了多少时间。

凤清歌这下没再拒绝,凤眸弯成一条线,“谢谢师兄。”

《重生后我成了皇叔的掌心宠 的掌中宝》第222章 长兄如父(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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