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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在那如垃圾堆的宝山中,还真让温敬翻到了一样好东西。
是一把金锏,长约四尺,重量丝毫不逊色于地龙甲,在古时,对马战上十分有利,非力大之人不能运用,杀伤力十分可观。
即使隔着厚厚的盔甲,一锏上去,也能砸碎敌人的五脏六腑。
温敬得到的这把金锏通体泛着淡淡的金色光晕,手柄与锏身接口处一圈有彼此相连的三头貔貅刺滑。
用手拨动刺滑可以发出高频率的震动,触碰其他法宝兵器时,凭借手感和声音的变化可以找到其他兵器中的裂隙,猛击之,便会使其断裂开。
山魈首领看到莫良走出山洞,既高兴又失落,高兴的是,莫良终于成功适应了那柄黑剑,失落的是他知道,莫良和温敬这次是真的要走了。
温敬干呕一身,捏着鼻子说道:“你真是个邋遢鬼,半年不出洞,比特么野人都野人,现在什么都别说,什么都别做,第一件事,洗澡!!!”
入夜,莫良、温敬和山魈首领一家四口,围坐于篝火旁,半年的时间,山魈首领的孩子已经长的有半人高,小一点孩子的也已经能够自由的穿梭于各个树梢之上。
温敬一边啃着刚刚烤熟的兔肉一边轻描淡写的说道:“金刚,我跟莫良打算明天就离开薄雾谷。”
金刚是山魈首领和温敬二人相熟以后的别称,山魈首领对金刚这个名字,有种不明觉厉的感觉,所以欣然接受。
金刚只是看着火堆呜呜两声,表示知道了。
一时间两人一兽都陷入了沉默,只能听见火堆劈啪作响的声音,温敬转移话题道:“莫良,你脖子上带的是个什么东西?”
“你看看像什么?”
温敬仔细观察,有些惊奇的说道:“难道是那个黑色木箱子??”
“这个木箱子能够承重这柄黑剑,而且奇异的是本来拿不起的黑剑,如果连同承装的木箱一起拿,反而就轻而易举。
当我在山洞中将此剑取出时,剑身竟不自觉的变大几分,我就想到这木箱子定是有奇异之处。
我将灵力灌输到箱子内,木箱竟能按照我的心意可大可小。但是不知为何此物却收不进十方袋中,无奈之下,就只能穿住木箱的锁口处,将其变小,挂在脖颈间。”
温敬咽了咽口水说道:“嗯是个宝物,是个宝物。可否取下让小弟观瞻观瞻啊?”
“那你的金锏可否让我也观瞻观瞻,这把黑剑我现在双手挥动都十分困难,只要稍加灵力,黑剑重量便会加倍,实在不趁手。”
温敬突然仰望星空道:“额今晚的星星真漂亮啊。”
“是啊”
“你别黑剑黑剑的叫了,既然这把黑剑现在属于你了,你就给它起个名字吧。”
莫良倒是还没想到起名字这一说,摸了摸漆黑的剑身,几片泛黄的树叶正好落下,莫良才意识到,已经是深秋了。
“就叫它秋卢吧。”
莫良反问道:“那你的金锏叫什么名字呢?”
温敬嘿嘿一笑,“我早就想好名字了。”
“叫什么?”
“粗大”
莫良沉默片刻,说道:“你可想好了,这个名字审核有风险。”
《终于轮到我了吧哈哈哈》第37章 人类是比猴还精(第1/2页)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