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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四章兵刃(二)
我也不畏惧,将手七星剑收了起来。看向秦治道,好久不见!
秦治笑着说,对呀,好久不见。
他是那么的得意,自在,并且嚣张。
我说你是要找我报仇吗?现在我就在你眼前,有什么招式就使出来吧!
秦治一脸诧异看着我说,你不怕?
我说,我怕什么,你尽管上。
秦治脸色阴晴不定看我两眼,最后还是按照我说的去做,手一招,又有20多个小弟向我走了过来。
20多个小弟,场面倒是挺壮观的,尤其后面还有许多小弟为他们摇旗呐喊,那就更令人沸腾,不过这对他们来讲是沸腾的、兴奋的。此时他们看我,肯定认为我就是个倒霉蛋,等一下少不了挨揍,死去活来。
诚然,我没有带小弟,也从来没有想过收鬼小弟,不过我有杨再兴的长枪。
我手一照,长枪在手,黑色气体也随之出现。
重有百斤的长枪此时在我手中轻如无物。
对比上一次使用长枪带给我的吃力,现在的我使用长枪更加得心应手。
人是会成长的,昔日的困难不一定是现在的困难,因为在进步和改变,那一次使用杨再兴长枪的时候让我意识到自己还太弱了,所以后来的日子里我总会刻意的去提高自己各方面的实力,尤其是力量!
力量大,则攻击力更为强悍。
起码,在我眼里我认为是这样的。尤其是使用重型武器的时候。如果力量小,恐怕拿武器就足够让你吃力,更别说和对方展开追逐一般的打斗,也更别说什么天下武功唯快不破。
那个时候挥舞一下武器就足够消耗你大部分力量,只怕挥舞个三五次,后面的战斗不用再继续了,因为必败。
所以在很大程度上,力量也取决一场战斗的胜负。
当然我说的不是让自己只锻炼力量,成为力量型的大块头而忽略速度和反应能力。
在我眼里反应力还是第一,接着才是力量。
而现在20多个鬼小弟向我走来,只只狰狞嚣张,仿佛已经把我踩踏在脚下任由他们揉虐一般。
所以我也没给他们好果子吃,长枪在手身子纵跳出去,一个纵跳如蜻蜓点水,前脚尖刚点到地面瞬间借力再次后脚起跳跟上。
这样的奔跑方式更像古代的轻功,好处就是可以让身子前倾,带动速度使得自己迈步奔跑的速度快,距离更远。
很快我就冲入这20多个小弟包围圈,手中长枪原本对着前面的鬼小弟刺去,但是就在那小弟惊骇闪躲的时候我猛然一个回马枪,将身后准备砍我的鬼小弟一枪穿心!
我没有停止!
战斗乃是生死之间的事情,容不得半点分心,更不能有半点迟钝。
一枪击杀一鬼,立马收枪在身前旋转一圈好让那些试图扑向我的鬼小弟忌惮三份,等我手中长枪停止的时候再猛然对着右手边手持棍棒脸带骇意的鬼小弟杀去。
如我想象一般,他连躲闪都没来得及躲闪直接被我刺穿心脏死亡。
长枪再收,横扫千军逼退一波鬼小弟,再猛然出手将另一名鬼小弟挑断手臂,接着狂甩,扫中一鬼,拦腰砍断……
长枪活过来一般在我手上跳舞,随着我的身姿斩将杀敌,杀的这20多个鬼小弟一个不留,全然化为黑色气体消散不见。
我收枪站好,双腿八字一开,冷冷看向秦治,倒是想知道他还能奈我何!
《羊倌叔叔》第二百一十四章 兵刃二(第1/3页)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