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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加蓝考上南京大学研究生的第一年暑假,田娜大学读到一半辍学了,没准备继续下去,傅加蓝从来没有告诉过我原因,但我想读书大概不是田娜的强项。
他们本来的计划,是田娜在南京找一份工作,等傅加蓝研究生毕业了,再做比较长远的打算,那个暑假傅加蓝回了一趟家,再到南京的时候,田娜忽然去了英国,是跟着南大一个英国来的交换生去的,拿的是旅游签证,却延期未返,而后就跟傅加蓝失去了联络。
等傅加蓝差不多决定要报警的时候,田娜从英国寄了那个航空包裹过来,将两个人的前尘往事,都清清楚楚陈列在那个箱子里,一刀两断,既没有说再见,也没有说抱歉。
有的人天生就有这样予取予求的本事,和杀伐决断的心肠,从某个角度来说,我对素未谋面的这位田小姐,心存畏惧。我不明白的是,既然都决定了和人私奔,为什么出国时还把前男友给的种种信物随身带,这算是精神分裂呢还是精神分裂呢?
这件事经过好几个同学终于辗转传到我耳里的时候,已经过去一段时间了,我根本不知道自己想干什么,总之当我反应过来,我已经在飞往南京的飞机上,手机里存着同样辗转而来的加蓝的新手机号码。
我站在南京大学的门口等他,来来往往的人很多,我大包小包站在那儿格外像一个傻冒,那种等待的心情非常复杂,又像自己要被断头,又像要去砍别人的头。
我真心以为会见到一个满脸胡渣,消瘦如狗的傅加蓝,甚至都想了好几种方案来打破我们之间两年没见的生疏感,权衡再三之后,我决定指着他哈哈大笑,引用老电影“无间道”中的经典台词,告诉他出来混总是要还的——尽管他还的是什么又还给谁,我一律不知道。
结果呢,等他从大门里走出来,走到我面前,我一下子就失语了。他一点儿都没有变,就连身上穿的衣服都似曾相识,黑色上衣,泛白的牛仔裤,干干净净的头发和下巴,如果说非要有区别,那就是他比两年前更强壮了,整个人饱满,结实,精气神十足,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大男人了。
我打老远就把他从人群里认了出来,就这么一直傻看着他,直到他走到了我面前,第一件事是伸手接过我的行李,连我背上的书包在内一起拿过去自己背上,然后说:“毛毛,你长高了啊。”
我不假思索地说:“放屁。”
他耸耸肩:“那不是你的强项吗。”
一马当先地转身:“先吃饭去吧,路上顺利吗。”
我急忙跟上,和他肩并肩一起走着,偶尔手臂会碰到他的衣服,风从我们中间吹过去,我能够清清楚楚地感受到那一阵清凉和一点温热之间的交替,我们很随意地聊着别后种种,没有半点疏远,仿佛从未曾在彼此的生活里消失过,天色格外光明,路人的神色都温柔到无法想象,我从他说的每一句话里,都听到了音乐的铿锵和婉转,那种如坠美梦的虚幻感,任凭我如何自我嘲笑也仍然盘旋不去,紧紧将我包裹着。
我们去了一家川菜馆,傅加蓝噼里啪啦点了几个菜,显得轻车熟路,还都是我喜欢吃的,最后要了一个回锅肉,问服务员:“用莲花白炒可以吗?”
我一口水呛进气管。
莲花白炒回锅肉是我生平挚爱,读书的时候经常和寝室里的蒜苗党和青椒党为谁是正宗而大打出手,我这个人不善于隐瞒,当即就问了出来:“你怎么知道我喜欢吃这个?”
他不以为然地看我一眼:“一起吃过那么多顿饭之后,对你的口味总应该有一点基本的了解吧。”
啪的把菜单一合:“可以了,麻烦再上个鲜榨玉米汁。”
没错儿,我也喜欢喝鲜榨玉米汁。
饭菜一上,我两眼放光,要知道我可是一天都没怎么好好吃过东西了,这下子什么风度都顾不上,我扑上去憨吃,傅加蓝不断叫我慢点,慢点,后来就笑了:“你真是一点儿没变。”
我顿时醒悟过来,妈呀,这舍生忘死的吃法可从来不是吸引男人之道啊,进退两难之间,只好讪讪地停下筷子,傅加蓝看我一眼,一针见血:“现在装淑女来不及了。”
把一块上好的五花三层回锅肉夹到我碗里:“吃东西开开心心的女生最可爱,我不会嫌弃你的。”
大概就是被莲花白回锅肉,鲜榨玉米汁,还有这句不嫌弃激励了,我填饱肚子后和傅加蓝在校园里散步,走着走着冷不丁地就问他:“你和女朋友分手了啊。”
他很轻松地说:“是啊,那丫头跟人私奔了,现在还在英国呢,也不知道过得怎么样。”
失恋失出了这个闲云野鹤的态度,你也算是独一份儿了,我说:“你还好吧?”
他一开始没说话,只是伸手拍拍我的头顶,我非常痛悔自己穿的是一双混不吝的豆豆鞋,完全平底,不但导致身材没有任何曲线,而且看起来跟傅加蓝的身高差别非常明显。
过了一会儿说:“还行,日子总得过下去对吧。”
又沉默了一会儿,自言自语地说:“那个家伙,从小就不安分,谁也拿她没办法。”
言辞里没有半点怨恨,反而有很多很多的怜惜,他有多爱那个女人,简直都不用再问。我听着这句话,听得心都痛起来,以前我总觉得心痛两个字很矫情,妈的有事没事你就心痛的话,不应该十八岁那一年就直接死于梗塞吗。
结果事实告诉我,心这个部位与众不同,它不怎么按牌理出牌,明明百分之百健康,没病没灾,就因为人家随便说的一句话,居然真的会产生被人捅了一刀的感觉。
我埋下头去,有一瞬间沮丧到了极点,几乎想要转身飞奔而去,一时三刻收拾好行李就班师回朝。
所谓触底反弹,绝处逢生,既然见面没多久就down到了这个程度,忽然之间,我决定拼了。
我们刚好走到了一盏路灯下面,黄悠悠的光从头顶上照下来,我站住脚步,仰起头看着他,说:“傅加蓝,你现在要是没有女朋友的话。”我吞了一口口水,艰难地说:“你觉得我怎么样。”
很久以后,我想起那个耗尽了半生勇气的夜晚,那个决定性的时刻,印象最深的并非自己如同擂鼓般的心跳,或干燥的喉舌,或肾上腺素胡乱分泌带来的昏眩感,而是傅加蓝的眼神。我永远无法忘记他那双狭长明亮的眼睛,睫毛和瞳仁都很黑,无论何时何地,总是平静而专注,这两个词正是他的写照,我从未见他欣喜若狂,也未见他失魂落魄。
但那个晚上,我见到他闪烁目光,温柔如同春日的轻风。
他撑住膝盖,向我弯下腰来,和我脸对脸,离得只有一根指头那么近,而且还是脚趾头,他就这么一语不发,和我互瞪了很久,我手心痒痒,心里忐忑,不知道是一把搂过去好,还是一巴掌扇过去好,两者好像都可以很带感。
然后他说:“毛毛,我很喜欢你。”
我脑子里轰地一下,真的,是就跟有人在海马区那儿放了个二踢脚一样,我耳朵里听到了巨大的爆炸声,我努力忍住不动,不说话,连眼睛都不眨,傅加蓝说完那句话,看我毫无反应,呆若木鸡,忍不住表示关心:”毛毛,你怎么了。”
《爱情只是过来说再见白饭如霜结局》第十三章(第1/3页)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