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拈花喜欢三毛,一开始,庭宇是没想到的,但此时此刻他们甚是觉得他们的感情如果真的是那种“此情若在长久时,又且在朝朝暮暮”,那么他们的爱情极有可能与三毛和荷西的爱情类似。
拈花看书喜欢写心得体会,读后感,这是一种庭宇身上缺乏的习惯和品质,他想让她作见证,这样他就会长记性。
“从今以后,我也要多读读,多写写记记,多领悟作者的意境,领悟他们的处境,这样一切就会慢慢到达。”
“这想法很不错,一起加油!”
“嗯,加油~~”
庭宇回应罢,随手拍了干妈老同学请他们吃的餐饭,特别丰盛,好几个菜,而且每个都有吃相:“小白,想吃?”
“[皱眉][皱眉],你们这么早就吃饭了?”
“其实还吃不下,只是阿姨开店做生意,她好心请,不吃吃,怕她多想觉得自己做的饭菜没吃相。”
“也对,多吃点,我看看我还有没有我之前读过的,我特别喜欢的三毛经典篇章。”
“嗯嗯,好的!谢谢小白!”
拈花印象里,她记得读过一篇三毛写的短篇《夜深花睡》。
她翻遍了公众号,终于将其翻到了,她将《夜深花睡》分享给了庭宇,庭宇吃完饭一字一句的深情朗读道:“《夜深花睡》
作者|三毛
我爱一切的花朵。
在任何一个千红万紫的花摊上,各色花朵的壮阔交杂,成了都市中最美的点缀。
其实并不爱花圃,爱的是旷野上随着季节变化而生长的野花和那微风吹过大地的感动。
生活在都市里的人,迫不得已在花市中捧些切花回家。对于离开泥土的鲜花,总觉得对它们产生一种疼惜又抱歉的心理,可还是要买的。这种对花的抱歉和喜悦,总也不能过分去分析它。
我买花,不喜欢小气派。不买也罢了。如果当日要插花,喜欢一口气给它摆成一种气势,大土瓶子哗的一下把房子加添了生命。那种生活情调,可以因为花的进入,完全改观。不然,只水瓶中一朵,也有一份清幽。
说道清幽,在所有的花朵中,如果是想区别“最爱”,我选择一切白色的花。而白色的花中,最爱野姜花以及百合——长梗的。
许多年前,我尚在大西洋的小岛上过日子,那时,经济情况拮据,丈夫失业快一年了。我在家中种菜,屋子里插的是一人高的枯枝和芒草,那种东西,艺术品味高,并不差的。我不买花。
有一日,丈夫和我打开邮箱,又一封求职被拒的回信。那一阵,其实并没有山穷水尽,粗茶淡饭的日子过得没有很悲伤,可是一切维持生命之外的物质享受,已不敢奢求。那是一种恐惧,眼看存款一日一日减少,心里怕得失去了安全感。这种情况只有经历过失业的人才能明白。
我们眼里看求职再一次受挫,没有说什么,去了大菜场,买些最便的冷冻排骨和矿泉水,就出来了。
不知怎么一疏忽,丈夫不见了,我站在大街上等,心事重重的。一会儿,丈夫回来了,手里捧着一小把百合,兴匆匆地递给我,说:“百合上市了。”
那一刹间,我突然失了控制,向丈夫大叫起来:“什么时间了?什么经济能力?你有没有分寸,还去买花?!”说着我把那束花啪一下丢到地上去,转身就跑。在举步的那一刹间,其实已经后悔了。我回头,看见丈夫呆了一两秒钟,然后弯下身,把那给撒在地上的花,慢慢拾了起来。
我往他奔回去,喊着:“荷西,对不起。”我扑上去抱他,他用手围着我的背,紧了一紧,我们对视,发觉丈夫的眼眶红了。
回到家里,把那孤零零的三五朵合花放在水瓶里,我好像看见了丈夫的苦心。他何尝不想买上一大缸百合,而口袋里的钱不敢挥霍。毕竟,就算是一小束吧,也是他的爱情。
那一次,是我的浅浮和急躁,伤了他。
以后我们没有再提这件事。四年以后,我去上丈夫的坟,进花店,我跟卖花的姑娘说:“这五桶满满的花,我全买下,不要担心价钱。”
坐在满布鲜花的坟上,我盯住那一大片颜色和黄土,眼睛干干的。
以后,凡是百合花上市的季节,我总是站在花摊前发呆。
一个清晨,我去了花市,买下了数百朵百合,把那间房子,摆满了它们。在那清幽的夜晚,我打开全家的窗门,坐在黑暗中,静静地让微风,吹动那百合的气息,那是丈夫逝去了七年之后。
又是百合花的季节了,看见它们,立即看见当年丈夫弯腰去地上拾花的景象。没有泪,而我的胃,开始抽痛起来。”
庭宇读完,真真切切感受到了三毛与荷西两人之间的真挚的感情,是那样的真切,是那样的打动人心,他从三毛与荷西身上看到了他和她爱情的影子。
“我看了,小白!”
“你今天有提到三毛,我之前看公众号时收藏了,就转你啦!”
“嘿嘿~,谢谢你,就你最好了!”
“我不好,只会打你。”
“那是我不对,应该打的,[送你花花]。”
[开心]
《遇见你最美的诗》第62章 三毛的故事三(第1/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