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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真的,与河马这样的人为敌,其实真的不算太艰难太恐怖。
有时候我还很庆幸我的对手是河马这样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人。
在别人看来,河马是残暴的,恐怖的,但是我却并不这么认为,我觉得河马一点也不恐怖。
因为对手是否恐怖并不是取决于对手的武力值有多么强悍,身手有多么了得,在更多的时候,判断你的对手是否强劲其实看的是你对手到底能有多聪明。
可能有人会认为出来混,不就是谁拳头大谁就能当老大吗?
如果真的有人这么想,那么我想他可能就大错特错了,出来混拳头必须要有,但是比起拳头来更加重要的是头脑。
用头脑解决问题,永远比拳头更加有效,这也是我一直以来坚信不移的一个事实。
现在河马可能觉得我只有一个人,而他手底下有二十号小弟,所以他根本不用怕我,因为我一个人是根本掀不起什么风浪的。
但是他却忘记了一件极为重要的事情,那就是我既然来了,我只要不是傻帽,就肯定会有我自己准备的,他这样只顾眼前的做事方法,在我看来就是愚蠢至极。
此时河马一群人一个个都是凶神恶煞的看着我,从他们身上各种流露出来的痞气也的确是够吓人的。
但是我却没有半点的惊慌,相反此时我的显得格外镇定,我坐在沙发上,不紧不慢的从桌子上找到一个干净的酒杯,然后给自己倒上了一杯啤酒,不过我并没有将啤酒喝下,而是将酒杯放在嘴边闻了闻,并且笑着对河马说道:
“河马,你这样可就不讲究了,我真心实意的来陪你喝酒唱歌,但是你却这样对我,难道现在这样就是你河马的待客之道吗?”
在我的话说完之后,河马又是发出了一阵刺耳的大笑,在大笑一番之后,河马的脸上露出了狰狞的表情:“待客之道?我当然有自己的待客之道,而且你很快就会享受到!”
河马人虽然笨,但是心狠手辣却是真的,在他狰狞的说完这句话之后,根本就没有在准备和我多废话的意思,率先就从桌子上抽起了一个啤酒瓶子。
而河马的那群手下,早就在河马说话之前就已经把酒瓶子拿在手里了。
见众人都是操起了啤酒瓶子,我冷冷的一笑,然后毫不解畏惧的站了起来“你们是准备要动手打我吗?”
河马脾气是真的火爆,听见我的话也不回复我,而是准备用实际行动告诉我。
就见他冲着身后的一群小弟吼道:“都别他妈的跟他废话,直接给我打!不用留情,给他留口气就行了!”
从河马说这番话也可以看出来河马这家伙到底是有多狠我,而且我也看出来了,恨我的人其实不光只有河马,河马的那一群小弟其实对我也是恨之入骨,在听见河马的命令之后,他们都没有一点犹豫,举着啤酒瓶子就朝我冲了过来。
“都他妈的给老子站住!”
就在众人向我冲过来的时候,我是用尽全力的暴喝了一声,于此同时我还从我的裤兜里面掏出了一个不大但是也绝对不小的玻璃瓶子。
因为我的暴喝声很大很突然,并且充满了气势,所以在我的一声暴喝之后,河马和他的一众小弟都是愣住了。
在这群人愣神的同时,我也已经是打开了塞在玻璃瓶上面的塞子,然后举着瓶子对着众人说道:
“最近我住了两个星期的院,住院的这段时间,我倒是发现了一个很好玩的东西,那就是我手里的这瓶硫酸,今天你们谁他妈的敢在向前走一步,老子手里的硫酸就泼在谁身上,你们都他妈别以为老子是在开玩笑,我告诉你们,我他妈就是一个疯子,谁惹我,我要了谁的命!”
河马在说要打我是时候,脸上的狰狞看上去格外吓人,但是现在我比他还狰狞,比他还吓人,甚至有时候我连自己都觉得自己就是一个疯子。
在场的人,谁都知道硫酸是什么东西,也都知道硫酸的恐怖性。
现在的他们在得知我居然举着硫酸之后,脸上都是分外的惊恐和害怕,现在的他们一点也不怀疑我说我手中的东西是硫酸这件事情。
因为他们也很清楚,我有时候真的就是个疯子,而且是彻头彻尾的疯子,当初河马差点把张莹莹那啥,结果最后被我打到半死,从那个时候开始他们就知道我是个疯子。
所以他们此时都是怕了,毕竟都还是中学生,谁会不怕死呢?
我举着玻璃瓶子,看着现在都不敢上前的众人,嘲讽的大笑了起来“你们刚刚一个个不是都嚷嚷着要打我吗?现在来打我啊!我云泽雄倒要看看,谁他们的敢动老子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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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懵懂青春潘小慧最后的结局》第七十七章我本嚣张(第1/2页)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