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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雨小说 > 其他类型 > 江汉朝宗是什么意思 > 第14章 韩东平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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却说涉猎广泛的韩东平在三姓寨上初中时还喜欢上了写诗。

他在听贾老师在语文课上讲述的古诗的结构和技巧后,先是小试牛刀,写了几首古体诗。

这几首诗倒是讲究了古诗的平仄压韵,但一读起来,感觉总是为了压韵而压韵,没有什么实质内容,读起来很是让人费解,不知道他究竟想表达什么意思。

后来为了给薛晴写恋爱信时显得高级,便想在信后附上一首诗,为此,他专程去买回了一本《汪国真诗集》。

谁知道这一下子竟然就开了窍,原来诗还有这么写的!

于是东平便把写旧体诗改为了写新诗。

每每冥思苦想写好一首就会拿给杨浩宇和同学们朗读或者说是“请各位指正!”

虽然大家还是觉得那些诗东一榔头西一锤子的,晦涩难懂,但大家还是很给面子地说好!好!看来我们要有个诗人同学了!

这句话给予了他无穷无尽的动力。

也让他终于在写诗上找到了一些成就感。

韩东平自从便高高挂起了跑音的竹笛,一心一意地攻起诗歌来。

他拉扯起学校里的几个“粉丝”,办起了文学社,取名叫“山鹰社”。还郑重地给自己取了一个笔名叫山鹰。

“山鹰社”利用学校食堂前面的水泥做成的黑板发布他们的新诗。

筹备了很久的开刊号,除了摘抄了汪国真的一首诗外,其它的全部都是韩东平自己的大作。

俨然这个“山鹰社”全是他自家的了。

但韩东平这一系列的骚操作并没有引起薛晴的特别注意,更没有赢得他的芳心。

那段时间三姓寨中学里的男生们不喜欢看诗歌而流行在私下里评校花。

有四个女孩不相上下,这其中就有薛晴和古春。

倘若自己喜欢的女孩能评上校花,那该是多么有面子的事呀!

可东平却乐不起来。

因为他发现除了自己,学校里其实还有好多男同学都在私下里暗暗地喜欢着薛晴。

这其中表现最为明显、最为突出的就是王金祥和范小斌了。

东平暗中观察了这两个情敌好长时间,决定要采取点什么行动来击败他们。

为此,他戒掉了小浣熊干脆面,在学校食堂吃了一个多月的苞谷馇加咸菜疙瘩,加上自己以前的积蓄,好不容易攒下了几十元钱。

他揣着这几十元钱,偷了他舅舅两瓶白酒,盛情地邀请上杨浩宇、山林、孙勇和古军这几个长得比较壮实、看上去还有点酷的男同学,到他自家本田哥开的餐馆,找了一个包房,要和他们称兄道弟地好好地搓一顿。

在东平的热情劝说下,他们五个人学大人们一样喝下了整整两斤五十多度的苞谷酒。

借着强烈的酒劲儿,东平把心中的郁闷事全数抖落了出来。

大家听了以后一致认为东平所面临的竞争十分激烈,在初恋之路上的处境很是危险。

首先,他们认为韩东平的劣势来自于那一双全校闻名的臭脚。

如果非要形容他脚臭的程度的话,估计最形象的就是夏日里一条爬满绿头苍蝇的腐烂的蛇所散发出来的那种腐肉味道。

为此,范小斌还曾经在“山鹰社”的黑板报上写过一首诗,诗的名字叫《致社长》,内容大概是这样的:

“……你还没来,

我就知道你要来。

你已经走了,

但在我的世界里,

你从未离开……”

说是向“山鹰社”社长韩东平致敬,实则是巧妙地含沙射影,形容他那双臭飘万里、遗臭千年的脚。

这首诗在三姓寨中学一度广为传颂,东平明知道别人的深意,却又碍于文人的面子,不好戳破,只有在私下里恨得牙痒痒。

《江汉朝宗是什么意思》第14章 韩东平3(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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