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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do;她还在蜜月,没什么要紧事,何必打搅她。&rdo;他擦着头发,漫不经心地说,&ldo;我对国内乐队不熟悉,这是谁的专辑?&rdo;&ldo;我几个朋友组的地下乐队。&rdo;傅轶则走过来坐到她身边,一手搂住她,一手接过cd封套端详着,略带粗糙质感的纹理,印着深黑乐队四人成员的照片。他念着底下印的那句话:&ldo;蔑视这个世界是我们最好的伪装‐‐有意思。不过这样的专辑不像是能够取得商业上成功的那种。&rdo;&ldo;他们自费出的专辑。&rdo;她为朋友辩护着,&ldo;可是我真的认为他们很有才华,特意拿过来给你听的。你听,我最喜欢这首‐‐&rdo;&ldo;你说你已踏上归途我却等不及走上另一条路甚至没有擦肩而过我们注定回不到最初……&rdo;&ldo;很青春很愤怒的感觉,难怪你会喜欢。&rdo;&ldo;喂,你不要这么老气横秋的口气好不好?&rdo;&ldo;跟你一比,我确实老了。我没批评你朋友的意思,这些歌也许从技术角度讲不算完美,但确实有想法。&rdo;&ldo;对了,他们明天约我吃饭,你要不要一起去?&rdo;李乐川上午给她打来电话,告诉她,乐队从外地回来,面临解散,准备最后聚一次,用他的话说是吃散伙饭。他摇头,&ldo;我去的话会妨碍你们小朋友的兴致,你去玩吧。&rdo;&ldo;你收藏了那么多cd,可惜没多少摇滚乐。&rdo;&ldo;早期摇滚是包含民谣的,我偏好的是这种。&rdo;他拿起来的是leonardhen的专辑《thebestofleonard》,司凌云皱起鼻子扮个鬼脸,&ldo;我听过他的歌,阿风是他的粉丝。对我来说,他太中产阶级口味了。&rdo;他被逗乐了,&ldo;迷他的人可不止是中产阶级。我认识一个女孩子,喜欢反复听他唱的i&rso;youan。她说这首歌很像一封私人化的情书,永远不会背叛她。&rdo;&ldo;真感伤,真诗意。&rdo;他开玩笑地捏捏她的脸,&ldo;口气太不屑了。别这么激烈,多少来一点少女情怀总是诗好不好?&rdo;&ldo;哎,你是不是喜欢那种文艺腔的女孩子?&rdo;&ldo;我听出来了,就算我喜欢,你也不会装,而且多半会鄙夷我的品味。放心吧,我欣赏有性格的女孩子,至于我喜欢喝红酒,你喜欢喝啤酒都不是问题,偶尔拿你喜欢的歌来轰炸我的耳朵,我乐意奉陪。&rdo;&ldo;你交过多少女朋友?&rdo;他耸耸肩,&ldo;学神经生物学的女生很少,所以我的机会并不多。&rdo;她也不穷究下去,突然攀着他的肩膀,手指cha入他浓密的头发中,&ldo;别动,你有白头发。&rdo;他还来不及说什么,她已经拔了下来,展示给他看,&ldo;我给我爸拔过。&rdo;他看看那根短短的白发,一怔之下,禁不住笑得肩头抖动,&ldo;谢谢你让我享受跟你爸爸一样的待遇。按我家的遗传,我想我头发会白得比较早,希望到时候不会被你拔成秃子。&rdo;她注视着他,他笑的时候,那张英挺的面孔神情放松,嘴角的纹路迷人,全然没有不经意的傲慢冷漠。他问:&ldo;怎么,还要继续找白头发吗?&rdo;她摇摇头,抱住他,&ldo;我喜欢看你笑的样子。再说,你爸爸头发全白看起来真的很帅。&rdo;作者有话要说:先回答娆苒关于年龄的疑问,司凌云的生日设定在四月,文一开头就提到了,21岁时,九月读大四,秋天遇见傅轶则,22岁大学毕业,后面会提到她并非毕业便去读研了。小竹子提到&ldo;夷然不动&rdo;这个用法,夷然的意思很明确,不过跟不动搭在一起,是不够顺口,我会想想怎么修改。nona提到&ldo;大事采购&rdo;应为大肆,照我的理解,大事这个应该没用错,可以再查一下。。。提到的&ldo;她&rdo;确实应该是&ldo;他&rdo;,稿子里会改过来。。。谢谢所有指出bug的读者☆、9第二天上午,天气阴沉,司凌云赖在c黄上睡懒觉,突然被一个紧急刹车的声音惊醒,她迷迷糊糊往旁边一摸,傅轶则并不在c黄上,窗帘被风卷起,有细雨飘了进来,她下c黄,光着脚走到窗前,正要关上窗子,一低头,看见一辆白色宝马停在院子前,车头险些擦着院门。
《我们的千阙歌程凌云》第26章(第1/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