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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笙似乎也深以为然的点了点头,抢过我的手机在上面写:【我也看过好多遍,百看不厌!】找到共同话题就好说了,我就继续跟栾笙扯,我笑着问他:“这两本书里你最喜欢谁?”栾笙脸上也渐渐染上一丝微笑,在手机上写:【《哈》里我最喜欢赫敏,因为她用后天的努力弥补自身的魔法缺陷,《盗》里我最喜欢胖子,因为他是开心果,有他在的时候再恐怖的桥段也不觉得害怕了。】我顿时非常赞许的点了点头,每个人自然有自己喜欢的人物,这两个人物恰恰是栾笙最向往拥有的品质,一个是智慧,一个是乐观。智慧的人能挣脱外界给予的枷锁,赫敏很优秀,这无可厚非,她也并非是什么过目不忘的天才少女,只不过就是喜欢多读书,但她也不是书呆子,她知道知识是用来使用的,而不是死记硬背的,所以她是金三角里的智囊,用自己的能力证明,她虽然是一个“泥巴种”,但她也是一个令人敬佩的优秀的巫师。“你为自己有白化病自卑过么?”贴合在栾笙身上,我想这个白化病就是在他身上那个“泥巴种”的烙印,在正常人眼里,这个缺陷就是“低人一等”的标志。栾笙被我问的身子一僵,半天才回复:【曾经我很自卑,甚至想过自杀,后来我喜欢上了看书,从书中的世界找到一些寄托,我感觉我不再孤单,即便世界抛弃了我,我仍拥有整个世界。】我被栾笙的话震撼到了,没想到他这么小的年纪竟然已经可以想到这么发人深省的话来,虽然可能是从某本书看到的让他记住的话,但他记住了,就代表他想按照这句话来活。半天我才反应过来,问他:“那你在学校的时候一个朋友也没有么?”栾笙眼神有些躲闪,似乎有所顾忌,我立刻转移了话题问:“你说你喜欢《盗墓笔记》里的胖子,那如果让你穿越到《盗墓笔记》里,你想当书中的谁?吴邪,胖子,还是张起灵?”栾笙果然不再纠结刚才的问题,转而思考我铺设的这个问题,我也发现只要不涉及到他现实生活圈,他还是很喜欢和我交流的。他拿走我的手机写道:【吴邪。】对这个结果我丝毫没感到意外,笑着问他:“为什么啊?”他继续写完给我看:【因为他可以有胖子和小哥两个朋友。】我故意调侃他:“你不是说喜欢胖子吗?为什么不当胖爷呢?”他又继续写道:【我喜欢胖子不代表想成为他,我只是喜欢有他这样的朋友。】我继续调侃:“那如果小哥和胖子只能选一个当朋友,你会选谁?”栾笙纠结半天,我憋着笑等他答案。最后他给我看的是:【小哥。】对此我还是没感到意外,故意问他:“为什么啊?你不是说喜欢有胖爷这样的朋友嘛?现在你又不想当胖子,又不要胖爷当朋友了,你这明显口是心非嘛~”似乎被我说的急了,栾笙抢过去立刻辩解道:【因为胖子人缘好,不缺吴邪一个朋友,但是小哥不一样,没了吴邪他会很可怜!】我奇怪的看向栾笙:“他有什么可怜的?他长生不老,身体倍儿棒,吃嘛嘛香,功夫了得,就算你选择了小哥,等你死了他还是一个人活着,有什么区别么?”栾笙被我说的越来越急,都开始蹬被了,抢过我手机写道:【小哥是习惯性失忆,他已经替吴邪背负了太多东西了,吴邪选择他是责任!】我眨了眨眼睛,看向栾笙说:“咱俩讨论的问题似乎跑偏了,我是问你如果你穿越到了那本书里会选择谁当朋友,你可以不用是吴邪,也可以是小花,黑瞎子啊。”栾笙有些失落的写道:【我要是穿越到了那本书里我最想当吴邪,因为他是被保护的最好的那个人,有他在,小哥仍有归宿,他没了,小哥只剩旅途,吴邪不是我最喜欢的人物,但却是我最向往成为的人。】“因为小哥?”我嘴角隐隐上翘一丝若有若无的笑容。栾笙点了点头。“你喜欢他吗?”我直截了当的问了出来。栾笙继续点头。“如果现实中他真的出现在你面前,你还会喜欢他么?”继续问他。栾笙闻言看向我,想了想在手机上写:【现实中他不会看上像我这样的人的。】我摇头笑道:“我不是问他能不能看上你,我是问你会不会仍然喜欢他。”栾笙坚定的点了点头。我的笑容更甚,最后淡淡的说:“你知道喜欢的感觉么?那不是随便说说而已。”栾笙再次重重的点了点头。
《我已经疯了怎么办》第26章(第1/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