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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有十来天寒假就又到了,老大张罗宿舍一起吃顿饭去。
我们仨立刻响应,商量了一下,我们采纳了老三的建议,去三号门外面的张福记吃炒菜。
张福记是川菜馆,不过老板也都是东北人,据说以前出去上蓝翔培训过,所以哪里的菜都能做,别说川菜,浙菜、粤菜也都不在话下。
我们看着菜单,的确这里面的菜品比较杂,基本囊括了东北菜和川菜中的流行菜品。我们一家点了一个,统共四个菜:红烧肉、水煮鱼、酱骨头、土豆丝。
前面三个是老三、老四和我点的,最后一个是老大百般坚持,我们才要了个素菜。
没喝白的,我们来了一提勇闯天涯——也就是半打瓶。
“来,干杯!”
菜上了两个,一个是现成的酱骨头,热了一下就端上来;一个是酸辣土豆丝,几分钟就炒好了。
另外两个则是得等了,老大说都一寝室的兄弟,没那么多说道,就让我们都满上了酒杯。
“马上就要放假了,先提前祝哥几个和家人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同祝、同祝!”
“谢啦老大!”
“嗯嗯!”
我们仨跟在老大后面一起碰了杯,干了第一杯。
“吃两口菜。”老大动起筷子,夹了一口土豆丝。
我则是直接带上一次性的塑料手套,抄起了一块酱大骨。
“挺香,快,一人整上一块。”
老三、老四不甘人后,立刻开整,只有老大又吃了两口土豆丝,然后满上了杯中酒。
我们都吃了几口肉,老大又举杯。
“哥几个在一起是缘分,为了这个缘分咱们再干一杯,祝愿咱们兄弟情义地久天长。”
老大这嗑儿整完,我们又碰了杯,干了第二杯酒。
我开玩笑道:“老大,你这词儿整的也太高大上了啊!”
老大笑了,他脸已经红了,他就是这样,喝一口酒脸就红。
老三跟老四说,“老大这嗑儿,得学学,以后用得上。”
这时候,水煮鱼上来了,我问老大用不用上米饭。
老大摆摆手,又举起已经倒满啤酒的杯子,“别的不再磨叽了,就祝咱们自己心想事成。”
说完我们又干了。
干完老大告诉我说,吃饭既然要喝酒,那肯定是不能要主食的,主食一上,那就说明这顿饭已经到了尾声,那是不合适的。
至于吃饭时必须先提三杯酒,这就算是一种喝酒的传统文化和习俗了,应该不止东北这样。
原因据说是因为在历史上,酒被认为是珍贵之物,因此喝酒乃是只有重要场合才能拿得出来的待遇。而“三”在我们文化中代表了吉祥、圆满之意,因此,吃饭先喝三杯酒意味着对彼此的最高礼遇。
老大说虽然咱们宿舍四个人都住了一年多了,都熟悉的很,但平日里大家兴趣不同,玩不到一块堆去,所以其实沟通的没那么多,这场合上喝酒不能落了。
我说老大,你这门道儿太多了,我都弄不明白。
《游山东日记》第144章 四人聚餐(第1/2页)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