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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雁毫不在意他口中的污言秽语,讥笑了一下,忍着手腕上的痛意,咬着牙一字一句地开口。

“我从生下来便不得好活,怕什么不得好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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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红与青

甘之南跟着大部队上了二楼,寻了一个窗边的位置坐着。他拉开一条缝往下瞄了一眼,看到鸿雁和那个女生往远处走去。

包厢内的人一个个急不可耐地将自己准备的礼物献给寿星,大部分他都不认识或者说是认识却叫不上名字,甘之南就这么坐着等了一会儿。

楼下的两人拎了两袋子不知什么东西缓缓地朝ktv走过来,女生忽地跳在了鸿雁的前面说了什么,鸿雁瞬间变得很紧张又不知所措。

甘之南不懂唇语,瞧着沈仄旁边没什么人了,就拿起自己准备的东西走过去递给他。

沈仄深知自己与甘之南最多只能算半个朋友,见他递了一个有份量的袋子给自己,眼睛顿时亮了一下,忙道谢:“谢谢南哥,破费了!”

甘之南点了一下头,想了想又解释道:“前几日路过书店,不知道你缺什么,随便给你挑了两本题。”

“额……没事,情谊无价。”,沈仄嘿嘿一笑掩饰自己的尴尬随后撑开袋子往里面一瞄。

一本数学一本物理,冰凉又安静地朝他问好。他嘴角一抽,猛地将袋子合上,对甘之南又笑了笑,说道:“……我很喜欢,真的……”

甘之南又坐回来窗户边上,楼下的女生刚刚推门进来,他扫了一眼微微皱眉朝楼下看去。

鸿雁不知偏头在跟谁说话,因为视角的原因完全挡住了那个人。但是随后站在鸿雁背后的那个人,甘之南认识,是之前打篮球赛让鸿雁受伤的人。

甘之南本以为鸿雁和那人见面打个招呼就会上来,谁知他竟把手中的袋子递给了服务员自己跟那人走了。

他蹙了一下眉,莫名有些焦躁,想不明白鸿雁要做什么,下意识地起身下楼跟上去。等他反应过来的时候,已经站到了楼梯上,甘之南觉得这样不算礼貌,又回去同沈仄说了一声。

甘之南跟到ktv后门那条路的时候,鸿雁正被反剪着手像押送犯人一样被迫跟着旁边的人拐进一条胡同。

天色已经暗下来了,但他还是在拐弯的时候看清了那个被挡住的人,戴着黑框眼镜,是甘之南曾经的同桌——曲仁杰。

甘之南一下子就反应过来,绝不是鸿雁自愿同他们叙旧的。他刚准备冲过去救人,就被一个人拽在了原地,回头一瞧竟是咖啡店的姐姐。

宿珏拉着甘之南的腕子,狐疑地问道:“不是ktv聚会吗?怎么跑后门来了?”

“我路过的时候就看你急匆匆地往这里走,什么事?”

甘之南焦急地瞥了一眼那个岔口,人影早就不见了,他忙着将自己的手腕从束缚中抽出来,不想浪费时间,连称谓礼貌也不在乎了,烦躁地说道:“我有事,你先放手。”

“那条岔路往里走,都是没人住的房子,偏僻且危险,你有什么事给姐姐说,大晚上的不可以一个人去。”,宿珏绷着嘴角也很坚持,用尽自己的力气拽着即将管不住的甘之南。

甘之南不知自己现在算是什么情况,心脏越跳越快,翻腾的气血上涌,连语气都带着一丝听不出来的哭腔。

“鸿雁被人带走了,会出事的……宿珏姐姐,我求求你,让我去找他行不行?”

宿珏听了这话惊了一下,立马从口袋里翻出来一只老式按键手机,在打电话等待接听的同时对甘之南说道:“南南先别急,我报个警,很快的,小鸿雁不会出事的……”

甘之南趁她走神的一刻,忙冲出手腕的桎梏,朝鸿雁消失的那个岔口拼命地跑去。

身后的宿珏见他一溜烟没了影,焦急地喊道:“南南!别犯傻!注意安全!喂,是相城区派出所吗……”

拐过弯后的那条路有三个岔口,岔口又衍生出五个死胡同和七条相连的小路,小路再各自通向八。九片人烟稀少的区域。

甘之南记不得自己转了多少个弯,跑过多少条巷子,寻找多少个死胡同,从墙面斑驳的一角穿梭到下一处未知的地方。

每当他在心理试图安慰自己——下一个胡同肯定有鸿雁,却又在亲眼见证被命运糊弄后,整个人就会低沉且消极一分,直到把他的双眼逼红、气息紊乱。

难以掩饰的剧烈心跳在见到泥地里那抹刺眼的红——一条沾着血的小狗挂件时,猛然一滞,堵得他喘不上来气。

甘之南对那条小狗挂件再熟悉不过了,这几日每每下班回去在院子里寻鸿雁,总能见他支个不算亮的、泛黄光的灯,在微弱的亮下用积攒的材料一点点打磨那块初具形状的挂件。

那只小狗图像他见过,很可爱地望向瞧它的人,吐着舌头。只不过甘之南再将它捡起来时,沟壑纹理里满是血。

如若说最能刺激鸿雁情绪的是甘之南,那么最能刺激甘之南情绪的,就属暗红的、腥恶的、铁锈味儿般的血。

甘之南从未在那抹红上感受到一点来自人的生机,仅有的全部源自枯败。

废弃的、野草丛生的院子大敞着生了铁锈的门,里面安静得可以听到针掉在地上的声音。甘之南意识到跟着鸿雁的那两人作完恶走了,徒留他的骄傲伤痕累累。

《鸿鹄志的近义词》第24章(第1/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