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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雨小说 > 都市言情 > 奔腾年代白曼宁最后和谁在一起了 > 第2章 口香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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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人生里有个必修课就是坦然无惧地面对自己的孤独,但是那时候上大学我还不具备这项专业技能,因此上从根本上来说我是被这个玩意吞没了。

非说我的周围都是一些坏人那也不公道,只不过就是没什么脾性相投的好人罢了。大学里的那些人跟高中最大的差别可能就是没有那么无忧无虑,大家好像时时都担着什么心思一样成天愁眉苦脸,现在我当然就知道那是没法在人生里不同凡响的那种苦闷,是对未来没有规划没有把握的那种没安全感,是拼尽全力也只能做一个无聊的人产生出来的那种无可奈何,非得一个一无是处的大脑和一颗极端麻木的心脏才能在那种环境里活得如鱼得水,而这俩个东西其实也非常难得的。

我同宿舍五个人,除了俩个家就在省城的其他人都去我那里住过,既然学校离市里那么远,周末的时候进去市里再跑回去基本是不可能的,他们到市里玩基本都住在我那里。开始的时候我跟他们关系不错,反正不是这个就是那个,或者他们几个一起去市里大家上个通宵第二天就睡在我那里。到了后面我自己抑郁了,对谁都没有好脸色,别人也就逐渐不跟我来往,因而我也就更加孤独——这类型的心理问题会像麻风病一样赶走身边所有人,让人家看着害怕,因而也就特别需要你即时地、果断地处理它,但是说实话在我们这个国家对这类问题从上到下是缺乏认真对待的基本态度的,我自己一则是不知道自己出了问题,二则哪怕知道了也实在羞于跟别人启齿——怎么啦?中华大地这才刚刚吃饱几年呢你就大言不惭地出心理问题啦?别人可还饿肚子哪!

什么都不能填补我内心里那种虚度光阴给自己造成的人格损害。

那时候宿舍里有一个富二代,他非常有钱,我还没见过哪个大学男生每周都痴迷于去品牌店买新衣服的,这家伙基本上每周末都住在我那里,然后去班尼路买好几件衣服,周周都要买。他是一个相当帅的哥们儿,可惜脸上长痘,其他没什么毛病,开始的时候几乎每天都跟我在一起,但是我跟他也玩不到一起去——他不搞体育活动,不追姑娘,不参加学校的一切舞会、歌唱比赛、辩论大赛等等,就是成天怀着不知道什么心思在那里无所事事。大学里的人多少都有几分城府的,只有我没有,我这人那时候也还是一个直来直去的小青年,看上去凶悍,其实很好哄,恐怕别人都不像我那么好说话。除了这位,还有那个套被套的家伙,这俩后面跟我关系好,经常跟在我后面进去出来,但是他们其实跟我也没啥共同语言,大家只不过没办法只好在一起罢了,就像那种貌合神离的夫妻一样纯属于被逼无奈——我不喜欢这种友情,恰似我也不喜欢这类爱情,合不来早早分开就是了,何必强挣着凑到一起彼此反胃甚至反目成仇——当然,他们比我成熟得多不会对我有什么仇恨,他们只是不搭理我罢了,把我当成一个惹不起的麻烦。要说大学里谁最恨我,那应该是我的班主任,她甚至比训导主任更讨厌我——为什么呢?因为她是一个五十来岁的老妇女,正是那种要绝经的更年期,情绪极其不稳定,平常假装出一副知性文雅的样子,犯病以后晚上七点跑到教室辱骂学生(这可不是平常的那种训诫,而是口无遮拦祖宗八代那种单纯的侮辱)能到晚上九点,她这么骂过第一次,我没防备迷迷糊糊被同桌(我们班花)叫醒听了一晚上,第二次她又跑来开骂,我就踢开门走掉了——这类妇女一般都是深知自己脑子有病但还不允许别人反抗,所以我损害了她的尊严,给她造成了不可挽回的心灵伤害,后面我离校出走,我爹去给我办休学,这个妇女死活不同意,非要开除我不可——得亏那个学校是个新学校,生源比较紧张,不然校长非顺从她的意思不可——没人愿意惹这种更年期老妇女的,包括我在内,这种妇女其实是整个人类的前妻那样的存在,你巴不得她死了,但是她就是依靠汲取旁人的仇恨活下去的,所以格外长寿,把所有人都熬死了她还能接着活很多年——在公交车上欺负小孩子,半夜三更不睡觉在楼上跳绳,你在这边吃烧烤她就在你耳朵边放着震耳欲聋的音乐跳广场舞——依靠爱活着的人比如我这种其实是步步艰难,所以我活不了很久,但是依靠别人的仇恨可不一样,她真能跟你耗到海枯石烂!

当然,包括她在内,没人敢惹我,简言之就是别人不把我放在眼里,我更不把他们放在眼里,大家各忙各的,你最好有点眼色不要来招惹我,因为绝对不会有什么好下场的——其实在学校的时候确实没人敢惹我,后面保镖也去了这个学校上大学,他补习了一年所以比我晚,我过去看他帮他修理同宿舍的贱人,喝完酒出来被以前的仇敌埋伏在暗地里揍了十砖,打得在医院住了一个多礼拜——我当然知道揍我的人是谁,但是只让他们出了各种费用,后面也没去报复他们,因为后面我已经长大了,知道以我那个吊样子这种事免不了的,恨我的人太多了,我还能挨个去报复别人吗?所以算啦

不知道你们,反正我出现在很多老相识的面前他们大概率都会大吃一惊,吓得脖子一缩连笑容都赶紧收敛起来,其实我没有那么大的气性,也不是每一次都要跟人打打杀杀分出胜负的——那次回去学校挨了揍,我住院了一个礼拜好差不多了,溜达过去这个学校找埋伏我的人聊天,他们全程怕得要死,大概以为我会掏刀子捅人——并没有,跟他们要了医药费,拿了我该拿的误工费营养费一类的钱,探听了一下为什么要埋伏我,是什么仇恨让他们憋了这么久还非要打我一顿不可,然后我就笑了笑走掉了——跟他们没什么胜负可言的,看我不顺眼的人比比皆是,靠这种打埋伏飞阴砖的手段过日子的人我是看不上,连跟我比划一下他们都不配——惟愿你们将来在社会上也能用这种小流氓的手段征服一切创造一切吧,我的话,我下次回去学校不喝酒就是了——酒和女人是俩个非常剪除意志力的东西,他们埋伏我,就是因为我读书的时候把其中一个小子的暗恋对象给睡了——所以他揍我我很理解,但是我自己很少因为这种事跟人打架,我不靠这类玩意跟人抢女人,这方面查理哥大部分时候都属于被动——我自己不会因为争不过别人就揍他,倒是经常有人因为争不过我想来揍我的,但是有胆子真的跟我动手的人基本没有,这些小子也是喝了大酒才壮起胆子跑来打我埋伏的。

我真是无话可说,因为我就是那样的人,天生地要在感情上损害女人、侮辱男人,所以别人揍我很正常,要是康敏愿意揍我几顿倒好了,像这帮打我埋伏的人一样,揍过了我住几天医院咱们的恩怨就一笔勾销,只要你再不挑衅我那我们就可以相安无事——我有这种还债的觉悟,但是绝大多数时候其实没有这种机会。

我在大学里来往了很多姑娘,因为我那个德行,其实大多数人已经想不起来了,反正跟我一起开心过的有好些女生我都忘掉了——可知那时候的姑娘也跟现在的一样,在这方面相当随便。刚开始的时候我跟楼上宿舍的俩个姑娘玩了一下,觉得她们简直就是傻子,易于上手但是滋味不足,玩几次以后就怎么咂摸都不出味儿了——其实大部分女人都是这样,就像被别人嚼了太多遍的口香糖,轮到你的时候跟嚼一块橡皮差不多,味道很差也罢了还累腮帮子,你嚼几下甚至会纳闷我这是往嘴里塞了个啥?所以吐出来看一看,确实是口香糖,那怎么没味儿呢,于是再塞嘴里咬着牙嚼——还真是一点味儿都没有,于是就呸一下吐到地上,搞不好还会觉得委屈,哈口痰吐在口香糖上扭头走掉,等过段时间自有不长眼的傻子又跑过去把地上沾着痰的口香糖捡起来塞到嘴里,人家还觉得甜丝丝的呢——每个人的味觉系统不太一样嘛,像我这样吃得太好的人难免觉得很多这类玩意都没什么味道,但是就有人觉得她滋味很足但是被我嚼过一遍相当恶心,所以就喝大酒半夜三更不睡觉再野地里打埋伏拿砖头飞我——简直再正常不过,我是知道这个原理的,因此上一点都不生气,我被这类人打得飞砖太多了。

想起一句话,真爱总是要为虚假的爱情买单的,大家都是这样,我也不例外。

《奔腾年代白曼宁最后和谁在一起了》第2章 口香糖(第1/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