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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文韬一直喜爱大场面,他喜欢大冲锋时的那种壮丽,他喜欢那种无边人群碰撞到一起的魅力,他更喜欢鲜血漫天溅射,喜欢哀嚎与咆哮交错,死亡与荣耀相随!现在的他,挥下有着多达五万的骑士,两万大明龙骑,三万蒙古骑手,他将带着这五万人去面对那十万的蒙古诸部联军!
他的热血在燃烧,他的眼中充满了妖异的光芒,他的嘴角微微干裂,他不需要水分,他需要鲜血,这三万人是於文韬能收集到的最大程度上的蒙古骑手,虽然人数也不少,但是里面却有着大量的青年与孩子,他们都是亲明派部落的人,壮年在多年的战斗中死去了很多,面对着这一场可以永远结束草原纷争的战斗,於文韬不会有丝毫的恻隐之心!
他让扎木托召集了他所能召集的所有蒙古骑手,包括哪些半大的孩子,大军在前进,好在现在是秋天,地面满是茂密的发黄青草,虽然草地很多也很茂盛,但是在大军过后,哪里却只会剩下一片枯黄的土地!
虽然破坏了自然环境,但是却极大的减少了部队对于后勤的依赖,蒙古联军可以在秋天得到增益,大明联军一样可以!
部队一路向前,壮丽的大草原,壮丽的骑士海洋,壮丽的雄伟景象!无声世界的唯一声响,只有那骑士脚下的隆隆马蹄!
一处凹地,两边各有一处微微凸起的狭长山坡,凹地的范围很大,这只是草原之上十分平常的一处景色,但是在这两边山坡脚下,是那同时出现的无边海洋!这只是一处平常的草场,但是这一片草场,即将千古留名,这里是上天选定的战场,上天是谁?耶稣?三清?燃灯?又或是这世间的君王!
两边的战士为何而战?蒙古联军为了抵御外敌,大明龙骑为了收复“失土”,荣耀吾王!亲明蒙军为了长年来所受到的屈辱与苦难!这一切看起来是在他们自己的意识下为了自己而战,但是於文韬知道,在这一切的表面背后,是那一只无形的大手推动,这大手的主人,就是崇祯!
大明的军鞋将踏响世界,这蒙古,就是第一步!
两边的战士慢慢的度上山峰,那是充满战争美学的壮阔,於文韬骑着战马,在山峰的最中间,他的两边是望不到头的精锐战士,他的身后,在那山坡之下是那黑色的海洋,大明龙旗随风飘扬!
寨桑早已知道是大明的军队,但是现在遥望着那杆熟悉的龙旗,寨桑还是感到一股巨大的无力,这一战他们就算是赢了,那又能如何,如果明人皇帝与以前的一样,那么他们还可以得到一线生机,如果不是,打完这一波,还有下一波!打完下一波,还有更下一波,他们杀的完吗?
到现在,寨桑都不觉得明军的战力会有多强,满人之所以会战败,那是因为明人的火器部队,而现在跟他们打的,是骑兵!骑兵,一直是蒙古人的天下,就连满人的长处都是在步兵上而不是在骑兵上,汉人最弱的地方,就是骑兵,现在汉人用他们最弱的部队来跟蒙古最前的部队打!
虽然对今后的事情感到堪忧,但是却并不把对面的敌人放在眼里,明军之所以能在短时间之内攻下突突乌等部落,在寨桑看来也不过是借助了某种先进火器的帮助,不过那火器就是再强大,也不会强大到哪去,在眼下的这种规模的战斗中,寨桑不认为明军会赢,要赢,那也是他们蒙古人!
寨桑跃马而出,他看着身后的无边骑士,心中一股豪气顿生,也许今日开始就是他们蒙古重新崛起之日,如此多的骑士,在那个庞大的蒙古王朝覆灭之后,已经很久都没有人能再把他们召集起来,也许,他寨桑,也可以去坐一坐那黄金家族的宝座,去做一回那手持上帝之鞭的在世神明!
於文韬看着对面蒙古人,热血在胸腔急速燃烧,他也跃马而出,他骑在战马,从队列的这头跑到了队列的那头,所有人的目光都被他吸引到了身上,风将他的发鬓吹起,本就英武的脸庞,更显飘渺!他举起了自己的手!大声的对着身后的骑士海燕说道:
“人们常常自问,人为什么活着?为了永生吗!?或许我们都将在百年之后化为黄土,但是我们的所做所谓,能够名流千古吗?当我们消失很久之后,那些后人听到我们的名字,他们会知道我们是谁吗?会知道我们曾经是多么的勇敢与伟大吗?如果,后人传颂我们的故事!那就让他们告诉他人,今天,我们与荣耀同在,今天,我们与死神共舞!”
於文韬说完这话后,对着那两万龙骑举起了手,大呼道:“我龙骑!”
龙骑全员拔出了自己的马刀,笔直的比在自己的鼻尖,目视前方,沉声齐呼到:“震慑神明,荣耀我王!“
声音不大,但是这股低沉的话语却极具感染力的回散在联军之中,蒙古人在这极为庄严的一幕下,深受感触,而也就在他们深受感触的同时,於文韬的手,向着他们举了起来:“我龙骑!“
蒙古人愣住了一下,虽然他们并不知道汉人这句话的意思是什么,但是他们却可以像模像样的模仿出那句话语来,他们学着龙骑的样子,将自己的马刀比在自己的鼻尖,低声的说道:“正射绳命,蓉邀握望!“
或许这话音听起来很搞笑,但是一股气势,却在人群中回荡!
於文韬指着身后的那些蒙古联军接着说道:“对方只有十万人,他们的人数只比我们多了一倍而已!,拿出我们的勇气,握紧我们的战刀,让我们来告诉他们,什么才叫做战争,什么才叫做勇气!我大明~!!!“
“必胜!!!“
“必胜!!!“
“必胜!!!“
於文韬高高跃起自己的战马,手中顺势拔出了自己的宝剑,剑尖直指天空,随着战马的落下,剑尖也随之落下,指向远处那无尽的海洋:“今晚,我们将在地狱进餐!”於文韬的身影随着他的咆哮向着敌军而去!
整个广阔的战场之上,两片没有边际的黑云,一个黑点冲出云彩,从这一片,冲向另一片,黑点虽小,却带动了整个战场的变化,就好像一颗火星丢进了干燥的炸药桶中,火星虽小,却能引起整个世界都会为之震动的爆炸!
决堤的洪水,两道决堤的洪水,万马奔腾在这战场之上不再是一句成语!而是一副现实的画面!
我喜欢战争!我喜欢高呼万岁的乌拉冲锋,我喜欢战争,我喜欢冷热交替的铁血交融,我喜欢战争,我喜欢看着敌人在我战刀下的哀嚎与求饶,诸君也喜欢战争吗?喜欢在溃败敌军背后,酣畅淋漓的砍杀吗?喜欢在马蹄隆隆下,无止境的践踏敌人的身体吗?
让钢铁成为世界的唯一主题,让鲜血成为世界的唯一色调,让恐惧与哀嚎成为人们头顶上的那片无边阴云!让杀戮与死亡成为世间的唯一乐事!让地狱在我们手中呈现,让天堂被那鲜血染红,让极乐被那绝望取代!
冲锋吧,拿着战刀,拿着长剑,让我们发起一次又一次带来死亡荣耀的圣歌,让我们用力的将武器捅进敌人的身躯,让我们用敌人的鲜血一遍又一遍的温暖我们的身躯,鲜血的甘甜让我着迷,纷飞的肢体让我诗意,战争啊,那是多么美妙的一个词语,大地在我们脚下颤抖,天空在我们手中黑暗,世界在我们手中升华!
我们是执掌火焰与雷霆的神明,我们是撒旦在世间的投影!
我们,是大明军人!{哈哈,献丑了!}
硬碰硬的正面对决不代表毫无战术的死磕,大明龙骑的武器配备及其强大,不仅仅是在防御上,还在进攻上,每人有着三把短筒火枪,在冲锋的同时,他们会排成整齐的队列,用火枪打乱敌人的阵型,并同时可以极大的为敌人带来死伤!
蒙古人并没有后世的训练方法,他们依然采用着集团冲锋的战斗模式,骑兵冲锋,人数少了没威力,至于大家所认为的一名骑兵可以干掉很多的步兵的想法基本可以改改了,除了冲锋,骑兵能大面积对步兵照成杀伤的时候,就只有在步兵溃败的途中,被骑兵肆意追杀!而一旦停在了步兵之中,那么他们面对的,将是十分惨疼的下场!
只见双方人群如同黑色狂潮,互相的向着对方冲去,这时候,龙骑拔出了自己手中的火枪,对着前面的敌人,扣下了扳机,在射出弹药的同时,还有着双方蒙古骑手手中那足以遮蔽天空的箭雨!只不过相对于箭雨而言,火枪的威力不免强大了很多,龙骑正面的蒙古射手成片倒下,倒下的尸体连带着让他们身后高速冲锋的蒙古骑手,相继倒在地上!
《明帝1627笔趣阁》第161章 我喜欢战争(第1/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