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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他需要找个地方住下,在冤屈被洗白之前不能进城。即使混进城中也不敢见人,那跟在城外没什么区别。他家在城外有个亲戚,很间接那种,他不敢保证在这家亲戚眼里是亲戚关系重要还是五百两银子重要。而且他们两家曾经因为一些小的利益产生过纠纷,倘若去他们家投奔也许等同于去官府投案。城外不是没有客栈,可是他没钱。没钱的话,申冤也是不可能的。胡小山陷入了绝望,他甚至想着临死前做点什么有意义的事。比如找到一个要好的人或者可怜人,让他去向官府举报自己,获得那五百两银子。这也算间接帮助别人了。就算为了自己,也一定要坚持住,宁可随便找个人把自己举报,也不能让官府直接抓住,那五百两银子无论给了谁,只要诞生了,就是他人生中最大的价值。不怕人耻笑地说,也是他人生中唯一的价值。
看来要露宿街头了。天为被,地为席,心态为暖炉。这种事他不是做不到,一天前他还整整做了一天。区别是当时身上捆着绳子,相当于一条破了洞的被子。如果现在开始真的做一个恶人,坑蒙拐骗、烧杀抢掠,也是一条活下去的路子。说不定还能活得很滋润。那是物质的富足与精神的放纵交织在一起所带来的双重快感,只为享乐,不计善恶。历史上有很多这样的成功案例,许多良善之人被逼得落草为寇,然后找个山头,过上了有酒有肉有女人的日子。百姓的死活大多时间再也与他们无关。偶尔与他们息息相关,因为是他们杀的。百姓生活得再苦,他们也无动于衷。这是一个人死过一回又活过来造成的极端心理,潇洒又残忍。胡小山仔细想了想,感觉自己做不到。
青波城上空乌云密布。也许是白云,在黎明前的黑暗中一律化作乌云。胡小山自言自语,这被子挺厚,上天眷顾,接下来找个好点的席子就可以了。瞅了一眼西南的绿地,嗯,那张就不错。又看了一眼东南的土坡,咦,那张也不错。两张都不错,这可如何是好?真讨厌,人生中总有这么多选择。
城外有两个酒家,生意非常好,客人络绎不绝。一个酒家叫“一个酒家”,另一个酒家叫“另一个酒家”。两家老板商量好的,这样取名可以互利共赢。唯一有一点不公平的是,叫“另一个酒家”的酒家给人的感觉就是排第二。因为如果没有出现一个类似的,是不会用“另”字的。为公平起见,这个“另”字是可以挪动的,两家酒家轮流使用。这在当地成为一种美谈。爱好喝酒的人,除了爱好酒的味道,还讲究趣味。这两家酒家的名字本身就提供了趣味,让客人趋之若鹜。
胡小山也爱喝两口,都是跟着别人蹭。现在他不敢。倘若身边有个认识的人,哪还有心情请他喝酒,肯定马不停蹄去举报了。相比之下,别人能从他身上蹭到的东西更多。他自己又是个循规蹈矩的人,从小到大无论走到哪,都会自觉遵守任何规定,无论是写在律法里的还是没写在律法里的,也就是说无论是犯法的还是有违道德的。可是他还有一个缺点,也许是压抑得太厉害,喝完酒之后平时不敢做的事都敢做,而且兴趣度极高。现在的情况是,没有钱他就不敢进酒家喝酒,而喝完酒后他就敢不给钱。似乎问题是可以得到解决的。又是一个选择题,胡小山因厌倦了选择而放弃。
这样的日子一过就是好几天,倒也一晃而过。吃了睡睡了吃的日子是最好过的,难度系数极低,过起来很容易。胡小山比那还简单,只睡觉不吃饭。当然,凭良心说,如果有饭吃的话他也不嫌麻烦。这天实在饿的睡不着了,他就到处闲逛。已经发展到极限的饥饿让他已经不在乎被人发现。倘若饿死了,相当于自己亲手扔掉五百两银子。逛到一个胡同口时听到有人在喊叫,胡小山上前观瞧。
胡同里有个小孩儿,正拿石头扔一个面貌丑陋、穿着邋遢的大人。看衣服颜色,那应该是女人。小孩儿一边扔石头一边朝另一个胡同喊“快来啊,快来打这个要饭的”,应该是在呼唤他的小伙伴们。胡小山小时候也做过这种事情,认为要饭的是坏人。原因是他们大多样子丑陋肮脏,吓到了自己。所以说,相当于要饭的先挑的事,而打他们只是出于回击。长大后才知道,那些要饭的无论是好人还是坏人,在遇到他的一霎那是无法判断的,唯一可以肯定的是,他是个可怜人。悔恨与正义感交织在一起,让胡小山决定站出来解救那个女人。
果然,胡小山一站出来,连话都没说就扭转了事态。小孩儿的小伙伴们一到,纷纷拿起石头扔向他。为首的小孩儿刚开始还说他们扔错了,但是看了一眼胡小山后也跟着扔起来。很显然,他比那个女的更像要饭的。就这样,没有一言一语,他靠自身过硬的气质救了那个女的。胡小山没有别的办法,只能蹲在地上用手护着头和脸。慌乱中,他看见那个女人也没闲着,也在满地地捡石头,然后塞进了自己的衣服里。她这是在救他,减少小孩儿的凶器。但是地上的石头实在太多了,光靠剩下的那些也足够小孩们扔了。扔了一会儿小孩们累了,纷纷跑开了。胡小山赶紧起身,来到那个女人身旁。
《得意忘形的意思》第3章 儿时可恨 现在可怜(第1/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