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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然后他为了表达歉意主动加了我微信,让我日后有什么后遗症随时找他,当时我并没有很感动,内心在无声的咆哮,大哥!我伤的是屁股啊!我那时候虽然不学无术也算不上什么好人,但也算得上乖巧,自然是不想与他有任何交接,其实很大的原因是因为我当时十分厌恶黄头发的男生。所以他的微信很长一段时间沉寂在了我的列表里,让我差点忘记还有这号人。我爱发朋友圈,吃的,玩的我都会发,他偶尔也会给我点个赞,有时候还会轻飘飘的评论一句,但我们从没聊天,直到我朋友圈晒了一支冰激凌。我记得很清楚,那次他没给我点赞,也没给我评论,直接发了两条语音“我是不是还欠你一支冰激凌?”“明天学校门口我请你吧!”就是这两句话,我们才正式开始有了交集。我不敢拒绝,生怕拒绝我醒来时天也黑了,屋里没有开灯,于是我便坐在黑夜里回想梦里的一切。我已经很久没有梦到周先生了,如果不是这个梦我都快忘了他的模样了,说来也是奇怪,哪怕我将他的样子忘的一干二净,可我对他的爱依旧浓烈。他是个值得我用这么多年去默默爱他的人,他是个表里不一,心思细腻的男生。他知道我讨厌黄头发的男生,于是连夜自己将头发染回了黑色,我清楚的记得那天下午他穿着白衬衫,手捧着一束我最爱的满天星在我耳边轻声的说了一句“宋知,我想让你快乐。”就是这一瞬间让我所有的小说男主都有了样子。黑头发,白衬衫,满天星,足矣称霸我整个青春。他脾气有些暴躁,性格冲动,可他真的把仅有的温柔,耐心都给了我。他从来都不会冲我发脾气,即使我无理取闹他也只会笑着摸摸我的头“知知闹脾气的时候真可爱。”我当时就觉得大概不会有人像他这么爱我了,于是,我们交往了。我不是个喜欢回忆的人,我觉得既然已经过去了就该让它彻底翻篇,离开他的这么多年我一直都在努力的克制自己不去想他,甚至也试着去谈过几段恋爱,但都已失败告终,我觉得利用他们去忘记他本就是一件不公平的事,所以我便再也没起过谈恋爱的心思了。不知是今晚夜色太美,还是请帖作祟,我有点想他了。眼里不断的分泌着眼泪,心上不断的穿来刺痛,我在这黑夜里抱头痛哭。想他的代价太大了。夜太长了,我毫无睡意,披着外套漫无目的的走在大街上,这成了我的习惯,之前写不出稿子时我也总爱大晚上的去压马路,但大多数我都会去24小时营业的书屋呆上一会。如果我没记错这里应该也是有一家,高三冲刺期我与周先生每天都会聚在那,打着学习的幌子偷偷约会。现在想想的确有些好笑。书屋还在,只不过比以前更大更精致了,我拿了本书找了个没人的角落,看书只是顺带,想找个地方放空自己才是真的。书翻了一页我又走神了,我看着身边埋头学习的学生,有一瞬间我看到了十七八岁的我们,那时的我们不亚于他们。如今的我们早已各奔东西,再也聚不起来了。我的视线被眼泪再一次模糊,我用书盖在脸上小声的抽泣着。“书哭湿了就得买了。”这熟悉的声音让我误以为自己又遇到了他,当看清楚他的脸时,我的心空唠唠的。男生递给了我一包纸巾“擦擦吧,你哭了很久了,失恋很正常的。”“我很像失恋的吗?”我接过纸巾问道。他点了点头“是啊,哭的这么可怜。”“可分手是我提的。”我为什么会一直这么难受。我觉得没必要和一个陌生人说这么多,于是我拿着那本沾满我眼泪的【挪威森林】起身去结账。那男生拦住了我“这本书刚好我也想看。”“沾满了失恋的眼泪,你还有兴趣?”“当然,别有一番滋味。”他还在坚持,我却有些烦了,将书扔在了他手上,头都不回的离开了这。我第一觉得这个城市这么大,回来的这么多天除了收到与他唯一有关的请帖便再没遇到与他有关的所有人了。我也有意无意的去了我们以前经常去的小店,里面的人一波又一波,空了的位置不断会有人填满,可那不再是我们了。
《爱意随风起风起意难平的意思》第2章(第1/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