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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麦小芽嗔怪而惊慌的表情,洛一达笑了:“其实,蒲公英和头发一样,常剃才能长壮!”
麦小芽望天,这也能比较?
既然行家发话说没事,摘下的苗也不能重新装上,既来之则安之,任由洛一达鼓捣炒菜。
只见洛一达剥了两蒜,掐了两朵松茸切成四片,打了一个鸡蛋搅匀,热锅凉油把蒜瓣和松茸炒香,放了半瓢水,待水沸腾了,把一小捆蒲公英放水里煮沸,打入蛋花,一碗鲜美的蒲公英蛋花汤出国。
当沸腾的锅气蒸腾在洛一达俊逸柔媚的脸上,宛如明月沉水,氤氲中多了一层缥缈的仙气,不像人间少年,麦小溪在小木桌上双手托腮,双眼直冒桃心,瞧了一眼他端上的蒲公英蛋花汤,嫩黑的松茸、鹅黄的蛋花和苍翠的蒲公英,香味扑鼻,果然色香味俱全,和洛一达本人一样秀色可餐。
麦小溪扯了扯长姐的衣袖,“姐,一达哥哥好帅呀!”
麦小芽可没她那么花痴,“也许吧。”
“什么叫也许?这是相当帅了!”麦小溪麻溜地起身,给洛一达端上椅子、摆上碗筷,眼里哪儿还有长姐和弟弟?“哥哥,你吃饭!”
一见有吃的,麦小宝舌头伸得猴儿一样长,盛好粗粮饭、就着汤和菜,哧溜哧溜吃起来。今儿麦小芽在糙米里掺了白米、板栗和玉米粒,蒸了一锅粗粮饭,已经把压箱底的好粮食拿出来了,平日姐弟仨吃的都是糙米加细糠,经过麦小芽反复熬煮、大火蒸熟,吃起来才没那么拉嗓子。
正文第一百五十八章会炒菜的少爷(5更)
麦小芽见洛一达端着小碗的手顿了顿,有些愧疚地说:“难为你了,在洛家肯定没吃过这些吧。”洛家是大户人家,肯定吃白面白米这样的细粮,从洛一达细皮嫩肉的小模样,就可见他在洛家过的是锦衣玉食的日子。
琉璃般的眸子望了她一下,闪过一丝怀念的情绪,洛一达爽利地扒饭,“哪能,我在洛家也过得很随便的。”麦小芽知他这是安慰自己的话,一个洛家的大少爷,唯一的继承人,将来要继承几个大型商铺的人物,怎能过得随便?
“不瞒你说,这米饭比我在药田时吃得好太多了!”洛一达咀嚼着粗粮,从三岁记事起,他就被爷爷洛天送到离洛家老宅五十多里外的药田,与药农、下人住一起,他除了一天三顿奶外,吃食上比药农差多了,什么米糠、面絮、玉米,就差吃树皮啃草根了。
可想而知,整天混迹在药田里,洛一达被调教着种药、锄草、驱虫,吃食还这么差,常有药农见他累得倒在药田大树下呼呼大睡,平日醒着就跟饿死鬼投胎,把粗粮吃得稀里哗啦,量仅限于果腹,多余的没有。
因此,洛一达从小就学会了珍惜粮食。
时长有药农把白面馒头偷出来塞给他,那就是他的节日了,好在药田上下对此都达成了默契,无论谁偷东西给他吃,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要是洛天来田里巡视发现了,挨揍的可是洛一达。
“我好几年没吃这种粗粮饭了,现在闻着香味,记起了药田的日子,嘿嘿,真香!”洛一达夹了一筷子麦小芽做的松茸和鸡蛋,闻味儿就芳香扑鼻,吃起来松茸爽口软糯,鸡蛋喷香有味,果然是下饭的好菜。
洛一达的吃相斯文雅致,饭菜入口后咀嚼时嘴唇紧闭,只在两颊处微动,而且碗筷从没发出碰撞的声音,就显得麦小芽姐弟仨像饿死鬼投胎,哧溜哧溜全是大快朵颐的声音。
“一达哥哥,你怎么吃饭比小姑娘还秀气呀?”麦小溪突然鼓着小腮帮说。
洛一达咳咳了两声,“可能大哥魔鬼训练太严苛了,嗯,我也觉得不过瘾!”说着动作大了些,故意发出哧溜哧溜的声音,融入到一双弟妹的节奏中。
可不,自从十岁那年被洛天接回洛府,亲爷爷对他的衣食住行、言行举止进行了严苛的训练,说要把他调教成上等人,他不服气,“我现在什么都能干,怎么就是下等人了?”
洛天阴郁的面庞荡漾了一下,像文人雅士生气那般,气氛诡异而严肃,“人当然分三六九等,下等人吃穿住全无讲究,出入酒会、宴会这样的高级场合,你想出尽洋相、丢洛家的脸么?”
洛一达呼呼生气,“那我不去就是了!谁稀罕!”上流社会的酒会、宴会,除了吃食饮料多些,就是一群涂脂抹粉的老太太、太太们互相阿谀奉承,进行一些无聊的游戏,比如跳交谊舞、打麻将,哼,在洛一达的心中,还不如除药草来得自由自在!
“你是洛家人,出席这些高档场合是你的责任!很多大事都是在杯盏之间谈成的,你必须给我学了!给你三天时间,没学会跳交谊舞,就别怪我动家法!”洛天向他解释一通未果,直接揪了教习老师,给了最后期限!
洛一达被训练得叫苦不迭,早知今日要回炉重塑,还不如在药田做个自由自在的药农呢!
《重生八零万元户 九天歌》第98章(第1/2页)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