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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配菜都洗好切好了,沈绰一手端着龙虾和蔬菜进了灶房。
锅里已经烧了些热水,一看就是北狗帮他生好了火,倒也省了不少时间。他把烧开的水小心舀起来,等放凉了就可以喝山泉凉白开了。
接着倒入油缸里的清油,等着油温升高。
因为古代动物油很香,但是难得,所以油贩大多数时候卖的还是不易凝结的植物油,水暖村很多农户都在种菜籽,有些都是通过卖了菜籽赚钱,再去买猪油之类的。虽然不能靠这个发家致富,但也算一条浅浅的产业链了。
沈绰谙熟这些区别,观察到锅中菜籽油表面的油沫破了,便知道是油熟了,这时候他再把一块火锅底料放进去融化,同时也倒入切好的蒜片生姜和一些香料煸炒,厨房里很快就飘出一股辛辣的香味。
不得不说,那冰箱里的存货是真多,他连调料包都摸出来了好几包。
只听轰的一声,无头小龙虾被他无情地抽翻在锅里,然后倒入一碗北狗酒坛里的粮食酒,继续大力翻炒,不多时,个个都熟透了,皮肤泛着红红的颜色,看起来诱人极了。
这时,再把土豆片,洋葱片,木耳,泡好的豆浆皮等配菜倒进去,炒到断生,掺入适量清水,再焖一会儿,洒上芝麻,小葱,香菜点缀后,一锅香辣小龙虾就完美出锅了。
所谓厨子不偷吃,五谷不丰收。
沈绰馋了好久,哪还把持得住,抓起筷子就在锅里夹了一个大的放凉,等不烫了,他剥了一只送入嘴里,嚼了嚼,感动得眼泪都快留下来了,就是这个味啊!跟夜市卖的比都是一绝。
他是个美食控,喜欢吃各种好吃的,但也享受做美食的快乐。
这段时间,在书里自给自足,过农家乐的生活,简直是他工作以后,感受到的前所未有的轻松。他愿意称之为梦中情穿书。
洗了把手,沈绰正准备用湿帕子端走这一大盆小龙虾时,才发觉门口多了一个人。
哼,小样,嘴上说不吃,现在还不是被香味勾过来了吧。沈绰瞧了北狗一眼,心里吐槽。
男人目光游离在灶台上的那一盆鲜红的小龙虾上,喉结微不可见地滚动了两下,顿了顿神,说:“应该很烫,我来帮你端。”
沈绰嗯哼一声,心道他这话潜意识是想说:应该很好吃,我来帮你尝尝吧?
“好哇。”他正愁没人来帮忙呢,有只乖狗狗跑来卖好,他怎么可能不占便宜。
等碗筷摆上桌,沈绰迫不及待坐下来,准备大吃特吃一场。
男人睨了他一眼,默默端上自己酸溜溜的泡菜和昨晚的剩菜,开始闷闷地吃,半点不敢沾染他的小龙虾。
沈绰瞪大眼睛,气笑了:瞅瞅,可怜样,不知道还是以为我虐待你!
他本想夹菜给北狗,逼他「破戒」地吃一只,但转念一想,主角一般是作者某种思想寄托,估计认知根深蒂固,万一逼急了,用他的主角光环把自己轰成真正的炮灰,可就倒霉了。
想想还是不要多管闲事了,自己多吃几只还不是一件美事。
他开始享受剥小龙虾的快乐时光,吃得津津有味。
北狗忍不住偷看他的神态,一副精神抖擞的样子,好像还没中毒,当然他也不希望沈绰中毒,毕竟他现在改邪归正,已经是个乖夫郎了,就是莫名有时候顽皮得跟个孩子一样。尤其是现在。
沈绰瞥见他忧愁的样子,还以为是羡慕,傲娇道:“呵哼,想吃就吃呀,我双手不空,没法给你夹菜。”
“……”男人迅即别开目光,故作米饭好吃,狠狠地刨了两口。
“嗨呀……”沈绰轻哼一声,心说北狗这个傻狗,我都明示了,还装?
他一个人吃也没意思,想了一圈,忽然坏笑地剥了一颗虾,蘸了蘸汁水,捏在指尖,假装若无其事地闲聊:“诶,夫君,柚柚上学什么时候放假回来啊?”
“他……啊唔。”男人刚一张嘴,一只裹满油汁的虾仁就被塞倒了他的嘴里,他登时张大眼睛,莫名咀嚼起来,觉得……肉质紧实,汁香四溢,微微麻辣,唇齿间充斥着一股河鲜的特有风味,比他做的鱼汤有味道多了。
最后不知不觉给咽了下去,他皱眉看向喂他吃虾的沈绰:“你……”
“怎么样?好不好吃?”沈绰兴奋地问。
男人承认不是,否认不是,但还是败给了美味,闷闷打脸道:“再来一只,尝尝。”
“哈。果然……”沈绰大有一种诱敌深入,然后功成身退的成就感,随即又变了脸色,“想吃自己剥。”
“哼。”北狗放下筷子,开始动手,还以为小夫郎会再亲手喂他一颗来着。
《穿成书中绝美炮灰后我苟住了免费》第44章(第1/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