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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凛在家里刚刚洗完澡,甚至连头发都没来得及吹,就赶忙回了医院。
宋七晚这人的酒品,并不是一般的差劲,而是十分差劲。
这件事情具体可以追溯到十五年前,宋七晚带他私奔去看大海开始,那个地方是f市的郊外,他们坐了一个上午的公交,到了那里。
那个地图上被称为是海的地方,其实只是一个小沙滩,一个满是塑料垃圾袋,海滩上有零零碎碎的几条死鱼的小沙滩,没有蔚蓝色的海水,没有白色的海鸥,也没有长着很多只脚的章鱼,看起来像是星星一样的海星。
宋七晚当时就悲伤痛苦外加不可思议地无以复加,继而就带着顾凛回家了。那天晚上,宋七晚乖乖巧巧地模样骗过了超市的阿姨,买了啤酒,火锅底料,蔬菜,还有冷冻肉,带着他在家里煮火锅,火锅很好吃,但是喝了两罐子啤酒的宋七晚,像个狂野的女酒鬼,把当时的他按倒在地,给他换了件裙子。
他早就该想到,宋七晚这家伙根本就不是正常人,一个女生会有那么大的力气吗?一个女生会丧心病狂地给男生脱衣服换裙子吗?
也是在那一天之后,宋七晚给他发誓以后再也不会喝酒了。
不过这家伙许下的诺言和她违背的诺言一眼多,顾凛根本就没有指望过宋七晚会好好的信守承诺,这辈子都不喝酒。
也许现在他唯一值得庆幸的,就是现在的宋七晚是一个没有力气,动一动就会疼地哼哼,连折腾人的力气都没有的病患,但是这样一想,顾凛反而有些更加担心了,她折腾不了别人要是折腾她自己,那他这么多天的辛苦就白费了。
顾凛这样想着,有些无奈地去药店买了醒酒药,又开车赶到了医院。
昏暗的病房里,只有一盏微弱的床头灯还在亮着,顾凛放轻了脚步,走近了宋七晚。
橘黄色的光印照出宋七晚脸上细小的绒毛,弯弯的眉,漆黑的睫毛,娇俏的鼻子,淡粉的带着点病态白的嘴唇,顾凛坐在了病床旁边的凳子上,他在想,一个人怎么会有这么多种颜色。
顾凛目光闪烁着光,他用手托着下巴,手腕支撑在病床上,轻轻地笑了,而后看到了宋七晚额前的几根白头发,有些懊恼了起来,笑容也渐渐消失了。
“宋七晚,你现在才二十七岁,怎么就有白头发了?一定是你太贪钱了,总是想着赚钱赚钱,连身体都不管了。”顾凛自言自语道。
睡梦里的宋七晚像是听到了有人在说她贪钱,辩驳道:“喂,别那么俗气了,道歉有什么用,道歉又不能当饭吃,乖乖地收下这些钱,快滚蛋吧。凭什么,只有你可以这样说……”
顾凛陡然间愣住了,他突然站起身来,连把一旁的椅子碰到在地都没有管,就快步走出了病房,像是有一只手扼住了他的喉咙,让他喘不过气来,但又像是确定了一些事情,心口一块石头落到了地上,她和他一样,都没有忘记过那一天。
病房里是楚歌,病房外是顾凛。
她背地里叫他大魔王,而他叫她混世魔王,谁也不必谁在对方的记忆里要好多少。
顾凛很少抽烟,因为宋七晚对于抽烟的男人深恶痛绝,本来她就够讨厌他了,不能让她的讨厌再多一点了。
但是现在他迫切地想要做一些事情缓解一下压力,抽烟也好,喝酒也好,他已经一个人揣着这些事情太久了。
房间里发出噗通一声,像是什么掉到了地上,大概是宋七晚。顾凛的动作比思维要更快,他打开了房间的门,然后看到宋七晚像是一只海星一样,两只手勉强支在地上,两条腿蹭在床沿上,上不去也下不来。
顾凛下意识地吼道:“宋七晚,你身上还插着管子呢,你就不能老老实实的吗?”言罢,快速走了过来,动作轻缓地把宋七晚的身体扶好,自己这样担心受怕,她还是一副醉眼蒙眬的样子。
这是楚歌入院以来,顾凛第一次对她发脾气,他一直只有两种表情,其中一种是冷冰冰的精英棺材脸,还有一种就是冷笑,每天活在冰天雪地里的楚歌,总算有一天感觉到了另一种极端,水深火热是体验完毕了。
但是醉酒的人永远是不会和你讲道理的,譬如现在的楚歌,“顾凛,你竟然敢凶我,我要告诉你妈妈。除非你愿意把你的零花钱都给我。”说着,还伸出手摸了摸顾凛的下巴,楚歌不知道自己现在看起来就像是一个制杖的校园小混混在对漂亮小姑娘说,小妹妹,愿意当大哥的女朋友吗?
事实上,楚歌也真这么对顾凛说了,“小妹妹,长得这么好看,要当哥哥的女朋友吗?哥哥有七位数的存款哦。”
顾凛闻言哭笑不得,但是楚歌的手还在不安分地摸来摸去,像是个女流氓,他顺着楚歌的话,说道:“宋哥哥,你有那么多存款,为什么还要说自己穷。”
“笨蛋,傻瓜!你看过有人说自己有钱的吗?要在b市买房子,多贵啊!七位数根本就不够一个三层楼带栅栏和小花园的房子。”楚歌嘀咕着,有些委屈地捧着顾凛的脸,“你说,为什么这么贵啊!”
“一定要在b市吗?”
“一定,一定。一定要离大魔王远一点,因为大魔王说,他最讨厌空气差的b市了。”
“你记得他讨厌b市,那为什么不记得你和他说再也不会喝酒这件事?”
“我没忘!是酒心巧克力的锅,酒心巧克力。”楚歌嘟囔着。
她终于安静了下来,不再说话了,睫毛随着呼吸而颤动着,一下,两下。
窗外开始下雨了,轰隆隆的,打着闷雷,灰色的层层叠叠的乌云里夹杂着银白色的闪电。
顾凛靠在宋七晚的枕边,他们的头靠在一起,他一睁开眼,就能看见宋七晚乌黑的头发,现在还有些病态白的皮肤,但他觉得这样的宋七晚很漂亮,比他见过的任何一个女孩都要漂亮,还有,此时他的心跳得很快,比卡门序曲的节奏还要快一些。
顾凛知道宋七晚的许多事情,从四岁,到十一岁,她童年的七年,在那七年里面,一年中的三百六十五天,几乎有三百天,他们会见面,彼此恶作剧,乐此不疲。
不过宋七晚老是输给他。输多赢少。
只有当她输给他的时候,她才会看着他,打败她的人,是个什么样的家伙。
但是当她赢了的时候,宋七晚就不会理他了,跪下吧,卑微的少年,我是你永远都打败不了的人,我是你的噩梦,哈哈哈哈哈。
宋七晚就是这样的一个家伙。
《快穿反派饲养日常免费阅读》第117章 总裁我其实是个技术宅10(第1/2页)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