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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事儿,小时候不懂爱情,你说。”唐小维特别大方。
“也没什么好说的,都是些玩笑话,其实前年我去过他们家看姑奶奶,发现他比小时候沉默了许多,而且他不认识我。”珍珍看着唐小维,笑了笑,月光照在她温和的脸上很美,“……这次来,他还是不认识。”
“啊,晴儿你别伤心,孔荻认识的人没几个,他特别不记人。”唐小维不由自主的想要安慰她,这个女孩确实让人喜欢,文文静静的很美好。
珍珍有些哭笑不得,“我叫珍珍呀,言珍珍。”
唐小维当然知道她叫珍珍,可就是觉得她像晴儿,一称呼起来,晴儿这名字就习惯性的说出来了。
两人不再说话,珍珍眼睛看向窗外圆圆的月亮,思绪飘远。
小时候不懂爱情,大了却懂,别人的玩笑话像是在言珍珍心里扎了根,于是从小就有了想要嫁给孔荻的这样一个信念,可渐渐长大又觉得自己太妄想,小时候的孔荻就像是个小霸王,总是高高在上的样子,很少有他看得上眼的东西,大了再见,发现他更加沉默寡言更加高高在上,于是她告诉自己,放他在心里就好,可以偶尔思念一下,可是姑奶奶却一直给她希望,一次又一次的让她觉得,也许他们是可能的。
可是……
她转头看唐小维,唐小维也被笼罩在月光下,像橱窗里的娃娃,大大的眼睛睁着,睫毛又长又弯的忽闪忽闪,她正望着天花板不知道在想些什么,眼神纯净的在这样昏暗的房间也依旧能看的清晰,脸颊上的酒窝若隐若现,身上还有一股淡淡的奶香,本以为是个小孩,心智却十分成熟。
原来,孔荻喜欢这样的女孩儿。
“如果以后我嫁给孔荻,你不会不理我吧。”突然,唐小维转过头,看着珍珍,隐隐有些期待。
“当然不会……”珍珍急忙回答,想问她为什么会这么说,但想到她这样问她就一定是知道自己对孔荻的心思,于是没有刻意去假装,反而脸颊微红,有些小心的问,“那如果我嫁给孔荻呢?”
唐小维嘻嘻一笑,“不会的,他特别喜欢我。”
珍珍也跟着笑笑,微微向唐小维挪动了些,“我……我就是随便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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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下人起床比较都早,七点多钟,二舅爷爷家的人都已经忙活起来了,珍珍也早早起来伺候老佛爷,唐小维不好意思再睡下去,跟着起来。
孔荻通常是十点起床,所以他回来也要等到十一点,这期间唐小维完全不知道干些什么。
起床不一会儿,就被叫到大厅吃早饭,这里的主食是馒头,他们叫做馍馍,说到馍馍,唐小维想起了听过的一个恶搞的笑话,话说唐明皇让李白给杨贵妃作诗,李白说,“作诗可以,只要贵妃为我磨墨。”唐明皇哈哈一笑,说,“大诗人就是大诗人,连要求都这么特别,来人啊,上一盘馍馍,贵妃,你就喂给先生吃吧。”
唐小维将这个笑话讲给珍珍听,珍珍笑了一个早上,连早饭都没吃好,就连一向满脸严肃的老佛爷也好几次差点笑场。
因为今天是十五,老太太一上午都要在佛堂诵经念佛,珍珍可就清闲了,不用随身伺候她。
不用伺候老爷佛但要伺候小佛爷,她需要帮着四舅爷爷家看孩子,就是孔荻那个快四岁的小姑,唐小维觉得珍珍的忍耐力超强。
两人坐在院子里的桌子边上写字,珍珍特别有耐心的教她写一二三四,一遍又一遍,小孩完全不认真,一会儿尿尿一会儿拉屎一会儿饿得慌,在旁边看的唐小维都已经快受不了了,珍珍却还笑容满面,和和气气。
“我不要写一二三四了,我要画画,珍珍你教我画画吧。”小女孩小名叫铃铛,说话奶声奶气的特别好听。
“我来教你画画。”唐小维坐过去,拿起笔来。
其实唐小维没什么艺术细胞,主动要求其实就是突然爱心泛滥,想让珍珍歇会儿。
“小孩儿,看看,这是小猫猫。”唐小维画了个小猫。
“小猫猫。”小铃铛跟着学。
“这是小鸭鸭。”唐小维画了个扁嘴的生物。
“小鸭鸭。”
“这是小猪猪。”一个肥头大耳的猪跃然出现。
“小猪猪。”
“嗯……”唐小维咬着笔帽,想着还要画些什么。
“姐姐,再画,画小鸡鸡。”小铃铛见唐小维不动了,热情提示。
“嗯,好,就画小鸡……鸡……”唐小维反应过来自己要画什么的时候,那个汗颜啊,面露尴尬,看了看旁边坐着的珍珍,她也红了脸,唐小维赶紧清咳一声,“小孩儿,姐姐不会画……”
《狄戈花羡人间四丁目》第57章(第1/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