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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救命你不要命了
路世安说:“我人都死了,还要脸做什么?”
于锦芒感叹:“你好狠。”
顿了顿,她心有余悸:“真不知道还能用什么东西威胁你,就你这幅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气势,感觉我再威胁你说去你葬礼上大闹也不会成功……”
路世安镇定:“知道就好。”
于锦芒完全想不到,究竟发生了怎样的事情,才能令刚才那个以高冷掩饰羞涩的小路世安,成长为面前这个……嗯……高冷和不要脸并存的大路世安。
在这里站着有些不好,东张西望,又可疑地“自言自语”,实在太容易被当作小偷。
最后敲定,于锦芒先去旁边芙蓉街逛,而路世安进了小路世安家中探探情况、搜集线索,等一小时后,再同她汇合。
天气热,大明湖畔游客少,于锦芒顺着小路走了一段儿,路世安才姗姗来迟地跟上。
太阳晒得于锦芒头脑发昏,尤其是黑色头发吸热,烫得她恨不得想要把脑袋浸到湖水里凉一凉。于锦芒暗暗地想,难怪老舍只写济南的冬天,济南的夏天能把老舍晒成老吉。
路世安看到她,大步走来,叫她:“芒果。”
于锦芒做停止手势:“Stop!别叫这么亲热,咱俩不熟。”
太阳晒得她眼睛发昏,隔着这么远的距离,看见路世安,太阳光芒错觉下,衬着他那深邃的眼睛好似也有些深情。于锦芒不由得片刻恍惚。她很快定了心神,暗想路世安这人其实还有几分姿色,这样早就死掉了的确有些可惜。
不过深邃的眉眼总是容易迷惑人。
就像桃花眼容易让人感觉到深情一样,某影帝的妻子就曾笑着提到过影帝的眼睛。
——他看家中的马桶也是这样的眼神。
于锦芒嘴巴利,脸皮却薄,看他靠近,自己忙不迭地往旁侧挪了几步。
路世安若无其事地放下手,仔细看她的脸,难得微笑:“怕什么?往枕头下藏照片的人又不是我。”
于锦芒捂着耳朵:“别说了别说了我现在身体还是个孩子呢,不要讲这么可怕的话啊啊啊——”
“行了,”路世安说,“别在我一孤魂野鬼前谈什么避讳了——我简单讲一下我知道的信息。”
于锦芒松开手。
路世安讲得话不多,但句句都在挑战于锦芒的心脏。
小路世安,五岁时,爸妈就因感情破裂选择了离婚,
名义上的感情破裂,实则是双双出轨——婚姻名存实亡。原本是和谐的两对情侣大家庭,因路爸出轨小四而告终。小四上门挑衅,而第三者也不甘心,一边斥责小四插手自己和路爸的感情,一边又跑去路妈那边哭诉,把路妈搞得烦不胜烦,最后大手一挥。
离婚吧,别拿这事打扰我谈恋爱。
就这么,俩人干净利索地离了婚。父母双方都不想要这个错误婚姻的结晶——小路世安,因而,他就被送到了爷爷家。
路世安的爷爷还有些钱,不过到了现在这个年龄,赚钱的本领已经所剩无几了,就几个房子也被路爸哄着过了户,就这么最后一套,在济南,爷孙俩一块儿住。
至于路世安在淄博读书,则是因为之前爷爷一场大病,自顾不暇,哪里还能照顾小路世安?他又被送去淄博的姥爷家住。
至于于锦芒,则更简单了。
他们俩在淄博上同一个初中,初中里举办英语话剧活动,是改编后的大话西游。于锦芒反串沉稳持重的唐僧,而路世安饰演了一棵从头到尾每一句台词的白龙马背景板。
话剧总共排练了十四天,十四个晚上,戴着雪白面具、沉默到一句话也不会说出口的白龙马始终望着披着红白格子床单、头顶塑料王冠挂两根黄布拉条子、手持拖把木棍顶饮水机桶的唐僧。
“等等——”于锦芒叫停,一脸惊愕,“你确定他日记本这么写的?”
路世安:“嗯。”
“这口味有点儿太特殊了吧……”于锦芒说,“你的性,癖竟然如此重口嘛?”
“我也认为,”路世安面无表情,“我竟然会暗恋一个反串唐僧的女版孙悟空。”
“看你小时候学习这么好,一定还记得以前学过’误入藕花深处’这句诗吧?写这句诗的李清照是济南人,”于锦芒抬手,平静地指了指前面一隅荷塘:“看到那里了吗?”
路世安说:“你不要告诉我,李清照在这儿写的那句诗。”
“这我哪知道,”于锦芒说,“我的意思是,你再这样讽刺我,我的脚就会亲吻你的臀部,一脚送你去见李清照。”
路世安淡定:“如果我真能遇到她老人家,一定记得帮你要张签名。”
《秋意浓歌曲原唱》第11章 救命 你不要命了(第1/3页)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