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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雁翎知道的时候,不由在心里吐槽——如果贺见霜拖着这幅身体,还那么有能耐在高度戒备的天霄派自出自入,那也太小看楚逸衡了。唉,这大概就是所谓的——穿了一件紫衣服,所有的茄子都找上门来了吧。
话说,天霄派的人现在可谓是各种“磨刀霍霍向霜霜”。贺见霜又伤得不能拿剑,余毒也未清,这时候去和盛怒的天霄派硬碰硬是没有好果子吃的。也许你一个能打对方一百个,但车轮战一旦开始,靠贺见霜这里这么稀少的人丁,是根本打不过人家的,终究也就是力竭而死——更不用说那里有个开了挂的原著男主楚逸衡。
所以,现在最好的做法,就是先低调地躲一躲风头。[蜡烛]
咳,虽然“打不过就躲”听起来不太威风,但这却是当下最好的办法了。
七天后,他们终于到达了西域中一个相当兴旺的地区——勾越,在那里暂时落脚。连续赶了这么远的路,神经绷紧了那么久,铁人也要倒下。一行人决定在这里休养一轮,再做打算。再说了,勾越并不是平坦的荒漠,那里地势崎岖,山林茫茫,想要藏匿起来,并不是难事。而且,勾越以名医鬼才众多著称,在那里停留,也是为了趁此机会赶紧清除贺见霜身上的余毒。
当夜,他们便盘下了当地在山野之中的一所宅邸,并请来了当地一位相当有名的大夫。
在贺见霜的房间内,在这位白须先生为贺见霜诊脉和看伤的同时,众人都屏住呼吸,紧紧地盯着这位大夫的背影,似乎在等待他的宣判。
诊疗后,大夫回过头来,摇了摇头:“此毒不可解。”
这句话如同一个重锤,敲击在了在场每一个人的心上。韩六急道:“何出此言?”
“若我没有看错,这位公子手上的毒,是古牧人用来狩猎野兽所用的碑麻散。他们会把药涂抹在箭头之上,野兽一旦中箭,便会倒地不起,三个时辰便毒发身亡。不过,因为中毒的野兽本身的肉也带了微量的毒,吃了之后对人身体不好,所以,碑麻散很早就没用来狩猎了。如果要解除这种毒,就必须在中毒后三个时辰内完成。否则,一旦毒入营血,便会游走全身。你们已经错过了最好的时机。”
大夫每说一句,众人的脸色便越来越凝重。雁翎的心也缓缓地沉了下去。
“若不是这位公子一直压制着它的蔓延,让毒液局限在创口附近的话,恐怕从中毒当日算起,三天以内,它就已经游走遍了全身。但一味的压制并不是办法,至多还有十天,到时候,哪怕你再压制,这条手臂也是废了,只会变成腐肉。更不用说,届时,毒素便会正式游走全身。为今之计……”说到这里,大夫犹豫了一下。
相对于一室人的铁青脸色,贺见霜的反应倒是很平静,轻声道:“请说。”
大夫沉声道:“为今之计,保命的唯一办法——便是把手臂整条卸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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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插花】
码字到深夜,终于赶上9点发啦(づ ̄3 ̄)づ
没错,这是正文最后一卷,也就是结局卷啦Y^_^Y~看到卷标题,大家get到什么信息了吗→3→
感谢187angela的手榴弹,总有刁民想睡朕的四颗地雷,撷樱、刘家的沛公的地雷!(づ ̄3 ̄)づ
☆、第74章
此话一出,如同在房间内炸起了油锅。当日在天霄派拦下雁翎的那个少年第一时间跳了起来,怒道:“开什么玩笑,少主的手臂怎么可以砍掉?!”
韩六示意他冷静。雁翎问道:“大夫,只有这个办法了吗?没有别的办法可以把手臂保下来吗?”
事实上,在场的任何人都能看到——尽管贺见霜手臂的箭伤已合口,但伤口附近却泛着乌紫色的色泽。随着时间推移,那乌紫色正在缓慢地扩散。如果十天后没有办法解毒,或许便只能卸掉一只手臂,舍小保大了。
并不是不可以砍掉手臂,只是,如果要付出这样的代价,那么,对于贺见霜来说,实在是——太残忍了。
握剑的手对于一个练武之人有多重要是毋庸置疑的。它就好比钢琴家的双手——不,钢琴家的手或许只是吃饭工具,没了的话,还不至于死人。而对一个练武之人来说,如果丧失了握剑的能力,和一个废人又有什么区别——尤其是贺见霜现在的仇家加起来可以打几百圈麻将了,这一刀砍下去,断的不仅是手臂,还会把他的自保能力也一起夺去。
失去了这只手,贺见霜这十多年来的积累都将会付诸流水。他怎么可能会甘心?别说是贺见霜了,雁翎只要设身处地想象一下,恐怕也是不甘心的。如非到了最后一步,她是绝不会砍掉自己的手。因为那就等同于把自己的半条命一起砍掉了。
《这个反派有毒(穿书)》第160章(第1/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