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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娟花被她这番话弄得一身鸡皮疙瘩:“打住,你还是赶紧去喝稀饭吧!这么肉麻的话我可受不了,你不气我就谢天谢地了。”
第七十二章不喜欢
“娘,三嫂看样子真是好了不少,要是她真的知错能改,以后咱们一家人肯定能开开心心的。”不然实在是不得安宁。
“她要是能懂事就好了!我就不用这么费心。”王娟花无奈的摇头叹息,而灶房里面的王三妹正捧着热气腾腾的稀饭,看着稀饭旁边特意留下来的馒头眼圈泛红。
她以前咋就这么不识好歹呢!不过不得不说王三妹经过这件事情之后确实好了不少,不仅说话柔声细语的,即便是挺着大肚子也帮着干点家务活。
“娘,你看,我就说三嫂变好了吧?你以后可不能再挖苦人家了。”江瓷剥着红豆,用胳膊肘撞了撞王娟花,眼神示意着。
“这才哪跟哪!早的很呢!她指不定是装的,没过三五天就原形毕露了。”王娟花不咸不淡的说着,实际上眉梢都透露着高兴。要是这个王三妹真的知道好歹了,就像小瓷说的,他们这个家就安稳了。
再说林书永自从知道江瓷没有定亲之后,每天晚上脑海里浮现的都是江瓷的音容笑貌。他是喜欢她的,所以更加觉得不能错过这段缘分。
虽然爹一直撮合他和胡雪,但是爹是个明事理的人,林书永觉得只要自己耐心和林奎沟通,表达自己的想法,林奎一定不会阻拦他的,更何况她这样好,爹没理由不喜欢。
只是在此之前,他需要确定江瓷的心意。于是林书永这天早早的起床,难得没有拿起书本。而是换上了得体的白色衬衫,下面穿了一条黑色的西装裤子,中间套一件马甲,外面再有一件黑色的大衣,头发高高的梳起来,再加上他清秀的面容,好一个文质彬彬的白面书生。看着镜子中的自己,林书永满意的点了点头。
但是心里还是忍不住的打鼓,她会不会觉得自己有些唐突了?要是她已经不认识自己了怎么办?可是随即他又摇了摇头,都已经见过两次了,应该是认识的。
谁料想刚刚打开门,胡雪就从外面冲了进来,看他这身打扮,高兴的挽住了他的胳膊:“书永哥哥你这是看我要过来特意打扮的吗?书永哥哥本来就英俊,就算是不打扮也是好看的,现在这样更是帅气。”
她一副小鸟依人的模样,脸庞上满是娇羞。林书永见她这副模样,不由得皱起了眉头。
“小雪,我想你是误会了,我不知道你要过来,我今天有事情需要出门一趟。你要不然先去找你的好朋友逛逛,我实在没有时间陪你。”林书永打听过了,从这里到杏花村骑自行车需要半个小时左右,可是天气这样冷,路上肯定还要耽搁时间陪你,现在已经快九点钟了,再不出发就来不及了。
胡雪甜蜜的笑容顿时间僵硬在了脸上,书永哥哥最近一直在准备高考的事情,怎么会这个时候出门去见朋友?而且还这样的打扮。
“书永哥哥,你想去见的人是谁?要不然我跟你一起去吧,反正我自己呆着也是无聊,你的朋友我基本上也都认识,也很长时间都没有跟他们在一起叙叙旧了。”
“小雪,我这个朋友你还真的不认识,你就先回去吧,如果你有什么事情找我的话,下午再过来吧!”林书永从架子上拿起了黑色的帽子,紧紧把自己的头盖上。
然后一气呵成骑着门口的二八大杠就出发了,胡雪虽然想要跟上去,奈何自己不会骑自行车,跑了几步之后还差点被靴子崴住了脚,只能停了下来,不甘心的看着林书永离开的背影,反正书永哥哥不说,她也总会想办法知道的。
杏花村的路比他想象的还要难行,林书永本来估计半小时就能到的路,硬生生骑了一个多小时,等到地方的时候还不知道江瓷家在哪里。
看到路边有人想要开口询问,但是怕贸然的问毁了人家姑娘的名声,只能暗地里打听村里姓江的人家都住在哪里。
“你是找江老头吧,那边那栋房子就是,小伙子长的倒是俊,不知道来找江老头有啥事?”村里这些人也都没什么恶意,只是喜欢八卦几句。
“以前认识,现在刚刚过完年就过来拜访一下,大婶,我还想问一下咱们这个村里只有这一家姓江的吗?真是不好意思,我这是第一次过来。”
“别的村我不知道,咱们村就这一家姓江的,江老汉他爹原来是逃荒过来的,咱们的村子不是姓王的就是姓李的,姓江的就这一家。”大婶见她说是过来探亲的,也就没再追问什么了。
顺着大婶指的路,林书永一路向前走,心里面的忐忑更是加深了,谁料想刚刚走到江家的门口,迎面就撞上了春凤。
《穿成年代文里的作精小姑子[穿书》第137章(第1/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