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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还是没来找我。
再然后,我开始反思。我试图弄清自己到底是怕他来找我呢、还是盼他来找我。反思的过程中,我越来越觉得自己是全世界最愚蠢、最没有原则的女人。因为我可以在前一秒钟拼命捍卫自己的生活信条、后一秒钟就会情不自禁地反省自己是不是对方致远太绝情了、再后一秒我又会痛恨自己的矫揉造作、当断不断。总之,我成了不是最愚蠢、便是最神经病的一个女人。
最后——足足一个多月之后,我渐渐地不去想他了。他和我的小潘一起被我放进了心底的百宝箱、然后小心翼翼地尽量不去碰那个箱子。
日子又开始平平静静地往前流淌。转眼过了新年、春节,再转眼已是冬去春来,几乎还没来得及眨眼又到了盛夏。
我依旧开着我的小Polo上班下班。惯例地和小圈子里的朋友们去固定据点喝两杯、互相吐吐苦水,然后互相从对方的倒霉事里庆幸庆幸自己的置身事外;再从彼此的安慰当中汲取一点力量、明天好继续应付层出不穷的倒霉事。
不过我从来没有对任何人提起过和方致远有关的任何字。
Summer还在发短消息和邮件给我,通报“147”的最新动向,我连看都不看就删了,后来他大概也觉得没劲了、便不再发了。
某天,我突然想起还不知道方致远到底是靠什么发家致富的呢!神秘的小孩!
七月中旬、正值酷暑,我抽空参加了一次车友会的活动、去爬了一次玉龙雪山。虽然曾在昆明工作过,但是却忙得从来没好好玩过!爬上山顶、看着冰雪覆盖的叠嶂山峦时,脑子稍一缺氧、方致远的脸和身子就毫无预警地浮现在我的眼前,害得我一失足、差点滚下山去。看来我真的是觉得他纯洁得要命,就像雪山上的冰雪那样冰清玉洁。呵呵!
高不可攀在八月份的时候来找过我一次,是来向我告别的。我已不愿意再提他的名字,就用“高不可攀”来称呼他吧!他说他移民加拿大的手续差不多都办完了、沪上的产业该解决的也都解决得了,只剩下他的那辆才置换了一年都不到的斯巴鲁Forester。然后他就把钥匙交给了我,眼含深情地看着我说,女人家开高大点的车安全一点;还说来年回来探亲的时候要我开着车去机场接他。
我很纳闷。他全家上上下下、左左右右的人几乎都移过去了,我不知道他还回来探的什么亲!
不过我还是犹豫都没犹豫地收了车钥匙。反正他家里人都觉得我是个一心指望攀高枝的势利女人。我扪心自问、除了吃饭和外出的花销都是他来,我一样值钱的东西都未曾拿过他的。现在要他一辆车也算是对我蒙受了这么多年的不白之冤的一点报复吧!再说,我喜欢他的调调、也喜欢开SUV!
第一次开着斯巴鲁上路的时候,我又想到了方致远。这么高的车他怎么上得来啊?然后我就笑了,上不来最好,彻底死心了才好!
我从十九岁、高中一毕业便开始在一家五星级酒店工作,九年多下来,熬到了现在的销售部副经理。
原本我是个餐厅服务员。做了一年半、前厅部的经理见我伶俐可爱,便生拖硬拽地把我弄到了酒店前台做领班。没半年的功夫,我成了主任;再半年,变成了高级主任。
有人说我是陪了那个老外睡了才能平步青云,我嗤之以鼻!一个礼拜之后,我揪着好不容易给我挖出来的谣言散布者的领子、恶狠狠地道:“你姐姐我宁可陪个外地民工睡都不会陪外国民工睡的!”她才十九岁,却比我当年那岁数的时候成熟且有心眼多了,不过我的口头加手头恐吓还是把她吓哭了。
姐姐我从小到大可一直是校园里的明星运动员呢!
在前厅部做了一年之后,我突然接到了一纸调令、被调到了客房部。我讨厌客房部!于是我立马冲到了人事部,结果人家乐呵呵地告诉我,我是酒店管理集团打算培养的第一批Local人才,要我好好在各个部门轮岗、以便将来有一天好天将降大任给我。我有点受宠若惊,心里对那个外国民工感激莫名。我知道,他是好人!
至此开始,我就像个轮子一样被管理层从这个部门拨楞到那个部门,轮岗轮了约莫一年半的时间,最后甚至还做了一段日子的总经理秘书,总算把整个酒店的前前后后都混熟了!
后来我开始到各地的联营酒店轮岗。先在香港、新加坡各学习了三个月,然后就被遣送回国,从上海打发到西安、昆明、重庆、大连、北京、杭州……用了四年的时间、跑了大半个中国。那时,我爱上了、爱死了自由自在的生活,觉得自己就是只谁都管不住、也休想抓得牢的小鸟。可是我的心高气傲和自以为是于某晚终结在北京后海的一个酒吧里了——我遇到了我的高不可攀!
怎么我的男人都是在酒吧里碰到的呢?我郁闷!
他是个过气部长的孙子,书香门第出来的孩子。出口成章、诙谐幽默,又相当Man,三下五除二就把我降伏了。他说第一次看到我的时候就有种特别强烈的征服欲,脑子里一直在琢磨该如何对症下药。其实他用的是很传统的酒壮怂人胆、利用了我“服务大众”的弱点这一招!
唉,谁叫我服侍人服侍惯了呢?酒店里工作这么多年已经把“服务”二字深深地烙在我的骨头里了。
他父母一直反对他和我的关系,尤其是他母亲。还记得有一次和他去雍和宫附近逛街的时候、在街头巧遇他母亲,然后就被她很热情地拉着一起去吃饭了。吃饭的时候,她很客气地问了我一些基本情况,当听说我既没念过大学、也没什么正经工作——在她看来,在酒店工作属于不正经的工作!她当场就翻脸了,扯着她儿子的袖子、谎称自己不舒服就把我一人撂下了!那时我就知道,我和他长不了!
没想到我们长下去了。我从北京被调去杭州的时候,他跟着我去了;从杭州回上海的时候,他又跟着我来了。他是做网络的,典型的SOHO一族,在哪儿都能干!
他比我大四岁,很沉稳、很聪明、很大男子主意,还很北京!到了上海没多久,他就买了一套水城路上的房子,我搬去跟他一块儿住了。吵架的时候我会赌气搬出去,要么住到宿舍、要么到朋友家过夜;过个一两天、他总会用这样或者那样的借口来找我回去,我会端一会儿架子、然后做出一脸不情愿的样子跟着他回去。
我们像夫妻那样地生活,但谁都没提过结婚的事儿。大家心里都明白,他家里那一关肯定是过不去的。他是三房隔一子;他母亲患有严重的糖尿病,他父亲则于前两年确诊为溶骨性骨癌、现在过的每一天都可以说是捡来的。他结婚的事儿绝对是家族大事!
和他同居了一年不到的时候,他爸妈突然说要来上海住、还很直接明了地告诉他,来上海的一大目的就是为了撵走我。
《致远的意思》第17章(第1/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