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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年轻的时候相爱,那时他有钱,他身边有很多女人,后来他的公司倒闭,他离开了我。他认为我配得上更好的人,我也这么认为的,可后来我发现,这个世界上比他好的人有许多,但却没有一个是我想要的,因为那都不是他。我当初买下这家店,就是因为我找到了他,他每天在这里演奏,但我却没有勇气上前告诉他我是谁。直到楚修远,他安排了一切,尽管他是为了让我出卖这家店给他才这么做的,不过我还是要感谢他,给了我勇气和机会,我们在蜜月旅行,就想要回来看看,今天就要回意大利了。”
苏媚将那束花留给了楼歆,起身上前,笑着挽起那个男子一起离开。
楼歆捧着那束花去咖啡店,阳光照进来,落在室内暖暖的,她推开门,看到柜台后面有穿着白色衬衫的背影正在调制咖啡。
“你今天来得很早。”楼歆以为是那个实习生,不由笑着调侃。
“对不起,是我来晚了。”
熟悉的声音,熟悉的语气,那人于阳光中转身,带着最熟悉的微笑,那眉,那眼,那唇,一如昨日。
“不过,幸好一切都还得及。”
后记随笔
写完这个故事,时值秋末,北方已入寒,我所在的南方城池也已退却燥热,向晚时分,一切变得温柔和煦起来。日头西斜,薄风轻拂,居所对面公园的湖上有人在泛舟,健身的人在湖岸跑动,隐约还能听到有老人在练唱旧曲,溜狗人士逗玩宠物,一袭烟火气息,零星琐碎声音,构成最普通不过的真实生活。
喝一口桌上凉透了的茶,长舒一口气,伸个懒腰起身,有一种轻松惬意之感,本打算合上电脑出门走走,却在起身后又转身坐下,重新打开电脑,敲下这些文字,不为其他,仅仅是想记下这一刻的思绪碎影,廖廖薄意。
会写这个故事的初意,是源于一位友人,姑且称之他为j吧。j来自欧洲一处位于十字路口的心脏小国,精通法、英,会讲一口可评为流利的中文,甚至还会些地区方言。初识时,便是被其用一句我家乡方言的招呼给震住,不由讶异且佩服于这个高鼻深眸异族者的语言天赋。
j的聪明是毋庸质疑的,但有时候,j也是个颇有孩子气,甚至有点小呆的执拗男士。比如,种族优势里的浪漫细胞,让j当有被姑娘问到苏菲玛索、玛丽昂歌迪亚、范冰冰这些人谁是你的女神时,他能一脸真诚深情地对姑娘说onlyyou,但也会在让他唱首法语歌来渲染气氛时,一本正经地对着姑娘唱完自己的国歌,让人哭笑不得。
酷爱各地街边小吃,对回锅肉、红烧肉爱得深沉,却对泡椒凤爪感到恐慌害怕,敬而远之。对《西游记》的理解就只是猴子的传奇,但又对唐宋元明清说的头头是道,甚至能将宋朝灭亡的原因分析得像那么回事儿。在听到别人夸奖他后会得意,听到不懂的东西,不动声色间就学起来,不管好坏,迅速吸收,并且兴致勃勃地实践运用,甚至对喜羊羊大电影都有兴趣。
学习能力极强,为人聪慧灵敏,诸事一点即通,偶尔还会举一反三,一个看起来似乎什么都不懂的门外人,但又总会让人意外,甚至时有几次用中国知识把我这个地道中国人考住。彼时,j的小骄傲溢于言表,而我尴尬之余,却瞬间就有了一个艺术形态模型,一个从白纸思维里,迅速学会、运用、并征服困难的一个角色形象,有点腹黑,但并不过分,不动声色的聪明和处理,壮大自己,汲取有用的能量,这样的人,不会因时光与境遇而褪色,那人,便是那人,他便是他,有着不可磨灭与征服的灵魂。
光阴流转间,人会因衰老而不再容貌动人,但智慧却是永远不褪色的精华,不论是谁,都能因为智慧而变得越发具有魅力。腹有诗书气自华,诚不欺我辈,唯愿它年华发繁生之日,我依旧能保持学习、阅读、书写的心。
j大概永远不会知道这些故事和他的关系,也但愿他永不要知晓,艺术源于生活,但也多少有些脱离生活,故事角色们的故事远比现实精彩,有更广阔的天地。随笔碎语,纤细游离,不成章法,书于此处,仅为留记光阴驳影,无托、无寄、无求。
愿翻过此页,识阅过这些痴懒闲语的人儿们,安好,喜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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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爱意思》第87章(第1/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