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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方向(2)
“你是怕救不出来易连恺?”
“呸!”
闵红玉忍不住轻啐一口,“那种没良心的轻薄浪荡子,谁要去救他了?我要去镇寒关做一票天下第一等的大买卖,至于易连恺,说实话,他是死是活,关我屁事。”
潘健迟慢条斯理地剥去最后一块芋头皮,问道:“你说的天下第一等大买卖,难道是那把银勺子?”
闵红玉笑吟吟地说:“你一口咬定那勺子不是信物,但我觉得它就是,不管怎么样,我要去试一试,至于你,既然甘愿陪我跑腿,我自然也没啥不乐意。”
潘健迟笑了笑,说道:“我说的话你既然不信,那么我就祝你心想事成,旗开得胜。”
闵红玉“哼”了一声,再不理睬他。
下半晌赶路的时候,闵红玉却像是真正生了他的气,再不同他说话,也不同陈大说话。三个人闷头赶路。只听那车轱辘上钉的胶皮,碾在石子路上,噼里啪啦地作响。陈大仍旧坐在车辕上驾骡子,他是个老实人,也觉得像是有哪里不对头。所以赶一会儿车,便要抬头望望太阳。路是越走越平坦了,也是越走越宽了,下午的时候他们就经过两个镇子,说是镇子,也就是一条街,山上的农户贩了茶叶~无~错~小说。Q。<之类的东西下山来卖,但是这样的早春时候,镇子里也没有市集,只看到有卖豆腐的铺坊,无精打采悬着一个布幌子,而门口架着油锅,刚刚炸完油豆腐,还有一股甜腻的香气。
闵红玉生了半晌的闷气,经过镇上青石板铺的大路的时候,突然就跳下车去,倒把赶车的陈大吓了一跳。连声“吁”着,一边拉紧了缰绳,想把骡子拉住,骡子到底是往前冲了好几步,才把车停下来。潘健迟回头看,原来闵红玉去买了一包油豆腐,回身又跳上车来,打开那蒲包,笑吟吟地问:“你们吃不吃油豆腐?”
潘健迟没有搭腔,陈大却赶紧摇了摇头,继续驾着骡子前行。闵红玉一边拆着蒲包,一边吃着油豆腐。刚咬了几口就没了兴致,叹了口气,把余下的油豆腐都包起来,随手撂在了车板上。潘健迟见她一副郁郁的样子,于是问:“怎么又不吃了?”
闵红玉忽而笑了一笑,说道:“小时候跟着我爹下山去赶集,其实平日爹都是带弟弟去,那天因为要背谷米下山卖,所以带了我。因为我能背三十斤的筐,弟弟还小,背不动筐。等到了集上,把谷子卖了,经过豆腐摊子前头,人家围在那里买油豆腐,我从来没见过炸油豆腐,只觉得有趣,看见了不肯走。我爹就买了一块油炸豆腐给我吃,抹上了辣椒酱,我咬了一口,把舌头烫了,又辣,却不舍得吐,只觉得那是世上最好吃的东西。真香啊……香得我连舌头都觉得酥了。一块油豆腐我吃了整整半天,隔上好一阵工夫,才咬一小口,总舍不得吃完。一直到最后爹把要买的东西全买齐了,我牵着他的衣角往回走,走到看见自己家的屋檐了,才把最后一角油豆腐吞到肚子里去。”
潘健迟听她这样说,便随口道:“其实你爹也挺疼你的。”
闵红玉望着远方,并没有搭腔,过了好一阵子,才说道:“那时候我就想快点长大,长大后去学做豆腐,然后摆上油锅卖炸油豆腐,这样我要吃多少油豆腐,就能吃多少油豆腐。”
潘健迟看她一脸认真的样子,想必童年时的艰辛,令她吃了不少苦头,所以这么多年来念念不忘,本来不过是个粗糙的吃食,在镇上见着油豆腐了,还专门下车去买一包。他倒不忍心再多说什么,闵红玉却冲着他嫣然一笑,说道:“挺傻气吧?”
潘健迟摇摇头,说道:“也不是什么傻气,人在小时候,都会有种种梦想。”
“我小时候最大的梦想就是摆个卖油豆腐的摊子,然后嫁个好男人,安安逸逸地过日子,替他生两三个孩子,一边带着最小的孩子,一边收着卖油豆腐的角子。每天晚上打了烊,就数一数今天挣了几块钱?有多少豆子要买,有多少欠账要收,西邻家做寿宴要几十块豆腐,是笔大生意了,东邻家嘱咐要给他留两碗不点浆的豆腐汁……”她一边说,眼中露出一种怅然之色,说道:“谁知到了如今,就连这个梦想,都没办法实现……”
潘健迟听她这样絮絮叨叨地说着,只是沉默不言,过了好一会儿,闵红玉问:“你呢?你小时候有什么梦想?”
潘健迟有点茫然地笑了笑,说:“小时候……小时候不懂事,也没有什么梦想。”
闵红玉说道:“你跟她到底是怎么认识的,肯定是她嫁过来之前的事情了,对不对?”
潘健迟笑了笑,并不接口。闵红玉说道:“我知道你不会说,我不问就是了。”
于是打开蒲包,又取了一块油豆腐出来吃。她吃得津津有味起来,撕一块,吃一块,潘健迟闻着那油豆腐自有的一种淡淡的油香和豆香,兀自出了神,也不知过了多久,说道:“其实也没什么不能说的。”
闵红玉塞了几块油豆腐给车前头的陈大吃,又拿了一块让给潘健迟,潘健迟摇了摇头,说道:“我不爱吃这些零食。”
闵红玉就说:“那你讲嘛,反正咱们这次也没多少机会活命,你要是不说,再没人知道了。”
潘健迟笑了笑,说道:“其实有些事,经历过就好,有没有人会知道,又有什么相干。”
闵红玉拿蒲包上的叶子擦了擦手指上的油迹,她本来盘着双膝靠着车栏杆坐,此时笑吟吟地倾过身子,亦娇亦嗔地说道:“要说便说,这样吞吞吐吐像什么男子汉?”
潘健迟笑道:“你也不用激将我,我既然说了要说,也不会有什么吞吞吐吐。其实我和她,是同学。”
闵红玉拍手道:“这个我喜欢,男同学女同学,青梅竹马,真像鸳鸯蝴蝶派的小说。”
潘健迟倒有点意外似的:“你还看小说?”
闵红玉哼了一声,说道:“你也忒瞧不起人了,难道我们这些人,就不许认得字不成?若是认不得字,那又该怎么样背戏文?别说看小说,我还看过《红楼梦》呢。因为《红楼梦》里也有红玉,原先在宝玉屋里,后来给了王熙凤的那个丫鬟,改名叫作小红的。虽然只是个丫鬟,可她说的那句话真好:‘千里搭长棚,没有个不散的筵席。’”
潘健迟听了这话,越发诧异了,说道:“你果然是读过《红楼梦》的。连这句话都知道,这是全书的文眼之处,千里搭长棚,没有个不散的筵席……唉,其实煌煌数十万字,讲的就是白茫茫一片真干净……”
闵红玉道:“我何止知道这句话,我还知道探春的那句话:‘可知这样大族人家,若从外头杀来,一时是杀不死的,这是古人曾说的‘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必须先从家里自杀自灭起来,才能一败涂地!’真是这样的道理,你看易家,开牙建府,封疆大吏,连大总统都不能不给易家几分面子,在这江南行省里头,谁敢轻易去撼动。可是易家几位少爷兄弟阋墙,自己闹家务,闹到不可开交,才会像今天这样,连符远城都保不住了。十万子弟兵,到头来,都是自己人打自己人。”
潘健迟听在耳里,越发觉得惊疑不定,只管看着她。心想她有这般见识,怪不得不肯安于富贵,反倒要去乱军中搏命。可是她既然有这般见识,怎么又会行事轻狂,周旋在易家兄弟之间?他这样思忖着,闵红玉笑着摇了摇头,说道:“我又讲得岔了,你只管说你的吧。”
潘键迟想起自己与秦桑初识的时候,便觉得心口一阵温暖。举头看时,只见大道茫茫,一路平沙,只是向前延伸开去。而早春的太阳,这时候已经西斜了。远处依依雾霭,却是平林里掩着两三户人家,被这样薄薄的阳光一照,树林是淡淡的灰色,就像是西洋画里的铅笔素描,而那些白色的墙,灰黛色的瓦,却是西洋画里不会有的风景。耳边听得车声辘辘,在这样的下午,倒像是有一种格外的安静与妥贴似的。
“我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倒是在学校的大会上。我比她还要高一个年级,所以那天是新生欢迎会,选举了我当代表,去欢迎新生,作一个演讲。”
闵红玉忍不住问道:“你当初在学校里,十分出风头吧?”
潘健迟点了点头,说道:“倒也不是出风头,不过跟同学老师都相处得来,所以老师挺器重似的,逢有演讲这样的事情,都叫我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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