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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这里不是凭着冲动一次就能逃出去的地方——
她需要很多次这样隐秘的外出来确定逃跑路线,再一举成功。
接下来的十几日,唐翘楚都在夜晚下山。可惜中间有几天下雨,风险实在太高,她未能出行。
到了来到牢房的第45天早上,雨停了。
终于又到了出门的好时机。
***
唐翘楚穿着深蓝色长裙在月光下奔跑。
在牢房里,他们给她准备的只有各色长裙,因此她也无法换上行动更加方便的长裤。但她带着零食、水、手表、手电和从锁住的工具箱里拿出来的斧头:
零食和水是中途用来进食的,手表是用来看时间的,手电和斧头都是为防止意外发生备在身上的。手电她一般不开,走了第一次夜路才知道,有月光足够了,越刺眼的光在黑暗中越不安全,会吸引来蚊虫、蛇兽,会吸引来比鬼还可怕的人。
被拘禁前的二十来年,唐翘楚从未过自己有一天会像这样在鬼影幢幢的山路上夜行——
路很难走,夜又危险,还可能弄脏她漂亮的高跟鞋。她为什么要去走那样的路?
然而眼下,她在夏夜丛林的小径上奔跑,披着月光。
她必须跑。如果不跑,她感觉自己余生都会被困在那座她以前想进去、现在想出来的黄金城里,永远再没机会追逐美丽。
这样的余生,跟被困在牢房有何异?
比起这种恐惧,面前这些肉眼可见的阻碍都变得不可怕了——
她一心一意要去赴一个约,找一个人。
这些日子她常常像这样奔走,从夜到昼,从黑暗到黎明。漫长的路途只能独行,这种不狂奔就活不下去的感受,在她生命中是第一次。
唯一令她欣慰的是只要抬头,仍能看见漫天的星,和皎洁的月。
在这样无人的旷野中独行,人会升起一些渺远的思绪。会想人生,想意义。
她想自己这样在夜晚奔走会不会是无意义的?就像被玻璃罩盖住飞蛾,一切大局已定,可能她做什么都是枉然,无论怎么努力还是逃不出去。想人在宇宙间其实是这样渺小,怎么活不是一辈子呢,如果她那时果敢潇洒些带着齐臻走,也不至于现在如此悔恨。想没有名牌包和高跟鞋,她不也活下来了,在这里每天对着森林,对着大海。
想风雪中的苦行僧,终生跋涉的香客,想所有为美所奴役的人。艺术于它的圣徒而言就是一场酷刑,非要置人于死地,若不能涅槃剥离骨肉分化出新肢干、分化出美,那么圣徒便是落寞地死在刑架上了。
用一生来寻找一处根本不存在的神庙,这件事到底值不值得?更何况那是一座无冕的殿宇,穹顶之上还有穹顶——
《不可方思的方什么意思》第171章(第1/2页)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