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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妖气得吐出一口鲜血,瞪视着她们,心中已下定决心要逃走。突然,地面上腾起一片白烟,瞬间遮蔽了两人的视线。趁着白烟迷雾,狗妖迅恢复原型,变回一只黑狗,撒开四蹄,飞逃离,眨眼间便不见踪影。
白烟渐渐散去,两位女弟子咳嗽不止,不禁愤怒道:“可恶!它竟然会这一招,让它跑掉了。”
“算了,我们收拾一下,再去找其他妖吧。”另一个女弟子皱了皱眉,正准备转身,忽然停下了脚步,疑惑地说道:“等一下……你有没有现我们好像少了什么?”
她们四下环顾,这才猛然意识到,她们带来的包袱不见了,脸色瞬间变得苍白:“不、不好了!包袱不见了!里面有我们的换洗衣物和门派专属的服饰!要是让师傅知道我们弄丢了天宗门的专衣……岂不是要挨二十大板?”
“是谁?居然敢趁乱偷走了我们的包袱?真是该死的贼!”其中一位女弟子气愤地四下张望,却哪里知道,真正的“贼”早已跑远了。
原来,千里马早就盯上了她们放在地上的包袱。趁着狗妖释放白烟分散她们注意力时,它悄悄溜了过去,灵活地用嘴叼起包袱,拔腿就跑,心中满是得意:“哈哈,这可是意外收获!等带回去给玫瑰,说不定能派上用场。”想着,它跑得更快了,生怕被现一般,飞快地消失在林间小路上。
返回之前:“这条路去往东移地不安全,人族和妖频繁战斗,我再寻寻其它安全路线,就返回。”于是它又找了找,位于第二天开始返回。他用了三天,终于返回到了荒岗都。
到了荒岗都的出租房,李婷漫听到千里马回来了,她走出房间,千里马得意地抖了抖鬃毛,说道:“哈哈,玫瑰,你快看看,我在乱葬岗和东移地的交界处,趁她们不注意,偷偷拿了回来,看看能不能对你有用!”
李婷漫微微一笑,从马背上取下包袱,打开一看,里面竟是一套精致的女士衣服,还有一块刻有“地”字的身份令牌。千里马轻声说道:“这是地宗门的衣服和地字身份牌,看样子她们是地宗门的弟子。”
“玫瑰,我看我们出了荒岗都后,你可以换上,伪装人类,进入东移地去吃水果。现在先收起来,别让妖以为你是人类奸细再给你误杀了。”
李婷漫微微一笑,点了点头:“你说得对,千里马。先暂时把它收好,等出了荒岗都再换上。万一被妖族误认为是人类,可就麻烦了。”
千里马得意地甩了甩尾巴,补充道:“就是嘛!等我们到东移地,你换上这身衣服,再带上地宗门的令牌,没人会怀疑你。到时候我们就可以轻松混入人族的地盘,找到那些水果大快朵颐!”
李婷漫笑了笑,心中充满期待:“希望这次能顺利,我们还从来没试过以人类身份去人族的地方呢。”
千里马打趣道:“放心吧,有我这个天才千里马在,你尽管放心!”
很快李婷漫简单收拾一下,骑上千里马,前往了东移地,四天后他们来到了东移地某个小树林,李婷漫从马背上跳下,开始换上地宗门的白色衣服。衣服轻盈而雅致,衬托出她独有的清新美感,白色的衣袖在微风中飘动,犹如盛开的花瓣。千里马望了她一眼,担忧地说道:“玫瑰,你这样太显眼了,甚至人族里也不乏一些好色之徒。”
《我的爸爸是富翁》第四百七十四章 冒充地宗门(第1/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