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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飞被秘书带上了车,我的目光流连着舍不得关门。不是不清楚,这屋子,极有可能,高铮不会再回来了。这里处处隐射着昨天以前的欢乐,我却无法将那乾坤挪移到他香山家里去。
接连数日,大夫定时来查诊,高铮恢复得很好。我一直陪着他,连饭都同他一起吃。几次三番被高母批评不懂待客,他却也不当回事,只是私下里跟我说,“怕你跟他们单独在一块儿不习惯。”
他即便不说,我也自是明白他的用心。这些天来高父只露了那一面就没再出现过;高母对我一直周到有礼数,可没半分亲色,她并不把我当自家人,我有这自知之明。
我呆在高铮的套间里足不出户,在这里窥豹一斑,似已瞧得出整宅风貌。他这屋子有着与五道口那间一样素雅的格调,可品质就完全是天上地下:那里件件二手或宜家,这里样样上乘或古董。真丝床品,骨瓷杯碟,手工旧地毯,紫檀明家具……我每多端量一点,就觉得高铮离我又远了一里;几天下来,我们已咫尺天涯。我在他午睡时静静看他的脸,脑海跳出这样的映画:我遇见了一只偶然落入凡间的精灵,有幸陪了他一程,剧终他要回到天上去。
大夫在一个最终检查后宣告高铮的脑袋瓜彻底无恙,手肘等着拆石膏就行。他终于可以下床了,兴奋得如同刚学会自行奔走的小孩子,第一件事就是履行给我谜底的诺言——他带我去他的车房。
高家车库地上地下两层,属于高铮的一角占地不算非凡,因为他并不独钟四轮车。可即便这样,也有上三辆:蓝、蓝、蓝,深浅不一的运动蓝。他上前怠慢地逐一轻抚,像在抚摸曾经心爱的马匹,疏离地诉着别来无恙。我基本是车盲,跑车只认得保时捷法拉利这种通俗级的,眼前这几个标志我是统统不识,可看那比例、线条与质素,再傻我也醒悟了——他这个超级大骗子,说自己买不起大奔,其实根本就是瞧不上眼。
车都没上牌照,莫非买来只停在家里看?我问他,“你开上路过没?”他看看我,莫名奇妙,“当然。”好罢,我懂了,您们那层次的人都玩无牌驾驶是吧。
跑车并非他主好,远处一二三四……我数到底,共十二辆摩托,斜排开来,才叫气势。他拉我往那方向走去,我仔细打量他这排战车:漆光铮亮,气势刚硬,个个如同全速前进时被定住格的火焰。绝非低档日系,从名字看属于意德英之流,同战士一样,它们帅得一塌糊涂。我是从没在北京见过可与其媲美的摩托的,不论在城里,还是在高速。撇开我肉眼看不到的技术含量,单说那或霸气或贵雅的款型,或湛亮或哑靡的漆泽,我根本不想打听价位。
高铮同学显然极其偏好俩轱辘的玩意,踱步至摩托尽头,入眼是一堆脱离了引擎的纯人工动力玩具:流畅的公路,稳健的山地——原来这人是十足的单车迷。他直接带我走到一辆看似没什么特别,却被与其它群众隔离开了的公路车前,问,“还认不认得它?”
这车可真帅,也真眼熟——湛蓝的哑光漆,线条舒展的碳架,弧度嚣张而完美的车把,这碳叉、牙盘、中轴……这辆所有部件加起来没个十几二十捆儿粉红票子砸不下来的彪悍级帅车,K,我当然认得,五年前,在老张的店门口,我诅咒人家车主下午就丢,结果却换来我自己挨上了两件倒霉事,又丢初恋又丢项链的……等等,丢项链,噢买羔的——我恍然大悟,原来、原来……我唰地把头转向高铮。
他翘着嘴角弯着眉眼——那么好看,那天我竟然没看到,“想起来了?”
“原来你就是内个……内个……”天使俩字到嘴边被我吞了回去,“原来咱俩那么早……就打过照面儿了……”原来那才是我们的初遇。
他不置可否。
“那天你背光,我没看清脸……”
他点点头,若有所悟。
“你怎么不早告诉我?”
他答非所问,“那天回来以后,这车就被我束之高阁了。”
我也不追究,“为啥?”
“它啊,”他伸手摸摸那公路,仿佛对待犯了错的手下爱将,“既是功臣,又是败将。”
我用乱七八糟的眼神表达我强烈的不解。
“功是把你项链给勾下来了。”
《穿过骨头来摸你音乐》第49章(第1/2页)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