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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有风觉得,这件事情王局做得不大气。虽然他条顺盘靓,但那也是他先天条件好嘛,天生丽质难自弃,能怪他吗?能怪他吗!难道拦着不让自己知道,他就能把手底下那几个滞销几十年的老光棍儿推销出去吗?
太、天、真!
郑警官带着一种被自己惊世美貌伤害到的伤感走进了办公室,才一进来,刚才还唧唧喳喳的小崽子们立刻像是按下了暂停键,一起抬头看向他。
郑有风心里那点儿伤感立刻烟消云散,一头雾水,“干嘛?”他裤子拉链忘记啦?
苏越摇了摇头,一双大耳朵在造成的阳光底下看起来透亮。她放下手里的杯子,指了指对面郑有风的办公室,“领导,你有快递。”
郑有风这会儿才看到苏越手上端着一杯不应该出现在这里的奶茶。他环视了一圈儿办公室,嗬,好家伙!奶黄包海鲜粥虾饺煲仔饭,这是把广式茶餐厅搬到他们这里来了吧?看上面的logo,还是城里最火爆的那家老字号!
郑有风心里突然升起一种极其不好的预感,他的感觉从今天早上起来就一直不太好,现在更是达到了顶峰。他连忙转身,脚底抹油一般飞快地窜到了他的办公室。
然后,他就看到他的办公桌上面,放着一束,开得无比热烈、无比盛大的芍药。
那花原本就大,看品相就知道是空运回来的荷兰芍药,枝数还不少,把他原本被文件资料和电脑占去多半的办公桌更是占得一点儿不剩。大概是知道那花身娇肉贵,郑有风居然还觉得把它放在自己办公桌上委屈了人家。
不用想就知道这是谁的杰作。
郑有风觉得自己还是低估了现在的小崽子,手段虽然都是旧的,但耐不住人家脸皮厚啊。这要多么惊世骇俗的脸皮和坚强无比的心脏才能做出这种事情来啊!
陆苳笙这天早上是从病床上醒过来的。医院的床,不管怎么豪华,始终都带着消毒水的味道。医生让她再留院观察两天,她就是再不耐烦,也还要必须安安静静地在这儿待着。
景助理已经把早饭给她带过来了,陆苳笙喜欢吃广式菜,为了满足自己的喜好,她专门买下了城中几家出名的茶餐厅,就为了自己方便。
景助理跟着陆苳笙有几年了,她是名牌大学的硕士生,曾经待过外企也去过上市公司,虽然不能说是什么了不得的女强人,但是也从来没有想过要像今天一样成为这个小祖宗的奶妈。刚开始的时候她还有点儿不习惯,但是看在比相同工种高百分之几十的工资的份儿上也就忍了。加上陆苳笙表现出来的性格相当温顺和善,她也有了孩子,不方便再像以前那样成天加班,现在的这种工作就算不是太喜欢,却对她来讲是比较合适的。
陆苳笙没什么脾气,在公司也称不上什么威严,连带着底下的人也都不怕她。加上景助理原本就是成天跟着她的,说起话来也相当随便,“等下吴总和其他几个副总会过来看你,今天晚上有个商业晚宴,我跟李总的助理接洽过了,让他过去。其他的暂时就没什么了。”
陆苳笙把那勺热粥吃完,才点了点头,“真是麻烦他们了。”
她被跳楼的人砸到,昨天不来看人,非要等到今天。看什么?确认她死了没有吗?
陆苳笙心里非议,脸上却分毫不露。“你去跟市场部的说一下,让他们考察一下我们市的几家本地媒体。”
景助理心中一动,“陆董你打算做传媒了?”这小姑奶奶成天忙着追男人和逛街,上任这么久就没见她做过几件正经事情——当然,也确实轮不到她一个奶丫头做正事,还有那么多元老在呢,她名不正言不顺,想要一展手脚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眼下却要去考察媒体,转性儿了?
陆苳笙却是一副不置可否的样子,没有正面回答她,“先把报告交上来再说。”
景助理觉得自己可能是多想了。她家老板的色心已经蔓延到人民公仆身上去了,就算是有心开疆拓土,也不一定就是想挣钱。反正他们这些劳苦大众,怎么会明白这些二世祖们的想法呢?
她低下头,默默地跪安。
鲜虾粥熬得又软又糯,放在保温盒里,时不时地吃上一口,有种让人成仙一样的熨帖。那粥滚烫的时候就从砂锅里舀出来放进里面了,这会儿陆苳笙捧着盒子也不觉得烫,用勺子舀着,像小猫一样小口小口地吃着。
人人都觉得自己运气好,那人从那么高的地方跳下来砸到她身上,她居然什么事情也没有。陆苳笙自己也觉得自己运气挺好的,毕竟她被人砸了还是个过几天就能活蹦乱跳的美少女一枚,换成其他人,就不一定有这样的结局了。
想起来也真是巧啊。她一年半载都不见得会去一次富丽大厦,怎么刚好就在那天碰上有人跳楼呢?不管是真的还是诈她,她在医院一醒来郑有风就在问她跟这件事情的关系。
是呀,那个农民工,为了讨薪,迫于无奈跳了楼,好死不死地就选在了不是最显眼的富丽大厦,怎么看都觉得这件事情跟陆苳笙不能说完全没有关系。甚至就连她自己都怀疑,那个被人调过包的农民工,原本携带了什么让人难以察觉的目的。
“据死者的工友们说,他为人忠厚老实,跟他们在一起这么久,从未跟人红过脸,工友们闲来无事耍耍小牌,他也从来不参加。”苏越再一次重复死者那几乎可以用乏善可陈来形容的人生。就是这样简单几句话,就能把一个人一辈子的经历给全部概括了。“鉴定中心那边已经出了报告,”她把复印出来的报告分给在座的各位,“王大虎妻子带来的那两个孩子和他妈妈的dna跟死者比对不上,基本上可以确定,死者不是王大虎。”
郑有风直接翻到结论,“数据库匹配过没有?”
另一个刑警回答道,“查过了,不是上面任何一个人。”意思就是说,死者以前有很大可能并没有案底。
苏越接口道,“我也问过王大虎的妻子,她说这些年王大虎一直在本市务工,每个月定期给家里寄钱。虽然有两年多没有见过面了,但是他们每隔几天都会通电话,所以她从来没有怀疑过,她丈夫换人了。”她翻了翻手上的笔记本,“而眼下这批工人们,是今年年初才聚到一起的。”
他们已经查过死者的身份证,证明是假的,上面的照片是他自己的,信息却是别人的。就算这群人当中有认识之前那个王大虎的人,只要死者不开口,别人也只会认为是个同名同姓的巧合,根本不会想那么多。
她的说法立刻引来不少同事的质疑,“不是吧,每隔几天打电话,居然还能听不出声音变了,这声音是有多像?”
郑有风偏了一下头,“王大虎本人常年在外地务工,时间久了口音会有变化。加上夫妻两人不是长期生活在一起的,听不出来也很正常。”他抬头看了一眼苏越,“银行那边去过了吗?”
《我就吃你这一套前面一句是啥》第10章(第1/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