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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际边,残阳血红,一派秋之高爽,总算可以过些平静的日子了。
十一误会
自颖川往东北方向,至京城的这条路上,途径数十个郡县,其中就有一个叫鸣东的小县,也就是那个姓尉迟的乱军的家乡,沿途数县,不是萧索苍凉,就是杳无人迹,唯独这个小县看上去悠然自得,人们很悠闲地扛着锄头在田埂地头忙碌,丝毫不见任何的惊慌失措,不禁让人想起了那隔绝于世外的桃源尽头。
因为一时间找不到住宿的客栈,便在一户乡绅家借宿,主人很热情,尤其在得知我们是申屠家的人后,更是关怀细微,甚至晚间还招来了小镇上几十户的老老小小,大摆宴席,颇令人吃惊,这种世道就是京城里的达官显贵摆豪气,也都十分隐晦,这位主人的豪气着实令我们颇为感激。
这主人家姓宋,推算到九代以前,据说祖上曾在京中为官,所以依他的话,我们两家祖上算是有同僚之谊,我在心里粗略算了一下,大梁朝满打满算,不过一百五十来年的寿数,而单看这位宋老爷子,起码也有六十上下,九代以前,那可是前朝,那会儿申屠家的先祖估计还是草莽响马,根本就扯不到一起。
当然,既然主人好意攀交,寄居者也没道理破坏气氛。
酒过几巡,宋老爷子突然对二爷提起了他待字闺中的孙女,据说今年刚满十七岁,正是适嫁的年纪,似贬却褒的言辞中很容易明白他的意思,无非是想与申屠家攀上点裙带关系,这老爷子到也直白,开口给孙女的陪嫁就让人咋舌不已,不过显然,在场的两位申屠家未婚娶的子孙对此并没多大兴趣,一个借酒醉走人,一个眼神睥睨——我第一次发现明清瞪起人来这么可怕。
二爷到也聪明,什么话也不答,只当没听懂,一家子怪人,没一个顾着对方是否下得了台,自顾自地照吃照喝,就见那宋老爷的脸色由青转红,然后变白。
是夜,梳洗更衣,想着再过几天就要进京,大姐那边估计已经生了,依父亲的脾气,定然是要我去相府里拜访,礼物自然不能太轻,否则会让大姐的夫家看不起,执笔在礼单上默默写下几个礼名,可总觉得拿不出手。
看着桌上的火烛跳跃,心下有点感伤,就像那无赖说得,到了京城未必就能过上平静的日子,先不说夫家这边,就是娘家那边也不容易,关键是大姐的夫家是相府二公子,不管多小的事,到了他们家那就是大事,虽然与我这个做妹妹的关系不是太大,可一旦靠得近了,自然也就会有是非出来。
“咚咚——”有人敲门声,蓝雀刚被明华身边的婉儿叫走,不在屋里,这会儿谁会过来?
“谁?”
外面没人应,只是又敲了几下。
披件外衫,将门拉开一条小缝,却见门外空无一人,可刚一阖上,又有敲门声,虽说鬼神之论我向来不信,可大晚上的,又是只有一个人,心里难免有些发毛,狠狠拉开门,仍旧无人,再想阖上,却见门侧伸出一只手,接着是伸出半张脸来,看到那眉角,不禁松一口气,不过同时又是一口气堵在胸口,“干什么!?”
“走。”手指勾一勾,“带你看点东西。”
且不说刚刚的惊吓,大半夜孤男寡女在一起已经是够被人议论了,更何况我们俩的关系还不一般,而且还是在别人家里,万一被人看到,那可算是败坏门风的大事。
知道他不是那种轻易就范的人,所以甩门进去的事,干不干都于事无补,只能跟他讲清楚厉害,“大少爷,我想你得先把咱们的关系搞清楚,不管年纪大小,我总算是你的长辈,而且重要的是——”说自己是寡妇的话,好像真得很难开口,“我的情况你也该清楚,你这么大半夜敲门,似乎很不妥当。”瞪视着他。
他脸色微微有那么一点严肃,不过很快又改变过来,“你的想象力还真不一般。”低语一句,“能把你当年轻女人看的人,估计不怎么正常。”
被异性这么评价真有点不是味儿,可从某些方面来说又好像是应该的。
“什么事?”只好当没听到。
“你不是硬要住在这里吗?给你看看这宋老爷子是做什么的。”说到这个,他到来了精神。
“做什么的?”
示意我跟他走。
窒了窒,还是尾随他往耳院而去。
《红袖妖娆 闫灵》第13章(第1/2页)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