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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皱了皱眉头。说起来,偷窥的事情我还真没有做过,摄像头放的位置不太理想,那表情什么的,还真不怎么看得到。小化了视频,开了别的窗口,开始做帐。
做不下去,心里有事儿呢。又换到视频,靠,那小子还在做前戏,狗一样地在那小孩的身上舔来舔去,从上到下,连脚指头都舔到了。我悠闲地看着。靠,舔肛。我的眼睛都直了,这样做还真要一点儿勇气,我都没有帮那小子净身,也不嫌脏。换到文件,做事,做事,这种东西看久了,自己都会起反应的,我可没有那种心思。过了个把小时,转过去,那小子已经挥鞭上马了,那个温柔劲,靠,和我做的时候,整个一个急色鬼,哪里有这么温柔。
我困了,靠在沙发上睡了一会儿,醒来一看,已经凌晨五点了,到计算机前看看,那小子正搂着那孩子在亲吻呢。真是他妈的有力气,搞了一个晚上了。我推开门,在门上敲了一下,孙铁回过头来看我。我做了个手势,关上门,把计算机上的东西整理了,又过了半个多小时,那小子才弄完。
孙铁衣冠楚楚地站在我面前,眼睛里面都是血丝。我笑咪咪地说:“怎么样?过足瘾了?”
孙铁的脸上说不出的表情:“你还打算怎么办?”
“你啊,回去好好睡一觉。这孩子,我会在天亮之前把他送走,你就等着他去找你哭吧。会找你吧?不会去找他爸吧?”
孙铁疲倦地叹了口气:“那东西呢?照片和CD?”
我笑得那个天真啊:“哪有啊,唬你的。”
孙铁咬牙切齿,不甘心地走了。我进到卧室。那孩子已经累到了极点,居然睡着了。真是有种。身上干干净净的,看样子,孙铁帮他擦过身了。地上都是纸巾和安全套。靠,也不帮我清理一下。我把那些东西弄走,抽抽鼻子,房子里一股子精液的味道,看样子,那孩子也爽到了。
我把那孩子的手解下来,手腕上有瘀痕,唉,还是伤着了。帮他把衣服穿上。那孩子迷迷糊糊地醒了,呜咽着说:“不要,不要,求你了,放了我吧。”
我把他搂在怀里,拍着他的背,说:“乖,别哭了,事情都过去了,待会儿就送你回去。乖乖的,别把眼罩取下来,不然,我可不能放你走哦。”
那孩子抽抽嗒嗒地点头。我扶着他出了门,上车,在离他家不远的地方把他放下。天已经蒙蒙亮了,我凑到他的耳边说:“数十下,再解眼罩,听到没?若是早了,我就一车子擂过来,命就没了哦?”那孩子都吓傻了,拼命地点头。回到车上,一踩油门,飞快地离开那个可怜的孩子。
回到酒吧。我困到了极点。星期六,多好的日子,睡吧。
饿醒了。起来到厨房里找东西吃,还没有吃完呢,阿坚就找来了,说是斌哥找我。我上了电梯,到顶楼,跟外面守着的几个兄弟打了个招呼,推门进去,斌哥正假模假样地在看文件,军哥站在窗户前,正朝外打量。我笑嘻嘻地喊了声“斌哥”,转过头对军哥说:“军哥,这一趟出国,好玩吧。”
军哥目无表情,理也不理我。我摸摸鼻子,在斌哥前坐下,说:“斌哥,您找我有事儿?”
斌哥四十多岁,混黑社会的,又是从小弟起家,身板那个结实,真是够Man的。我在夜色断断续续做了十几年,斌哥一直都很关照我,当然,我也够忠诚的,整个兴帮的钱,全是我在洗,如果斌哥是老大,双手沾满鲜血,那我就是老……几?双手都是铜臭,外带血腥味。别傻了,黑帮赚的钱,可不都有血腥味吗?
斌哥很严肃地看着我:“听说最近一段时间,你都在发疯?连市长的公子你都敢下手,怎么,是日子过得太滋润了?”
所以嘛,我也不知道我是老几。兴帮的钱几乎全在我的手上,财政大权,账簿,全在我的手上,可是连他妈的搞个人来虐待一下都不行。我噘着嘴,悻悻地说:“那是我的私人恩怨,斌哥,有事儿我担着。”
“你他妈的担个屁!咱们几百号人,加上公司的,如果被你害了,这些人,你担得起?你心里恨,我知道,干脆把他做了,干吗落个活口,还拖了个市长秘书进来?”
我撇撇嘴:“斌哥,小事情,干吗要背人命呢?我就是要他们难受,活得难受,就这么死了,太便宜了。再说斌哥,他们那种人,死要面子,就算知道是我做的,又怎么样?最多使个拌子,暗地里搞我。靠,老子怕个吊!”
斌哥摇摇头,说:“你这小子,怎么变成这个样子?三十几岁的人了,火气怎么越来越大?我还记得,你十八岁时第一次到夜色,倒是老练得跟八十岁的人一样,怎么现在还越来越沉不住气了?要是还惦记着那个人,找上门去啊,要不把他绑了回来,出国,去孤岛,都行,何必这么苦熬着呢?”
我的眼睛都红了,咬牙切齿地说:“斌哥,您这是在焕发第二春了,独乐乐不如众乐乐,开始到处拉皮条了不是?我这事儿,您别管,当不知道。我该做的事情,绝对不会耽误,就算他妈得出了什么纰漏,我也会料理妥当的。”
斌哥气得牙痒痒地:“你小子翅膀硬了,敢回嘴了!看我不剥了你的皮。”
一笑。
第09章
斌哥一回来,事情立马就多了。斌哥的意思,是要把帮会全部漂白,原来在外面拼杀的兄弟,纳入保安部门。除了原来的三个声色场地外,酒吧再多开两间,买下夜色附近的一家酒店,顺便再开一家进出口贸易公司,原来走私的那一帮人并进去。他还想做房地产,被我否决了,这个一定要和政府关系非常好才行,而且我们原来都没有做过这些。我建议弄一个物管公司,只需要一两个管理人员,人力资源多的是,加上原来的黑帮背景,做这个,应该容易上手。当然,我只管财务,资金的调配,其余的,我没有经验,也没有兴趣。在斌哥的特别嘱咐下,托人办了手续,开了家小医院,主要为公司员工服务。手续还没有备齐,斌哥的亲亲爱人就从美国回来了,还带回了一个超级漂亮的混血小子。
翰哥和斌哥的孽缘延续了不知多少年。当初斌哥一个小混混,翰哥一个医生,两人居然混到一起去了。但是,很多事情坏就坏在了这个但是上面,两人道不同不相为谋,一人嫌弃另一人混黑道的,另一人决不愿做一人的宠物。啊,没错,就是宠物,因为啊,翰哥就是他妈的一个腹黑攻。所以,一人就跑去了美国,娶妻生子,另一人就发奋图强,做到老大。总之,其中的坎坷,简直不是一天说得完的。我还是第一次看到翰哥,中年小资,从头到脚透着个高雅华贵。斌哥,猴子穿上了西装,瞒不住禽兽的气息。真他妈的是绝配。
感慨啊。看着身边的一个个Gay,有的修成正果,如斌哥之流,熬了二十几年,往美国跑了无数趟,居然在过了不惑之年后得偿所愿,也难怪他要全面漂白。有的形只影单,继续在圈里圈外折腾自己,折腾别人,如……绝大多数的同志。
《夜色迷蒙歌词》第11章(第1/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