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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难的是跟周树交流。我父母,岳父岳母,小语和我一起亲自上门。我父母在周树面前好像做了贼一样,低眉顺眼,屁都不敢放一个。吴维在大场面中也熏陶了几十年,所谓长袖善舞,寥寥几句话就代我向周树赔了罪,表明了自己对周树的支持,如果周树一定要为难我,他也不会善罢甘休。我表面上谦恭,心里失色,只觉到这两只老狐狸的级别,真是高山仰止。虽然跟著这些人也见过世面,可是这样明枪暗斗,我还真是第一次见到。
还有学校。我的婚事要一层一层地向领导汇报,不止一次地强调我不用婚假,而且婚礼那天我本来就没有排课,表示我绝对不会影响工作。同时还无数次地解释绝对不是奉子成婚。当黎锦对我刑讯逼供时,我举起右手宣誓,表明虽然已经到了一垒二垒三垒,可是还没有到最後一步。
打闹完毕,黎锦拿著手上一摞的请柬,摇头叹气说:“耗子,你可真不厚道。有多少人才拿到第一个月的工资,就得大出血,这不是不让人活了吗?”
我苦笑两声:“哥们,我这不是没法子吗?跟他们说,就说给我壮胆的,每人红包一百,多了的,请回。这些同学的红包,你跟我收著,人,你也跟我照应著。跟你说实话,到时候,敬杯酒,旁的,就没了。晚上我再请一桌,就同学,朋友,晚上闹洞房给我省了。小语的身体也不太好,我现在还时不时地头疼。等忙过这段时间,我再给大家赔罪。”
黎锦定定地看著我,很严肃地说:“没问题。不过,我还真想不明白,干吗现在就结婚?小语也不读书了?多可惜,浪费这麽好的机会。”
我叹了口气:“她是富家千金,我们两个也有感情,她逼婚,我还逃吗?再说了……”却没说下去。
所以我就结婚了。婚礼那个盛大,新娘那个漂亮,我那个疲倦,自然不用多说。
结婚的第二天我就坚持上班,反正不是学校就是公司,到了十一月份,生活才基本上正常了一点。
小语做起了贤妻,在家里做点家务什麽的,看看书,弹弹琴,去我家跟我爸妈聊聊天。家里请了锺点工,我学的厨房手艺因为忙,完全派不上用场。小语的纤纤玉手,也只适合泡泡茶,做个色拉什麽的。一切还算好吧。
十二月初的一个上午,我接到一个电话,将公司的事情安排了一下,去了希尔顿宾馆。
门开了,赵君笑咪咪地站在门口,做了一个请进的姿势。
我还是在结婚的时候见过他一面,话都没说上两句。这次看到他,有点尴尬。
赵君帮我脱下呢子大衣,挂上;又脱了我的西装,挂上;将我的V字型灰色毛衣扒了,放在单人沙发上,然後搂著我坐到长沙发上,开始解我衬衣的扣子。
老实说,我有点儿蒙了。赵君上身只穿了一件条纹的衬衣,领口开著,风眼眯缝著,眼角有浅浅的纹。嘴角始终带著丝丝的微笑,盯著我的喉结和胸膛认真地打量。
房间里温度很高。可是我觉得我和赵君之间的温度更高。赵君已经将我的衬衣从西裤里拉了出来,扣子已全部解开,他的右手,滚烫的,摸上了我的胸。
我突然想起了一句话,所谓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偷得著不如偷不著。忍不住想笑,抓住赵君作乱的手,低声地说:“赵哥,这是干什麽呢?”
红著脸的赵君脸更红了,想要挣脱我的手。开玩笑,他一个书生,我一个运动能手,我比他高,虽然不多;比他强壮,虽然差距也不明显;最重要的是,我比他有底气,要挣脱,还真不容易。
赵君顺势往我身上一靠,开始舔我的脖子。
我微微地侧脸。两人脸挨在一起,都很烫。我微微地叹息:“赵哥,我结婚才两个月呢,你就让我出轨啊。我知道你喜欢我,不过你说了,无关情欲。我们真要做了什麽,那可是原则性的错误。”
赵君抬起头,突然咬住我的嘴唇,恶狠狠地却又温柔地厮磨了一会,舌头伸进来,在我的口里搅动。无奈之下,我只有回应。
事实证明,色狼是不能怂恿的。赵君支撑起身体,更加往我身上靠。我且吻且退,不留神就躺在沙发上了,那家夥就趴在了我的身上。
赵君的吻越来越缠绵,越来越难以抗拒。我很热,脸肯定红得厉害。赵君靠在我的身上,下腹在我的下腹处磨蹭著。
两个人都硬了。
我已经失了神。
赵君的嘴巴在继续侵犯著我的口唇,他的下腹蹭得我的下腹越来越火热,他的手在解我的皮带。而我,茫然地接受著他的抚爱,半是期待半是犹疑,却没有害怕。不知道他会做什麽,不过,我不会阻止。
赵君滚烫的手摸上了我滚烫的下体。我忍不住呻吟了起来。赵君摸了两下,停住,我睁开眼睛,看见他欲望中烧的双眸,不由地抬头舔了一下他红润的嘴唇。赵君低声吼著“明皓,明皓”,支撑起身体,将自己的裤子也退到膝盖处,又伏下身子,将我们两人的性器握在手中,套弄起来。
舒服又不舒服。那种别样的刺激,两个男人的性器紧贴著,激得我兴奋得不得了。我侧过身子,让赵君侧躺在我的身上,我也伸出了手,和赵君一起,做著禁忌的事情。
我们两人,眯著眼看著对方,时不时地接吻,身体肆意地碰触,两人的手步调一致地安抚著自己和对方的欲望,喉咙中偶尔发出的低沈的呻吟,粗重的喘息,赵君会轻声地唤著“明皓,明皓”,我也回应著喊他“赵哥。”
赵君的速度加快了,我也闭上了眼睛,感受了他手的律动,性器的摩擦,他在我耳边的低吟,腰肢不听使唤地前後摆动,轻声地唤著:“赵哥,快了,你再用力一点,嗯,快点,嗯嗯,啊啊……”
两人一同攀上了顶峰。
我头晕目眩地躺著,感觉赵君离开了我的身体,有热毛巾在帮我擦著身子,赵君把我扶起来,把衬衣穿好,裤子系好,坐在一旁,搂著我,玩弄著我的手指,突然轻笑,说:“什麽无关情欲,我还真是白痴。男人,怎麽会无关情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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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饥饿将狼驱出了树林。”也许是性饥渴,也许是精神上的饥渴,总之,“我”“很傻很天真”了一回。
第16章
Thegodssendnutstothosewhohavenoteeth。
我放松著身体,笑了:“赵哥,你是打算金屋藏娇呢,还是怎麽著?”
赵君拨弄著我的指头说:“我哪有那个本事,要有的话,早就行动了。再说,宝贝,跟你说过,我最爱自己,虽然,我那麽的爱你,可是拥有你,就意味著我要失去赖以生存的工作,荣誉,家庭。所以……虽然以前我不喜欢晓旭,现在,我倒是羡慕他了,羡慕他不顾一切的勇气。”
听到这里,我的身体僵硬起来,头隐隐的作痛。是的,从医院出来後,一想到晓旭,我的头就隐隐的作痛,想得越多,痛得越厉害。幸好,我太忙了,没有多少时间想他。
《行人之得》第17章(第1/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