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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头发的女同学点了点头“是这班的。”旁边梳着马尾辫的女生眼睛一亮对着班级里喊“米果有人找。”
原本有些噪音的班级突然静了一下,米乐眯着眼睛笑了一下,往屋子里看,一眼就看见被几个同学围住的果果。
“爸爸——”果果正给同学讲题,听见女生的喊声,往门口一看,满脸惊喜的看着米乐,赶紧站起身往外走去。
“爸你怎么来了?”果果惊喜的不知道怎么说了。米乐之前也没说要来,真是给果果一个惊喜。
“我过来看看你在学校怎么样,你上学这么长时间了,除了开家长会我还没来过,现在都上高三了有没有什么不习惯的?刚才在学校门口看到你们班主任了,她说你前段时间摸底考试考的挺好,怎么没听你回家说呢。”
果果笑的露出小虎牙,“又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就是一个普通的考试。”说着也有点小得意。
米乐刚想说什么,就听见“果果,一起去吃饭。”米乐回头一看是一个高个的男生,刚从楼下上来。
果果看到那个男生过来,笑着跟爸爸介绍“爸爸,他叫古野,理科班的,我们经常在一块打篮球。古野这是我爸。”
古野面部表情有点扭曲“叔叔你好。”米果他爸也太年轻了吧。
“你好,果果朋友不多,以后有时间跟果果一起回家玩。果果,我可没听说你在学校里打篮球。”米乐真的挺欣慰的,这古野看着就跟果果关系挺好,以前果果就跟李叔家的双胞胎关系不错,后来双胞胎也去了法国,不过果果回来后,那两个孩子就没跟回来继续在法国进修。现在看着他找到新朋友真好。
“爸爸,我打的不好。”果果笑了笑。
“叔叔你可别听米果这么说,他篮球打得可好了,还是我们校队主力呢。”古野这个时候也调整过来了。
米乐点了点果果,“看来我还真得了解你在学校里的生活。”这小家伙现在也融入了学校生活真的不错。
“走吧,咱们一起去吃饭,你们平时都在那里吃饭?”刚回来的时候米乐还给果果带过几次饭,后来果果说学校食堂吃的挺好,就没在带了。
“平时在食堂吃或者去外面。今天爸爸来了,请我们出去吃吧。”
“好啊,你们学校外面有什么好地方吗?”
“有啊,学校不远的地方就有一家四喜馄饨就挺有特色的,我们有时候会去那里吃。”
米乐点了点头“好啊咱们就去那里吃。”
三人离开学校,来到果果说的那处四喜混沌店,这里环境还是不错的,装修也很干净,看门匾是一家老店,这个时间正是吃饭的点,三人过来,已经没有地方了,也是巧了正好碰到果果的同学,吃完了让出位置。
这里不光有馄饨还有米线以及一些小吃,米乐点了几道菜,三人坐下吃饭,古野是个挺健谈的孩子,一路走过来对米乐倒也不那么犯怵了,吃饭的时候也能放得开,米乐看着是个有教养的孩子,看两个孩子相处的样子,估计是十分要好的朋友。看到他们这样米乐也放下了心。
了解一下果果在学校的情况,有古野在旁边,米乐也知道果果不少的事,他们家孩子在学校还真挺受欢迎的,听见古野说果果在学校收到不少情书,他乐的不行,弄的果果一脸羞恼,转眼间,果果也到了情窦初开的年纪,就是不知道什么样的女孩能配上他们家果果。他对孩子的另一半没什么挑剔,只希望孩子们也能像他和曲凡这样找个真心相爱的人,不过这事还早着呢。
“爸爸你别听古野乱说,现在学习这么紧,哪有时间想那些事情。”
“呵呵,如果真的有喜欢的,也没什么。好好,我不说了。”看着果果脸红彤彤的,米乐就停下了。
“叔叔,你不知道果果心气高着呢,我们学校的校花他都没看上。直接拒绝人家,哎呦,果果你打我干什么,我说的可都是实话。”
果果瞥了他一眼,底下头继续吃馄饨,米乐挺感兴趣的,不过看着果果有点恼羞成怒,也就没问,“古野,周末不上课让果果带你到家里来玩。你爸妈没在燕京你也没地方去。周五休息直接过来住两天。”等他过来什么事问不出来。
古野点了点头“好的叔叔,等周末就去。”他家不是在这里,他成绩不错父母为了让他能考个好点的学校,在高一的时候就把他户口调过来,这边考试分数比外地低很多。
米乐挺喜欢古野这大方劲,一点也不扭捏。
三人吃了午饭,看时间离上课没多长时间了。结了帐米乐就准备把两人送回去,刚走出门口迎面就来了两个人,他们走进来米乐感觉到一股特别的气息,回过头看了一眼,“果果你们两个自己回去吧。爸爸这边有点事。古野周末一定要到家里来玩。”
“那爸爸(叔叔)再见。”
目送两人离开,米乐转身又回到饭店。
第10章
米乐看着两个人坐在一处靠窗的位置,他自己也找了一处比较隐蔽的地方坐下,“我在这里等个人。”米乐对来到他旁边的服务员说了一声。
将自己的神识放了出去,确定自己刚才的感觉没错。
“曲凡,我在果果学校这边碰到两个人,其中一个人身体也被血虫侵蚀。——没错我已经确认了。——好,就在果果学校不远的四喜馄饨店。”
米乐坐在那里,要了一杯果汁,刚才米乐出门的时候感觉到两人中的一个身体里也有那种当初见到血虫时的感觉,所以才跟了进来,并且经过他的探查,发现那人确实被血虫给侵蚀了。
心里有些担心,竟然在这么短的时间碰到两个人被血虫侵蚀,这绝对不是一个好消息,之前他研究过关于血虫的问题,这是一种寄生的虫子,曾经在上古时期出现过一段时间,它进入人身体后不会让人察觉,贴在动脉血管上,靠吸食血液生存,如果一个人的造血功能好一些的话,这种血虫不会有什么危害,甚至在一段时间内显现出特别健康,血虫在一定程度上能起到清血的功能,让人体内的血液一直保持新鲜,自然活力无限,正是因为如此血虫被人所了解控制,有些人专门炼制血虫,放入自己的身体,这样一来,可起到青春永驻的效果,虽然永驻有些夸张,可是年轻一二十岁还是可以的。所以说一开始血虫并不是一个有害的东西,只是后来人们越来越了解血虫,就有一部分人用它做一些坏事,被人所控制的血虫完全可以快速的吸血,时间长了就可已让人失血过多而死。
在了解了血虫的作用,米乐感觉这事情很棘手,血虫这样上古的存在在浩劫中已经灭绝,可是现在又出现在他们面前,这让他有种很不好的感觉,似乎有什么东西不受控制。曲凡对这件事情也万分注意,那个病人并没有透露出什么有用的信息。现在能碰到第二位寄生者米乐觉得这或许是个突破口。
《带着空间去修行金莲篇米乐书包网》第10章(第1/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