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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
“之前大概没恢复好吧,我又没试过自己什么程度上会昏过去。”
“为什么选我?”
“你是治愈者嘛。”安叙随口老实回答,觉得嘴巴解释得有点干,真不能指望苦修士贴心到准备水。哦,南希是例外。
“修道院也有治愈者。”莉迪亚执着地问。
“你长得可爱呀!”
“你想和我做爱?”
要是安叙听从内心去弄了水喝,这会儿已经一口水喷出一米远。“没有啊!!”她冤枉地大叫起来,“谁跟你讲这种鬼话?!”
莉迪亚不说话了。
她被选中出发来跟随神眷者,不仅是因为她技能优秀。教廷听说神眷者与一名后来发育成omega的小女孩和一名年长的苦修士相处融洽,便选了一名长相讨喜的苦修士小女孩。在出发之前她被要求答应神眷者无伤大雅的全部要求,包括做爱。alpha嘛。即使在王国的中心,号称终身不婚的神职者拥有情人和私生子的事也屡见不鲜,不出格没人会管。他们让莉迪亚做好一切准备,如果神眷者希望的话,那就是对天主有益的奉献。
“没什么原因啊!”安叙抱着头呻#吟道,苦修士盯着安叙,脸上有实打实的迷惑,好像自己被选择是非常奇怪的事情。
莉迪亚的确很奇怪,她是苦修院中的一个零件,一个零件与另一个之间没有差别,可以随意替换,不存在挑选哪一个——或许这个小姑娘会思考这件事,已经是了不得的与众不同了吧。安叙忽然觉得莉迪亚有点可怜,并且在这一刻,感到她像个活生生的人,而不是脑袋上写着绑定奶的NPC了。
“在最开始,我就需要一个治愈者,随便谁,别太讨厌就行。”安叙说,“但是现在不一样啦,我们认识了对不对?我们愉快地待在一起过,交流过,你还给我治疗,你担心我,那你对我来说就不是‘随便哪个不讨厌的苦修士’,而是‘莉迪亚’。”
安叙想了想,补充道:“我觉得将军人不错,想和她成为朋友,我也喜欢你——不想睡你的那种喜欢——觉得我们可以成为朋友。一个朋友不能让我离开另一个,明白不?”
莉迪亚懵懵懂懂地看着她。
“不懂也没关系,哎,我不擅长灌心灵鸡汤。”安叙笑道,“反正走着瞧呗,你还有得学呢。”
苦修士睁着猫头鹰似的大眼睛,似懂非懂地点头。
第44章
在伊芙。斯图尔特忙于写信,安娜。苏利文还在昏睡的时候,汶伽罗防线正在忙碌着。
与提比斯防线悠闲到可以给驻军放假的夏休相反,汶伽罗的夏天充斥着异兽和驻军的鲜血。往年夏秋交界,汶伽罗防线刚结束一年一度的兽潮,边境军从缓慢减少的异兽攻击中松一口气,开始期待慢慢变冷的天气。作为距离防线最近的小镇,灰木镇也会热闹起来。
但绝不该像现在这样热闹,尤其是今年。
十年一度的大兽潮刚席卷过汶伽罗防线,来势凶猛,去时却磨磨蹭蹭。据说防线的土壤都被鲜血染红,商人们忙忙碌碌,往年夏末才离开的商队早早离去,胆小的人为了性命一去不复返,胆大的投机者来来回回,囤积贩卖海量的异兽产品,连晶核都摆到了大街上。商品数量大幅度上升,边境的人口却大幅度下降,汶伽罗边境军元气大伤,能用的后备军全部补上,防线附近的村镇,说是十室九空都不为过。
熙熙攘攘的人群充满了灰木镇,大部分都是青壮年,有蓄须传统的北方本地人却只占了很小一部分。这些人穿着参差不齐的服装,彼此并不相识,只是忍不住在排队等待中用五花八门的口音彼此交谈。他们都因一个原因来到这里:罗纳德亲王的招贤令。
汉克就是其中一员,他排在队伍里,又跺脚又搓手,尽量让自己别发起抖来。他是个彻头彻尾的南方人,身上只穿了一件薄薄的短袖,万没想到这鬼地方夏秋之交都能冷成这样。他排的这一队人要少很多,因为这不是招募士兵而是招募骑士的地方。旁边的队伍闹哄哄地挤在一起,汉克握了握腰间的铁剑柄,一边唾弃这些没教养的家伙,一边暗中期待这里的队伍也能挤一点,好让他暖和一些。
“这里可真冷,是不是?”他转过身去,和身后的人搭话。身后是个熊一样的男人,一把胡子长到胸口,脑壳倒是锃亮,也穿着件短袖——也可能是中袖,只是在这家伙身上被搞成了短袖。大胡子看了他一眼,从鼻子里哼了一声,说:“这就叫冷?娇生惯养的南方佬。”
汉克十分不快,他心里转过一圈辛辣的讽刺,眼珠在对方身上一转:锃亮的头皮上刻着刺青,是北方一支蛮族;肌肉虬扎,手指粗大,戳出身体的木柄看起来是一根斧头;不远处维持秩序的守军配合地笑起来,大胡子嗤笑着瞥了一眼汉克,转过去与身后的人说话,也与守军目光交汇,显然彼此熟识。强龙压不过地头蛇,汉克悻悻转回来,暗骂了几百次北方佬。
“北方的确比南方冷不少,”一个温和的声音插了进来,“我第一次来北方的时候也被冻得够呛。如果不介意,请用我的披风应急吧。”
汉克抬起头,发现前面的人侧身转过来,递给他一条披风。那是个高汉克一个头(只比熊男矮上一两寸)、金发蓝眼的年轻人,仪表堂堂,笑的样子一看就很招omega喜欢。汉克忙不迭道谢,把披风蒙到自己身上。披风的料子相当不错,汉克一摸,再扫过对方的皮甲、剑鞘、那一身行头,立刻知道对方不是自己这样的落魄贵族次子可以比拟的。
“真是太感谢您啦!”他一边道谢一边吐苦水,“我这样从来没离开过南方的乡巴佬,要不是穷得快过不下去,才不来北方吃苦呢!您也是南方人?”
“在艾博里附近出生。”年轻人点了点头。
“艾博里?呀,那可是个大城市!”汉克夸赞道,“那里的石砖数不清,房屋精美,秩序格外好。像您这样了不起的战士,城主竟没把您留在那里吗?”
“不敢当,您从哪儿看出我是了不起的战士?”年轻人被捧得有些哭笑不得。
“从您站的姿势看出来。”说着汉克学着对方的样子站直了,可惜长得有些……不够大气,站直了也一副小人得志的样子,“一般人才不这么站,您剑鞘垂挂的位置也刚刚好,随时能抽出剑来。恕我冒昧,刚才接披风的时候不慎碰到了您的手,您手指上还有常年拉弓的茧子呢!”
年轻人露出了惊讶的表情,汉克夸张地行了个贵族礼。
“不是我自夸,您别看我这样,眼神可是相当不错。”他有些得意地说,“我说您是个了不起的战士,那可不是恭维话。叫我说,让您跑到外面来的头儿才是失策。”
这样的人为什么会在这里?汉克的确很为此奇怪。作为落魄贵族的次子,他继承不到爵位和大部分财产,老爹一死就被哥哥早早赶了出来,到处游历,长成了个十分会看场合的人。从金发年轻人的站姿可以看出他绝非徒有体格的花架子(不少贵族草包连剑都不会握,汉克很乐意趁他们落单时占点便宜),那身行头和温文尔雅的谈吐可见起码有个贵族父母,有这两条在,哪怕身为beta,也足够在当地找到不错的职位,何苦跑来和他们挤。
《这个梦我喜欢》第58章(第1/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