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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家里又添了一个小妹妹,格里森先生和格里森太太都快要绝望了——露辛达姓格里森——任谁一心想要个儿子,但结果一连7个孩子都是女儿,也会绝望到怀疑人生。

格里森夫妇整天吵架,格里森先生觉得格里森太太这只“下蛋的母鸡”质量不好,只会生女儿,没法带给他一个继承人;格里森太太就嘲讽丈夫想要儿子想疯了,可是你一脸的岳父相。吵完了格里森先生通常就摔门而去,不知道到什么地方去喝个烂醉才回来;格里森太太就会在家里哭。

露辛达抱怨,说即使王室也有女王呢,为什么爸爸对有个男孩这么执着。

血脉这种事情吧,确实很多人都相当看重的,尤其是有钱人家。

奥斯汀家对此深有体会。亲戚奈特先生没有孩子,但他的土地财产是限定继承人,就是必须要有男性继承人,这牵涉到法律规定的领地领主对国王的兵役义务,虽然现在的兵役义务已经名存实亡,但法律就是法律,奈特家必须要有个男性继承人才行,所以奈特先生才选中了奥斯汀家的第三个儿子爱德华作为继承人。

格里森家可能也是这种情况。

爱丽丝给露辛达回信,说父母的问题她也没法管,只要她自己乖乖的就好了,格里森先生会把他的孩子们照顾的很好的,格里森家只要不破产,每个女儿大概都能有800镑年金的嫁妆,当然这个数额可能会因为孩子数量的增加继续下降。

这么一想,爱丽丝又觉得现在的女性地位真是太低了,没钱结不了婚,婚后又会成为生育机器,所以,结婚到底有什么意义呢?

真是想不明白。

*

简说:“结婚一定要为了爱情,想想看,如果你一点都不爱你将来的丈夫,那会是一件多么可悲的事情!”

“那我也可能爱他的钱。”

“你不会的。”

“他要是有——10万英镑,说不定我就会动心了。”

“小财迷!”由于10万镑这个数字过于巨大,简压根就没拿爱丽丝的话当真。

“没钱万万不能。没有很多很多钱,绝对买不来我的爱!”

简又按着她挠她腰,“你总是钱啊钱的!”

“钱是个好东西,人人都少不了。”爱丽丝躲闪着,笑得喘不过来气,断断续续的说。

“唉!这我知道!”简也并没有清高到看不起钱,有钱的人才能清高,没钱的人清高不起来,毕竟柴米油盐都要钱,没钱吃不饱肚子,那就什么都不谈了。

爱丽丝想了想,还是决定憋着,什么都不说了。

简的观察力无疑是很强的,她当然早就明白成为一个妻子意味着什么:她得为了一日三餐操劳,还得面临不断到来的孩子,然后为了生活的艰难,她就会跟汤姆不断争吵,到时候爱情还能剩下多少?

所以,女人一定得有钱,有钱了至少不用为了每天吃什么而犯愁。

*

人生最重要事情莫过于“早上吃什么、中午吃什么、晚上吃什么”,不管是在格莱谢姆庄园还是贝克尔宅,有钱人的饮食都很讲究,这是一种生活态度。奥斯汀家虽然有女仆,但她要做几乎全部的家务活,不是专门的厨娘,饮食方面的手艺不怎么地。妈妈也是在家境不错的家庭里长大的,厨艺是有,但要说做的有多好吃,那是昧着良心也没法吹的。

倒是凯茜,厨艺还算不错,最拿手做小点心,但凯茜现在不在家,爱丽丝就有点嫌弃妈妈的厨艺了。

她两年前带回来的一大箱子香料,奥斯汀家根本用不完,托人拿出去卖了不少,也送了一些给亲友们,到现在早就用完了。妈妈买了一本菜谱,照着上面的食谱腌制牛肉和猪肉,后来发展到什么肉食都想腌制一下,家里反正养了好几头猪,一年杀一头大猪,足够一冬天吃的。腌制出来的肉比普通培根要好吃,毕竟是不惜工本的放香料。

香料还可以用来做蛋糕和饼干。奥斯汀家不算穷,吃得起小麦面粉,白面包都不掺其他原料的,不像很多农夫家里,小麦粉得掺点燕麦或是裸麦。也吃得起肉,每天的正餐都至少有两道肉食。

爱丽丝吃惯了小麦面包和牛肉猪肉鸡肉,还是上次去牛津的玩伴雅各布家里的时候,才头一次知道普通平民吃肉很少,也不是每天都能吃得上纯小麦的面包——小麦面包才足够柔软,也很香,要到后世那些吃惯了精细食物的人才会整天喊着要吃吃粗粮,多吃素菜,那都是平时吃肉吃得太多了,肚子里油水太多,闹得慌。

爱丽丝当时还很奇怪:欧洲人不是早就过上了大碗喝酒大块吃肉的生活了吗?

黑斯汀斯先生给她简单的讲述了一下,中世纪的平民吃肉确实比现在的平民吃肉多,这其中的原因大概是跟近百年来英格兰的人口爆炸式的增长有关。工业革命还没有开始之前,英格兰就已经开始加快了人口增长的步伐,工业革命之后,由于马铃薯、玉米的大面积耕种,耕地增加了,而用来放牧的野地就减少了,整天为了温饱而挣扎的平民没法像奥斯汀家这样,可以买猪饲料来喂猪,都是散养,土地面积就这么大,耕地增加必定导致家畜的产量下降,所以现在的平民就渐渐吃不上肉了,取而代之的是各种蔬菜、以及马铃薯和玉米这种不挑地产量高的农作物。

噢,还有,花生!

爱丽丝之前不知道花生也是原产南美洲,偶然在家里餐桌上发现花生后,大喜,表示爱吃,怎么吃都行,水煮油炒炖汤,都可以。奥斯汀家种了不少花生,主要用途是榨油,榨油后剩下的残渣用来喂猪、喂鸡、当肥田料都可以。花生还没长老的时候,妈妈会挖几棵回来,煮嫩嫩的水煮花生给爱丽丝吃,不过爱丽丝现在多半时间在伦敦,贝克尔夫人觉得花生不是什么上台面的好吃的,不让她多吃。

斯蒂文顿有村民家里养了奶牛,春夏季节,每天清晨农妇会拎一桶牛奶送到奥斯汀家,奥斯汀三姐妹都习惯了每天至少喝一杯牛奶。爱丽丝不喜欢喝生牛奶,坚持要求煮沸冷凉再喝,也要姐姐们喝煮沸过的牛奶。

至于淡水鱼,奥斯汀家也常吃,倒是爱丽丝,因为不会吐鱼刺,一吃鱼就被鱼刺卡住,她就不爱吃淡水鱼。但因为运输问题,海鱼很难新鲜运送内陆,海鱼她吃的不多。弗朗西斯在家的时候就常跟她提到在军舰上吃的都是非常新鲜的海鱼,无污染无公害,很是鲜嫩美味,只是军舰上的伙夫水平有限,他们这些中级军官只有在跟船长共进正餐的时候才能吃到专业厨师做的美味的海鱼。

餐桌上还有很多种类的豆子,有些她爱吃有些不爱吃,相对来说,是三个女孩里面最挑食的一个。

还有一项重要的食物:酒。

圣公会的牧师并不禁酒,“教堂用葡萄酒”的价格在绝大多数年份都远远超过小麦的价格,最高的时候甚至是小麦价格的20倍。英格兰不产葡萄,绝大部分葡萄酒都是从法国、西班牙、意大利进口的,平民喝自酿的啤酒、苹果酒、白兰地和浓烈的烧酒,有钱人喝进口的葡萄酒。奥斯汀家也喝葡萄酒,妈妈和凯茜每年会酿一些苹果酒、橘子酒,还喜欢打听哪家有好的酿酒方子,用来改进自家的酿酒方子——私酿酒方就像私家菜谱一样,可以传给后代,是宝贵的财富。

《奥斯汀》第47章(第1/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