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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伦忙着写诗,爱丽丝也没放下每天的片段写作。
他也带了打字机,但主要用于写信,写诗还是坚持用笔,认为用羽毛笔写下的句子才有诗性和灵气,工业化的产物打字机太过于冷冰冰;爱丽丝则已经非常习惯使用打字机来写作,就像后世的计算机,一旦你习惯之后,就会觉得科技产品远比手写更快速方便。
她每天会写1000字到2000字,有时候就是写写今天发生的事情,比如在沙滩上遇到的人,对他们进行外貌描写,他们的对话、走路姿势、穿戴,这是一种必要的细节描写训练;还会写下旅行中的见闻,自己的心情,大约相当于草稿版的旅行游记;遇到有趣的人物或事情,她会将之加入自己的素材库,分门别类的收好。
作为一个作家,要有很强的观察能力,要有强烈的创作冲动,还要坚持不懈的进行创作,有人只写了一本书就能留名文学史,但更多的人会坚持每天写作,十分多产。
这个时代出了很多天才,可以说,任何时代都有许多天才熠熠发光,爱丽丝一直不觉得自己算是天才,只能算是个聪明人。聪明人总是能明白自己的长处和短处,但不是所有的聪明人都能尽量扬长避短。
聪明人没有获得成功的非常多,大多数还是跟性格有关。很多时候,不是智力决定命运,而是性格决定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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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伦写诗极快,基本一蹴而就,写完后顶多改改使用不当的词,不会反复修改。他没有什么具体的创作计划,属于想到哪儿写到哪儿,相当随心所欲,这种性格也非常适合创作诗歌。小说的写作在他看来太规范,太沉闷,他顶多就是写点旅行手记,几百个字顶天了。
他的好友很多,有些是导师,有些是诗友,差不多每天都要写信,倒不是一次就能写满一张纸,有时候要几天才会写完一封信。写信就不是太讲究语言精炼了,会说很多细碎的事情,这一点大家都是一样的。
他兴冲冲的告诉母亲凯瑟琳夫人,说他现在爱上了爱丽丝,他似乎才发现她是如此可爱,比他认识的任何女孩都可爱,还能跟他讨论很多问题,他觉得自己这次是真的恋爱了,爱丽丝是可以成为他灵魂伴侣的那种女孩,并且她还很大方,不介意他以前的情人什么的;说他现在在葡萄牙待的很快乐,似乎烦恼的事儿都没了。
凯瑟琳夫人收到信后纳闷了半天,心想难道爱丽丝不是伊沃·戈登疯狂爱着的女孩吗?这表兄弟俩到底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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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沃终于找了个借口把拜伦打发去霍布豪斯那边。
爱丽丝还在午睡。半夜要起来的话,白天她肯定得补觉,会多睡1小时。他让席德妮去叫醒她。
过了十几分钟,爱丽丝才懒洋洋的下楼。
“有什么事情需要打断我的午睡?”
伊沃见到她下来,就从沙发上站起来,接着很快坐下,又很快站起来,“你坐这儿。”
他紧张的有点奇怪。
她坐下,“凯特,有什么水果吗?拿一点过来。”
凯特很快端了一盘葡萄和鲜无花果过来,放在桌上。
爱丽丝捏了一颗无花果放进嘴里。
“爱丽丝——”
“说。”
“你和乔治——你爱上他了吗?”
“你就是想知道这个?”
“我……”伊沃紧张的拽着沙发上的蕾丝盖布,“我害怕你真的会爱上他。你们有那么多话可以说,我都插不进你们的对话。”他一脸委屈兮兮的神情。
“爱情并不重要。不对,我说错了,爱情很重要,但,乔治?他的爱太多了,太容易给予,这就很危险,因为太容易受伤。”
《小奥汀simon》第193章(第1/2页)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