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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声铜锣响,楼下的表演正式开始。

朱景舜坐在林勋旁边,战战兢兢地与他说话。他做梦都想不到自己有机会跟林勋同席而坐。绮罗把叶季辰拉到角落里,低声问道:“舅舅,你跟他是怎么认识的?!”叶季辰咧开嘴笑:“多亏你提醒,我格外留意了这个人,还去他府上拜访了。”绮罗气结,猛翻白眼。叶季辰拍了拍她的肩膀笑道:“骗你的。他救过我性命。”

绮罗看着叶季辰年轻俊朗的面容,想起前世最后一次在牢里看见父亲时,他披头散发的憔悴模样。她哭着说林勋不肯救他们,问父亲怎么办。父亲只平静地说:“不怪任何人,这都是命。”什么命?那个人根本是冷血无情!她坐回位置上,扭头看楼底下的表演,不发一言。

雅间里一时之间非常安静。叶季辰接触到林勋的目光,跟着他走到门外。林勋负手说道:“那日追杀你的人,应是朝中大臣派去的,目的是为了除掉你们这些支持革新的试子。我能力有限,且你我立场不同,只能查到这里。”

“若不是林兄出手,我已经成为刀下亡魂。你的恩情,我记在心中。”叶季辰恭敬地拜道。

林勋看着他:“你整日躲在这么闹的地方,虽然可以避开他们下手,但也无法静下心看书。我买了一处庄子很隐蔽,或者我可以派些人手给你。”

叶季辰大大咧咧地笑道:“多谢林兄美意,但不敢再麻烦你。”

林勋微微点了下头:“今日来便是告诉你调查的结果,不打扰你们的雅兴,我先走了。”

“这么急?那我送你下去。”叶季辰抬手做了个请的动作。

雅间里,朱景舜好奇地问绮罗:“六妹妹,你可知道刚刚那个人是谁?”

绮罗点了点头:“知道啊。”

“知道他是谁……你,你还这样?”朱景舜觉得不可思议,“你刚刚的态度已经不是不恭敬,而是完全无视他了。”

绮罗鄙视地说:“他勇冠侯世子生来就众星拱月,高高在上,难道人人都要喜欢他,捧着他吗?我就是看他不顺眼。”朱景舜想起京中关于林勋的种种传言,还有朱惠兰和朱成碧看到林勋时的巴结,再看看这个六妹妹……果然是很有个性啊。

外面走廊上忽然有人大声喊到:“来人啊,抓小偷!快抓小偷,他偷了我的钱袋!”

绮罗和朱景舜走出去,看见一个人影从他们面前闪过,跌跌撞撞地下楼去了。而那个喊着抓小偷的,绮罗竟然认识,是辅国公的小女儿周敏君。

几个护院模样的男人追了下去,周敏君跟着下楼,丝毫没有看见绮罗。楼下大堂里吵吵嚷嚷的,那小偷像是被人拿住了。绮罗从雅间的窗户看下去,一个人把钱袋交还给周敏君,拜道:“小姐受惊了。”

周敏君看到眼前俊秀儒雅的公子,一时之间愣了神。身旁的丫环拉了拉她的衣服,她才反应过来,连忙伸手拿过钱袋,低头道了声谢。

绮罗认出那个公子是多日未见的陆云昭,欣喜地站了起来。可还没等她叫出声,周敏君已经把人带走了。

叶季辰这时返回雅间,颇为神秘地问:“你们知道刚刚楼底下那个人是谁吗?”

朱景舜配合地问道:“谁啊?”

“鼎鼎大名的陆云昭!我在曹州牡丹大会上见过他,那诗才……”叶季辰伸出大拇指。

朱景舜微微张开嘴巴:“那竟是陆希文!他在发解试上写的策论《三冗陈弊》都已经被人印出来卖了!唉,我竟然没有跟他说上话!”

“人家哪有空跟你说话?辅国公周海生本来是这次科举的主考之一,因儿子要考试才避嫌。若是能攀上辅国公这棵大树,陆云昭倒也不用怕礼部试有人为难他了……我朝历来有榜下择婿的传统,你们知道的吧?”

朱景舜一拍掌:“我想起来了!六妹妹,他应该算是你的表哥吧?你们可曾见过?”

☆、第21章梦醒

绮罗点了点头。何止是认识,简直是熟悉。所谓榜下择婿,就是科举放榜的时候,高官在及第者中挑选女婿,当日便举办婚事的也不在少数。表哥是要娶那个周敏君吗?

“六妹妹,他是怎样的人?真的像传闻说的一样,才高八斗,不爱与人亲近吗?”朱景舜追问道。他对陆云昭实在是太好奇了,他们同样是卑贱的出身,后者这几年却如天上云一般受众人追捧。朱景舜虽然没有陆云昭那样的盖世才华,但也梦想有一日能带着娘脱离国公府这个苦海。

绮罗不知道怎么说。表哥对外人一向很冷淡,对自己却总是很温柔的。大概因为有小时候的种种牵绊,还有因为她知道他日后身居高位,总是下意识地巴结着?

“陆云昭那么傲的性子,就算绮罗认识也未必熟悉。景舜你就别问了,快点菜吧。”叶季辰探头看了看楼下的菜牌,“你们想吃什么?”

“我,我想吃蟹。”朱景舜抿了抿嘴唇。国公府的每个院子都是分开用膳的,在朱景舜童年的印象里,只有每个月父亲来的那次,娘才会准备大鱼大肉,平常他们都吃得很清淡。

“好。绮罗呢?”叶季辰随口问道。绮罗回答:“我喜欢吃虾。”

叶季辰“哦?”了一声,笑道:“竟然跟我一样。”

绮罗幽幽地叹了口气,腹诽道:我是你生的你养的,口味当然跟你一样了。

街上热闹繁华,林勋沉默地坐在轿子里,摸出了怀中的一抹白毛,放在手里细细把玩着,缓缓闭上眼睛。有一只浑身白毛的狐狸忽然跃入他的脑海里,冲他摇了摇尾巴。

那狐狸他养了两年,刚开始只会咬他,龇牙咧嘴地凶。后来他耐心地喂它,给它的伤口涂药,把它抱在怀里同睡,它便越来越喜欢他了。他走到哪里,它便跟到哪里,甚至连在军帐中议事,它都要窝在他怀里。左右的副将都说,他再这样宠下去,小狐狸会散失在野外生存的能力,再也回不到森林里去了。

他明白,它终归是属于自然天地的,他养它是会害了它的。

他有意放它走,它却不肯走。他把它挡在帐外,它便在外面“呜呜”地叫一整夜。后来他没办法了,让人把它带到深山中放养,可没想到过几天,它满身是伤地找了回来,可怜巴巴地望着他。

连士兵们都心软了,让他索性一直养着它,就当是养只宠物了。可他仍能记得第一次在林子里看见它时,它还小,有一双狡猾机灵的眼神,虽然腿受伤了,却有兽的气质,竖起浑身的毛与他对峙。他希望它回到自己的世界去,保持那份天性,而不是变得不像只狐狸。

所以他不再理它,甚至下令不给它东西吃,不许它近身。它每日趴在他的帐边,一点点地瘦下去,别人偷偷给它食物它也不肯吃。后来有一天,它发疯了一样过来咬他的裤脚,拼命把他往军营外面拖。他刚好有紧急军情要处理,怎么喊它都不肯松开,便狠狠地把它踢开。它在地上翻滚了一圈,再抬头看他时,眼里是满满的哀伤和恨意。

《富贵病都有哪些》第28章(第1/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