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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后莫小媚对我说,假如我是个男人的话,敢调戏她,早就被她先奸后杀了。
……
这件事让我清楚地认识到九尾狐不仅在尾巴数量上具有先天优势,在奔放而狂野的作风上也遥遥领先于其他种族。
如今我要再往他们身上贴上个跨种族标签,那就是——白眼狼!
骨犼优雅地踩过那两只魔犬的尸骨踱来时,我也将咬在手腕上的小狐狸使劲儿拽了下来。
两指捏着它一条尾巴倒提起它,对上它鼓满泪水的眸子,我狰狞道:“再咬,再咬就将你丢给阿骨先奸后杀!”
“……”阿骨的蹄子毫不留情地蹬上了我的老蛮腰。
两盏茶功夫后,我蹲在林子里的湖水边揉着布巾搓去手上的泥土,身后是座刚堆砌好的土坟,坟头盘着只无精打采的小狐狸。
这里离孝义山约有二三十里,正是各族杂居、界限模糊的地域,随处还能见到大摇大摆行走在光天化日下的妖怪。妖怪们的生活历来朴素节俭,像九尾狐这样先天优越、法力高强的妖怪死后若曝尸荒野定会进了其他妖怪的肚子里。
同为尸体,我的悲悯心适时而发。
做坟时我本想取阿骨身上一块小骨头一同埋入,这个原理大抵和犬妖撒泡尿宣告领土所有权相同,有骨犼的气息在别的妖怪自然不敢刨坑找食。奈何阿骨视骨如命,死活不依,我只得摸出岑鹤落在我这里的牛皮酒囊。
在放入坑时,我犹豫了下又服帖地收入怀中。刀光一闪,三滴血落,心疼得我龇牙咧嘴。我已经是个死人,这副血肉之躯的时间就已经停留在死时的那一刹,少了一滴就再也补不回来了。师父告诫过我,倘若不想变成具干尸,要谨慎对待每一滴血。
成为干尸不可怕,我只怕到时候会被其他妖怪当成过年吃的腌肉给误食了……
潺潺清泉滤过十指,手腕上一阵湿热,低头一看就见灰不溜秋的狐狸崽子正伸着粉红的小舌头一下一下舔着,金色眸子边上一圈红。我虽没有养过孩子,但在孝义山中时也帮着别家照看过小娃娃。看它可怜讨好的模样,我歪着头想了想道:“你,是不是要吃奶了?”
作为一个合格山主,大要能协调各族间的矛盾纠纷,维持妖界和谐发展;小要能帮刚出生的小狼崽换洗尿布和喂奶,当然,喂奶这一项于我先天条件欠缺,只能假借牛嫂之手。
“……”小狐狸银色和针一样嗖得竖了起来,一排锋利的牙口又齐整整地扣在我手指上。我再次将它拉扯下来,寻思着难道九尾家养孩子喂的不是奶?以他们财大气粗的做派,莫非在幼年时期就成日里灌什么灵泉妙药?
我往水里摁着挣扎的小狐狸,熟练地替它洗着澡,怅然地想我究竟是在何时从一个青春少女变成一个老妈子的?
“唉,小孩子太娇惯了就是不好。这么大个了,居然还不会说话……”我边唠叨边掬着把水将它身上的灰泥搓去。
涂山氏一族历来血脉单薄得很,加之它们高傲自持的性子极是不屑与别族通婚。扳着指头数数,天上地下能匹配得上九尾的实在少之又少,故而百千年生出只小狐狸来必是当成宝来宠着的。
原本在水中上下翻腾,溅了我一身水珠子的小狐狸突然停下挣扎的爪子,憋红了那张狐狸脸咬着牙对我挤出了一个奶声奶气的字眼来:“娘……”
“……”心肝尖儿一颤,手腕一抖,将它甩出三丈来远。就听“噗通”一声,湖心掀起尺把来高、白花花的浪头来。
对着自个儿刚刚行凶完毕的手发了会愣,我连滚带爬地站起身来,在使避水法的时候又心急火燥地回了头对阿骨道:“那个这个,岁数大了,记得不大清了。难不成我真轻薄过九尾家的美人,生下过这么个孽子吗?”
“……”阿骨鼻子里喷出道森冷的冥火,龙头一撇装作不认识我,讨厌啦。
尸妖的属性在五行中勉强算得上土,按照相生相克的道理,我理应是不怕水的。可万物皆由先天后天两面相互成就起来的,即便后天赋予了我可胸口碎大石的强悍身躯,奈何先天上我就是极端畏水的主,这个毛病从我死时那刻起到现在,历经千百年都未曾褪变过。
后来小狐狸质问我,当初为何没能及时救到他?我磨磨蹭蹭了半天,没回出半个字眼来。总不能告诉他,别人晕血晕高晕针,我有晕水这样丢死人的症状吧……
当然了,还有一个更实际的缘由,便是有人提早施行了英雄救狐这一壮举。
晴光潋滟的碧湖如平铺的绸缎般向左右两端层层叠起,鱼鳞似的水纹在阳光底下亮晶晶的碎成千瓣又连成皓然一片,风飒雾起,花白如银。
排铺开来的气浪兜头灌了下来,将我浇了个遍体湿透,那叫一个酣畅淋漓,这番情状端得倒有几分仙家出场瑞气腾腾之态来。抹了把脸,拧了拧湿哒哒的袖子,我寻思着莫不是哪方打酱油买醋的水君路过,顺手救了这只小九尾卖青丘个人情,以便日后月黑风高爬墙作案,唐突佳人?
待我眨去眼中水渍,入眼的首先是两匹一人来高、面相凶恶的妖兽,红亮的独角上挂着两簇璎珞,长长的散在两侧几近低到蹄足处。
目光上移,一摆暗纹袍裾,从裾底斜卷起千层白桑,恰夜岚飞雪,一块绞银边的玉滴子压在一瓣碎花上,剔透得犹如粒晨露。
晴空万里,艳阳无边,金黄的日影被柳树垂绦摇碎,播下点点光斑。本是晓晴方好之景,可在对方沉厚压抑的气场碾压之下,所有明丽色彩都似被迅速抹去。
淡阳,冷风,碧车,平湖上挺立的恶兽,还有马车上静静看着我的人。
黑中掺了些红的重瞳彰显着对方的魔族血统,直如瀑流的黑发既未束冠也未结带,垂至袍底像块上好的玉石泛着青釉光泽。修长苍白的五指上托着昏迷不醒的小狐狸,他垂低眼睑看向我,眼神有些心不在焉,又似若有所思。
“这是你的?”他将狐狸递了过来,醇冷的声线若化进晚暮里的沉沉鼓音。
“这是我的!”鲜红的长鞭呼啸而过,卷向他掌间,可才近他身侧就化为齑粉飘逝无影。
“红夭。”在车前妖兽暴动之前他散漫地唤了个名字,简简单单的两个字却透出凛冽杀气,澄碧的湖水升起化做透明的帐幔将黑色的闪电轻巧地格挡在外,任是疾风电刃也无法推进一丝一毫,周围草木惨遭涂炭。
若非心系那混球狐狸,我此刻真想搬条凳子,搭张桌子好好看这难得一见的魔族内杠。这个种族是出了名的好胜斗勇,也是三界之内战将辈出之族。师父在与我传授基本常识时曾提到过万万年前的神魔之战,若非上古尊神祝融以身殉道,今时今日恐怕就非天上那一位当家了。
关于统治者这个问题,不论是在人间还是神魔之内素来都是个经久不息的斗争话题。但凡想要当家做主的都免不了要牺牲流血。崇尚武力的一般都会流自己的血打天下,而有点脑子会算计的牺牲就是别人,这招借刀杀人从现在三界局势来看,天帝使得是相当好。
《容我千千岁番外 完结》第7章(第1/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