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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雨小说 > 都市言情 > 花红是颜色吗 > 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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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总,这次您是头等大功臣啊!”

卞酆向他敬酒,了解对方是圈里著名的不倒翁,没有两三瓶白酒是放不倒的。

这个酒宴包下一间大包厢,用半自助形式上一道道中餐,细节很考究,颇受老中青不同年龄层次来宾的欢迎。

花红想,他和他的助理们确实很能干。几时自己得办什么活动,不妨商借一员大将来布置。

“咦,我们的女主角呢?今天是她的大日子啊!哈哈!”油光泛出宽大的脸庞,虽不至于恶心,可语气神情中的暧昧却让人皱眉。她今晚连妆都没上,太过正式的套装在争奇斗艳的招待小姐与主持人中间显得毫无吸引力——这也是她砸钱买下这套红色唐式裙装的原因,不失礼但决不迷人。

李春燕推门进来,大多数人惊叹。她一袭定制休闲条纹西装、同色系贴身长裤,闪亮的进口优雅低跟小牛皮鞋,只戴单个的彩色锆石耳环,领口是花形水晶镶碎钻(可能是人工钻)的漂亮别针。比她在碟片封面上的造型更帅气。

问题是李春燕的型是帅,而不是美或媚。让有心吃点豆腐或尝些荤腥的人大是意外——她难道不想名利双收?

郑总不便直接说出口,于是带头起哄让新歌手当场表演一段,感觉像要她做陪酒的歌女。

花红看了一眼卞酆,想这男人是存心让女友作鸡得到商业利润,还是他根本是在玩弄自己唯一的朋友?!

卞酆感觉到花红愤怒的眼光,远远的,轻掀了下嘴唇复又打住,神色有些紧绷。

李春燕只微笑,右手拿了半斤装的酒瓶,左手两指轻夹起小巧的玻璃高脚酒杯。一名助理立即找出包厢里的卡拉OK用的无线话筒——居然有无线的,是巧合还是预谋?花红皱眉,正欲上前帮忙,没想到她谢绝了话筒,放声高歌——

调子是那么的熟悉,但歌词意思不明。花红也只是在李春燕好玩的“训练”下,仅知道发音而不太理解词义。

茶花女的祝酒词,百年来传唱五大洲,热情绝美的曲子几乎脍炙人口。而李春燕用最原始的歌剧法语来唱,高亮的嗓音却是和花红听到过的英文歌的发音:通而不俗,既非吊着假嗓子、也不是曲高和寡的美声女高音。

唱得非常的好。

几声酒杯落地的清脆破裂声也不曾让大家回神,而郑总之流完全呆住,傻愣的任她一路俊美的微笑、踏着动听歌声而来,在他杯中斟满透明酒液,再向他举杯致敬。

一记熟悉的长音,接下来是激昂的那段耳熟能详的合唱。花红反应过来,赶紧仿不怎么样的男中音为朋友助阵——干杯!干杯!为一时的异想天开干杯!干杯!干杯!为瞬息即逝的幻想干杯!干杯!干杯!为昙花一现的欢乐干杯!

简直疯了!花红拼了老命往上唱,结果还是与李春燕差了八度,很是窝囊。

一曲唱完,李春燕仰首真的干完一杯酒,将空空的杯底朝向主客郑总和来宾。顿时掌声如雷。她风度翩翩的转个圈行礼,仿佛身上穿的是罗多尔夫的燕尾礼服。然后,做了个让人跌破眼镜的动作,执起花红的手假意来个吻手礼。

吓死人了!花红脸不受控制的浮起红晕。见鬼!她又不是蕾丝边。

郑总傻笑着,半喝半倒的灌下一杯酒,呵呵了一阵子才恢复神志。他毕竟是个生意人,眼前新歌手的嗓子明显受过严格声乐训练,而且台风很稳,是棵摇钱树。“春燕以前是学传统美声的?”

“是学过……五年吧,六年不到些。另外几年学的是吹奏乐器和作曲。”

《花红是颜色吗》第17章(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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