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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很喜欢慕容嫣?”
听到他的声音锦欢回过神,摇了摇头,“若是谈喜欢,我对欧阳锋大嫂那个角色比较有感觉。她的每一句台词我都会背。”
“不是让你演最拿手的?为什么不演她?”
锦欢拨开挡在眼前的长发,目光放在车窗外,“也许是因为她很可怜吧。”
桃花太在意爱情,在意久了,就把爱变成了一场战争。终其一生都活在悔恨和对爱人的思念之中,最后才发现自己原来早就输了。锦欢喜欢这个角色,但是又讨厌她的结局。所以即使只是演戏,她也不想成为那样的女人。
他沉默了片刻,忽然饶有兴致地问:“如果换作你,会为了那愚蠢的三个字选择嫁给不爱的男人吗?”
锦欢真的认真思考他的问题,不过后来才意识到,以她和他这种关系,谈论起爱情这个话题实在有些可笑和讽刺。她避重就轻地说:“也许会吧,女人心海底针,谁知道呢?”
他发出低低的笑声,可能是觉得她最后那句自嘲很有意思。
“那你呢?换你是欧阳锋,你会怎么做?”她倒是有些好奇。
时璟言仍目不转睛地看着前方,沉吟了一会儿,才说:“不知道,我没经历过。”
他所说的“经历”是指没有“爱过”吧。
不过对于他模棱两可的答案,锦欢倒不觉得失望。毕竟他这样精明的人,怎么会轻易透露心事给她听?锦欢转过视线,余光忽然扫到他握着方向盘的手,左手虎口的位置还留着浅浅的齿痕。
她承认那时候她是故意的,他让她疼了一夜,她知道当时自己咬他哪里他都不会追究。
喜欢时璟言的人大都喜欢他的眼睛,当你觉得他在看你、被他电得七荤八素的时候,其实他不过是在发呆,可见他的眼睛多有魅力。
可是锦欢却喜欢他的手。人家说抽烟多的人,指尖都会泛黄,可是时璟言的十指却白净且修长。指甲修剪整齐,圆润亮泽,像是一个个玉片镶嵌上去。
这个男人爱惜自己身体每一个部位,近乎到了自恋的地步。
所以她咬他,是出于嫉妒。
她更好奇,如果别人问他手上的齿痕是怎么回事,他会怎么回答?
不过以他的性格,一个电眼抛过去,那人估计连魂都要丢了,哪儿还会顾及那么多?
“怎么样,你的杰作?”察觉到她的视线,似乎是为了让她更加清楚地看清自己犯下的罪行,手脱离方向盘,凑到她的眼前。
车子幅度很小地偏了一下,锦欢刚刚才消失的紧张又回来了,她惨白着脸,声音颤抖,“你好好开车,回去我给你咬!”
时璟言挑眉,嘴角上扬,划开一抹得逞后的笑容。
锦欢同辰星签的是助理的约,之前公司也没有这个先例,艺人身边的助理竟然会接到片约去拍戏。但因为对方是大名鼎鼎的霍青导演,参演的演员也都是国内数一数二的一线明星,难得的好机会,辰星不好拒绝。在某人的示意下,再有陆世钧在其中周旋,沐非被暂时调到锦欢的身边做助理。
《许我一世清欢讲的是什么故事》第13章(第1/2页)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