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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利连玉去接的朋友是他。
我冷冷的看着他们,一直都是这样的,远远的看着他们,幸福美满的模样。
小王子终于看到了冷冷的盯着他们的我。嘴角扯出了深深的笑纹,朝我招手:“四月,你怎么会在这里。”这个人,怎么一下子忘了我前天对他的话,我只喜欢他,但不爱他。
所以的人都以为小王子的发言把目光落向了我,终于,有人想起来了:“她不是以前住在这里的那个小姑娘吗。”“是她没错”
那些人老忘了我的名字,忘了我的姓氏,在他们眼里,我只是一个附依在利家身世可怜的小孤女,常常以一种怜悯的目光看着我以表他们慈悲的胸怀,可他们总想不起我的名字,总是那个谁谁的叫,很好,那么,今天我会你们印象深刻的。
我拿起了声旁一杯薄荷酒,在众人的目光下,浅浅的饮。
“蓝桢烈,你要不要跟我走。”薄荷酒润了我的喉咙。让我的声音很是清脆悦耳。
我的手伸向他的方向,带着撩人的笑。
毫无意外的,利永华的笑停僵在嘴角,那抹讨好的笑因为这突如其来的状况来不及散去,就这样吧!反正。我的内心此时也在滴血,要痛就一起痛。
蓝桢烈向我走来。我看见苍白着脸色的连玉拉了一下蓝桢烈的衣服,蓝桢烈在她的耳边说了一句,看口型应该是对不起,若干的人在一边以看热闹的脸观望着,我想,现在他们心里已有了各版本的剧本了。但,那与我又有什么关系。
蓝桢烈的手拉住了我的手,我们就这样在众目睽睽下离开,那情景有点像金庸小说里赵敏拉着张无忌一起离开红艳艳的喜堂。可是,我们不会轻功,无法像流星般速度的翩然而去。我们仅仅走了几步,就听到背后一阵骚动,接着是连玉的哭声,“爸爸,爸爸”她是这样边哭着边喊着,蓝桢烈停下了脚步。
“我去看一下。”他放开了我的手:“你在这里等我。”
“你可以去,”我看着自己空落落的手,这刻,我不想他放开我的手:“但我不会等你。”
“四月,对不起。”蓝桢烈就这样头也不回的走了。
我的手停在空中,很寂寞的样子,那个孩子刚刚和她说对不起,转眼之间又来和我说对不起,这个世界真小啊,兜兜转转着都碰到一起了。
林四月,你应该走了,你这里从来都是这里的看客,在我转身的时候撞上了一个人。
我呆呆的看着他,时光恍然若梦,眉目清透的少年在蓝天底下说,林四月,我喜欢你。
在仍然的时光里,少年利连城变成了青年利连城,眉目不见往日的清透,已然蒙上了阴霾,阴郁的眼神在冷冷的注视着我,于是,我想起了。我的罪。
“我想,你的心中一定住着一个恶魔吧?”他捏住我的下巴,声音如利刃:“我一个人还不够,现在把手伸向了连玉了,林四月,你再次让我承担了不孝的罪名了,我爸爸所期盼的一切在你手中破局了,利家的百年基业看来要毁在你的手里,你以后可以插着红花去见你的妈妈了,你的妈妈肯定会为你感到骄傲的。”
泪水就这样流了下来,它们布满了我的脸,挡住了我的眼,这没有来由的泪水,上海,在我的心里是一座轻易让人泪流不止的城市。林四月的大部分眼泪都献给了这座城市。
“收起你那可怜兮兮的样子,它对我毫无用处。”狠狠的,利连城甩开了我的脸,走了。
我对计程车司机说,把我带到上海最热闹的地方去。
我坐在车里看着自己的脸映在前车镜上,惨白如鬼,我从包里拿出了苏美宝送给我的口红,描了起来。
☆、乱(五)
指着那家芳名为“零”的酒吧,我问计程车司机:“这里,就是上海城里最热闹的地方么?”
“姑娘们都喜欢这里,她们说这里的小伙子极帅。”计程车师傅笑呵呵的说:“不知道你满不满意。”
“满意,”我把钱给了他,笑嘻嘻的对他说:“太满意了。”
走进了酒吧里我径自坐在调酒师的对面。林四月有个坏习惯,当心情糟的不能再糟的时候就只喜欢喝酒,所以,林四月一直是一个酒鬼。
我一进来就喜欢这里。起码,今晚。没有什么地方更适合今晚的我了,因为这里够颓废,颓废之中带着极致的奢华,如周围暗色调和这朱红色的吧台的搭配。
靡靡之音,不限制的美酒,纸醉金迷的男女,这就是夜生活。它承载了各式各样的心情,快乐的,失落的。悲伤的,郁闷的。。。。。
刚喝完第一杯酒,就有和我年纪和我相仿的男子在我的身边坐了下来,我看他长得还不错,就向他吃吃笑,心里住着的小恶魔又在蠢蠢欲动。
《爱丽丝姐姐工期》第64章(第1/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