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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刚醒来,尚带着几分睡意,但当他想要伸手揉一揉眼睛,却发现浑身上下都没有力气的时候,他突然意识到不对劲,于是强打精神问道:“郎雨华,你要带我去哪里?”
“你见也见过陆开桓了,现在就应该没有什么担忧牵挂了吧。”郎雨华坐得离孟笙近了些,面上的笑意不减,“现在,你我二人终于可以过上逍遥的日子了。”
“你在说什么?”
“来,把解药吃了。”郎雨华从袖中掏出一个瓷瓶,从中倒出一颗赤红色的药丸,捏开孟笙的嘴,就将药塞了进去,“孟笙,你知不知道,当我知道你对我也有情愫的时候,我有多开心……既然我们心意相通,你毒也解了,那么我们便隐匿山林,做对快活伴侣,可好?”
孟笙浑身提不上一丝力气,根本无法反抗,更何况郎雨华是带着十分力气,一点也不容他抗拒,孟笙只好将那药丸吞咽下肚。一番折腾后,孟笙一手撑在坐垫上,一手抚着胸口,剧烈地咳嗽起来。
“别白费力气了,我怕你醒来会生我的气,所以给你喂了点软筋散才把你带出来的。这并非毒药,等到几个时辰后,药力自然退散,不会对你的身体造成什么伤害的。”
“你……咳咳,你胡说什么,咳咳咳,谁和你心意相通?还有,你到底给我吃了什么!”
郎雨华无辜地眨了眨眼睛:“真的是解药,肃王亲手给我的。不过你也别气,我们这次离开,就走得远远的,离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远远的……”
“郎雨华!”孟笙此刻福至心灵,明白郎雨华竟是已经和陆远达勾结了,他抬眼狠狠盯着郎雨华,眼底连最后一丝感情都消失了,“是谁给你的错觉,我会和你一起走?我根本不喜欢你!”
“你怎么会不喜欢我呢?”郎雨华翘起的唇角一点点变平,他伸手摸着孟笙的脸庞,轻声道,“你若是不喜欢我,为什么要将那么多年以前,我送你的桃枝都珍重地收起来?你不要再有顾虑,若是怕我介意你是宦官,我可以说我从来未对这种事介怀过……”
“什么桃枝!”
“就是你收在那个檀木匣子里的桃枝……那日我去寻你,撞翻了那只匣子,里面的东西都掉了出来,我看见的……”
孟笙这才想起来,确实有这样一根桃枝。
但那一根,和郎雨华并没有什么干系,而是喝醉的陆开桓在一个月夜,爬上桃树,醉醺醺地为他摘了一枝桃花,抱着他,对他说他会爱他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直到入黄泉,过忘川。
也是在那一刻,他下定决心,要同陆开桓一辈子在一起。
至于郎雨华说的,孟笙甚至记不得郎雨华也送过他桃花,更不知道那枝桃花最后被丢在何处了。陆开桓送他的桃花败了,他也舍不得丢掉那根树枝,便干脆妥当地当作定情信物收了起来,可谁知道会让郎雨华看见了!
说到底,这根本是个天大的误会!
“你错了,郎雨华,那根桃枝,是陆开桓送我的,并非是你送的。”孟笙说得很慢,每个字都咬得清清楚楚,就像是一把刀,在郎雨华心间来回割,“我心里是有个人,可那个人,从始至终就不是你。”
“……别说了!”
“我的心上人,是大千朝的三皇子,是恪王殿下,是我的主子,是陆开桓,我的心只能容下他一个人,从来没有对他人动过别的心思,你明白了吗?郎雨华,你还是莫要再自作多情,将我放回去吧!”
“别说了,别说了!”郎雨华眼睛充血,一手掐上孟笙细瘦的脖颈,“我叫你别说了,你听不见么!”
孟笙面上渐渐露出一个嘲讽的笑,他用一种近乎怜悯的目光看着面前状若疯癫的人,像是在看一只可怜虫:“你要么就掐死我,要么就放了我,否则留我活着,你不会过舒心日子的。”
原本依孟笙的性格,他毕竟受过些郎雨华的恩惠,他是不会把话说得这样绝、这样伤人的,可他得知了郎雨华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叛变,和陆远达串通一气,他对郎雨华最后的那点感情也烟消云散了。
“我不信,我不信你对我一点感情都没有!孟笙,你看看我,我也很早就喜欢上了你,你在雪天里为我遮雪的时候,我就注意到你了……”
孟笙听得不耐极了,也干脆将话说得明白了,以绝了郎雨华这些念头:“我把伞送给你,那是因为我已经知道了你是站在陆开桓这一派的,为陆开桓所用的,所以我才想着讨好你,希望你对那时无权无势的三皇子能够尽忠!可是你看看,你都干了什么!你到底是什么时候和陆远达有联系的!”
郎雨华只觉得自己的心被孟笙踩在脚底,反复地蹍,最后只留一地碎肉和残血。他神情狰狞,已将最后一层淡然的伪装都撕去了:“我为什么还要对陆开桓尽忠?他算什么!难道他真的以为,当年在猎场要我拼尽全力拦着陆远达的时候,我看不出他是故意在试探我吗!有那么多的人可用,他为何非要交我一个书生这样的重托?”
他越说越恨,眼底已是一片赤红,全然的恨意浸泡在他的眼底,终是酿成了一壶世间最寒的毒:“我那时心灰意冷,我没有想过,我为他那样殚精竭虑,甚至连曾经提点过我的丞相都不顾地去帮他,他竟然还是怀疑我。疑人不用,用人不疑,这最简单的道理他不懂吗?还是那位殿下根本从来就没有给过我信任?”
“郎雨华,并非如此,而是……”
“而是什么!”郎雨华打断孟笙的话,几乎是在吼,“即便我知道这是一条死路,我还是去了,为他拦下陆远达,可是我醒来,却被人告知我的脚骨断了,无法恢复如初了,这意味着我这一辈子都会是一个瘸子了……孟笙,你知不知道,做一个瘸子,我心里有多恨!无论我如何努力想要和他人一样,终究是一个残废!我郎雨华,二十多年来,克己复礼,端行束己,哪怕是我一贫如洗在深巷中读书时,我也从来没有弯过我的脊梁,可是就是因为陆开桓这无端的猜忌,我就要落个跛脚的毛病,这又是为什么!谁能告诉我这又是凭什么!我好不容易苦读十年走到今日,做了状元郎,本该是春风得意马蹄疾,可我现在,却是个连摔倒都爬不起来的废物!”
孟笙沉默了。
“不仅如此,他还抢走了你,将你圈在身边,你叫我怎么能不恨?”郎雨华松开了掐着孟笙脖子的手,他到底还是舍不得就这样杀了孟笙,“在那之后,我就一直和那位曾提点过我的丞相有联系了,也一直在暗地为陆博容做事,可谁知陆博容实在是气数已尽,没人觉得他能从突厥回来了,所以根本找不到再愿意供他驱使的人,久而久之,他竟然没熬过突厥的折磨,悄悄自缢了!”
“所以,咳咳咳,”孟笙咳出一大口黑血,但他不在意地抹去嘴间血迹,“你就投靠陆远达了?”
《人间芳菲尽》第69章(第1/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