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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把好刀,不比他身上那把差。
到此时,只要是明眼人,都看出那乞丐的不凡,即使蓬头垢面却从容不迫,刀锋割肉仍有优雅之气。
乞丐不一定是乞丐。
荒野之地遇到这样的人,不知是敌是友?
那人将鹰的双腿及翅膀那里的肉吃完,便不再吃了,随手扔在一旁,然后靠在身后的墙上闭眼就睡。
孔不二心里想,妈的,不吃直接扔给小爷我啊,管他是鹰是鸡,小爷还没吃够,但已经扔在地上了,他也不可能捡起来吃,本来想继续搭讪,但想想此时情况,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便也不再说什么,准备回去啃他的干粮。
刚站起身,隐隐的似听到几声野兽的吼叫,他怔了怔,看到自家大哥放下干粮,而本来闭眼睡觉的乞丐也同时睁开眼。
“那是什么声音?”长在南方,谢怀青还从未听过这种声音,不由的站起身。
“是狼,”孔有力答了一声,冲候在外面的黑衫军道,“四周点起火来,不要让那些畜生靠近。”
“狼?”他自是听过的,不过只在书中看过,此时看几个黑衫军急急忙忙的点起火,他不由的也跟着慌,“是不是很可怕?”
“会吃人,你说可不可怕,”孔不二应了一句,又看看他慌张的表情的道,“尤其喜欢又白又嫩的小白脸,你可要小心着了。”
谢怀青不自觉的抖了抖,忙上去帮着点火。
陈薇看几个人忙碌,眼睛幽幽的看了眼那边的乞丐,那乞丐又闭上眼,似乎事不关已的睡去了。
她又看向那几堆点起的火,眉微微的皱了皱,这里只是荒地,除了黄土和干死的草就没有什么别的东西,所以那几堆火维持不了多久,而狼的习性最是阴险,他们会守着猎物,不到天亮不会离开,期间如果火灭了,估计凶多吉少。
孔不二应该也意识到了这一点,在自家大哥耳边说了几句,然后孔有力让人将马全部牵进屋里,门口及每个墙有破洞的地方都安排一个人候着,孔不二则拉着陈薇让她站在屋中,马与马之间。
狼的嚎叫越来越近,分明是越来越紧张,孔不二却仍是一副不慌不忙的表情,看陈薇脸色微微的发白,便牵着她的手道:“放心,有我呢,就算要吃也先吃我,我比你壮。”
陈薇低着头,知道他在开玩笑,轻声道:“相公要小心。”
连月大旱狼也饿急,好不容易有猎物,此时虽然因为那几堆火不敢靠近,叫声却越来越兴奋。
“老哥,看来足有上百头啊。”听那声音,孔不二道,“趁它们还不敢靠近,你先射杀几只再说。”
孔有力点点头,同时命令手下开弓射箭。
狼群就在那几堆火后面,等着火暗下来,因为视觉问题,火堆极亮,火堆后面就变得一片漆黑,根本看不清楚,这样等于蒙上眼射箭,孔有力眯着眼瞄了一会儿,听到哪里有叫声,就朝那个方向射过去,居然箭箭命中,而狼有吃同伴的习惯,一只被射死,便冲上去抢食,好几只狼凑在一起,命中的可能性便更高。
只凭声音射箭,并且箭箭命中,天下恐怕只有孔有力做得到,那边闭眼睡觉的乞丐此时正睁着眼目不转睛的看着孔有力。
屋里的几匹马因为狼群靠近而不安起来,不停的喷着气,陈薇在马中间被马身上的味道熏的头晕,四周被火照得透亮,她冷着脸,看几个有破洞的地方,都有黑衫军候着,防备有狼从破洞冲进来。
然而只凭一个孔有力恐怕射不死那么多狼,外面的火堆也需要加柴,不然用不了多久就会暗下来,陈薇正想着,身旁的一匹马忽然嘶鸣一声,踢开其他马,冲了出去。
《天作之合歌曲原唱》第34章(第1/2页)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